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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教育助学金,办贫困生助学金有什么条件?

2022-05-28 21:04:45助学扶贫2

第一部分: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
一、奖、助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
(一)以下六类奖助学金采取每年申请扶贫教育助学金,每年评定的方式:
1、国家奖学金:一等130人,奖金6000元/人;二等456人,奖金4000元/人。学校给予全免学费。按规定获奖名额分配适当向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及其他国家重点保护学科的学生倾斜。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一等62人,奖金3000元/人;二等124人,奖金2000元/人。学校给予半免学费。超过6000元学费的按6000元标准半免。
3、周氏奖助学金:面向新生。50人,7000元/人。获得者参加“爱心社”的活动。
4、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36人,3000元/人。
5、圣雄奖助学金:6人,5000元/人。
6、厉矞华助学金:医学院一年级学生2人,1500元/人。
  (二)以下八类奖助学金采取连续资助的方式,无特殊情况可一直资助至毕业。
1、唐仲英奖学金:面向2003级新生。20人,4000元/人.年。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15名,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5名。获得唐仲英奖学金的同学组成“爱心社”。
2、献华助学金:面向2003级新生。100人,2500元/人.年。获得者参加“爱心社”的活动。
3、浙江省大学生助学基金-绿城项目:总名额165,本次增补21人,2000元/人.年。
4、浙江省大学生助学基金-肯德基项目:面向2003级新生。10人,5000元/人.年,同时获得到肯德基进行勤工助学的机会。
5、和生慎德助学金:总名额58,本次增补4人,其中一等3名,4000元/人.年;二等1名,3000元/人.年。
6、圣雄助学金:总名额50,本次增补9人,3000元/人.年。
7、建行爱心助学金:总名额16,本次增补3人,1500元/人.年。
8、浩瀚助学金:总名额10,本次增补2人,15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被学校认定为特困生。
2、本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
4、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高年级学生需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定基本条件,2003级新生高考成绩在本专业较好。
5、以下学生在评定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第二作者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获得国家专利者;获得学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或参与教师各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三、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学院、紫金港校区学生教育发展中心(学园)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公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和名额。
2、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在10月8日前提出申请。紫金港校区的学生向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申请,由贷款中心将申请表汇总后,10日返回到学园审核。其他校区(包括竺可桢学院)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各学院、学园认真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根据附表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学园)范围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教师、学生意见。
4、10月17日前,各学园(学院)填好推荐意见,将名单报学工部。
5、10月22日前,学工部会同各学院(学园)共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6、学生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表中内容须如实填写,不留空白。学院(学园)统一收齐后于10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
四、名额的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园)的学生人数基数,结合考虑各类奖、助学金的特殊要求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定。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以上各项奖、助学金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的无偿资助。其评定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尤其是国家奖学金,资助力度很大。各学院、学园必须高度重视,在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其奖学、助学的功能。
2、请各学院(学园)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特别是对享受多种资助的学生要综合考虑资助总额的总体平衡。
3、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与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按高项发放。

第二部分:上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学年总结
我校的外设奖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及有特别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采取的是一次申请,连续资助的办法。但要求每个获得者做好上学年的情况小结,学院(学园)审核盖章后由学工部审定并报捐资单位,最后确定是否给予连续资助。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继续给予资助
1、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或一学年未修满30个学分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者;
3、道德行为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4、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5、由于各种原因休学、停学、转学或丧失学籍者;
6、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或已获其他类型的资助一年超过4000元者。
7、学年小结态度不认真、不诚实,文字表达过于简单,敷衍了事者。
二、学年小结的具体要求
1、获得2002-2003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均要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小结表》(一式一份)。并另写不少于2000字的本人自传。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感受等,要有真情实感。
2、需要进行学年小结的学生名单见浙江大学资助信息网(www.zz.qsc.zju.edu.cn)。学年小结表可到资助信息网“空白表格”栏目下载。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园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公告具体要求。并根据名单通知到每一个同学。
2、学生将填好的《学年小结表》和本人自传交所在学院(学园),由学院(学园)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于2003年10月25日前统一送交学工部。
3、学工部汇总材料后,分别报送各捐资单位审定。捐资单位认可同意后,发放2003-2004学年的助学金。
4、规定时间不交《学年小结表》、自传,或小结不合要求,或因故不能继续获得奖助学金者,取消资助资格。所余名额由学工部统一调配,增补人选。
具体可以去学工部网站查看学生资助导航栏,有很多关于助学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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