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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生资助目标任务(学校学生资助计划)

2023-05-24 16:20:12助学扶贫1

1. 学校学生资助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于2023年2月18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实施“三低一高”改善计划。

具体方案包括: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政府和社会资助形式提供免费学生营养午餐;针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政府和社会资助形式提供营养补助;针对低营养状况的学生,政府提供营养调养补助;针对优秀学生,政府提供荣誉补助。

2. 学生资助计划申请书怎么写

救助申请***民政局(村委会、镇政府): 我叫***,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家庭情况********(成员情况,收入情况等等)。 我因*************************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为此,特申请贵单位给予救助,以扶助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 谢谢! 申请人:*** 年 月 日

3.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奖学金

家庭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4. 资助学生计划书

1.

打开微信,点击通讯录——公众号,搜索爱慕公益基金会,点击爱慕公益基金会 

2.

右上角点击关注,点击加入我们——我要求助 

3.

点击没有账号?需要注册 求助者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名字一致)、手机号、填写验证码、输入常使用邮箱、输入密码、最后点击注册 

4.

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测体城市、测体店铺、测体日测体日期、测体时间(绿色时间可以选择,灰色时间不能选择)、最后提交申请

第五步:等待审核状态,一般提交申请后2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第六步:状态是测体状态时,顾客就可以去门店测体了

1)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店测体

2)如果未按照预约时间到店测体,名额将被取消

3)测体结果由导购提供,不可以自己填写

第七步:到门店之后,出示身份证和预约信息。

按照上述第一步、第二步操作,点击提交测体信息,可查看预约信息。导购测体后填写测体结果。

第八步:点击查看测体结果,可以看到测体相关信息

5. 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

河北省大学生又是一年发榜时,又到一年入学季。贫困家庭的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

9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10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对中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

11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13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方式予以资助。

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

“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6.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7. 学生资助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助项目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即资助标准为2-5万元。重点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

二、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任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今年不得申报。

8. 学生资助工作细则

在一些地方考上大学,村里面会有些补贴,一般村里会给几千块奖励费,根据各地方经济情况不同,多少也金额也不一样,有的甚至是没有,具体奖多少钱要根据地方规定,没有统一标准。

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村是设立了这个奖学基金的,每个考上大学本科的学生凭通知书都能领到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具体有多少钱要看当年的捐资人数和考上大学的人数。我考上大学那年是1008元,当时很激动,没想到考个大学还有钱拿

9.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中职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容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落实:

一、学校校长组织分管领导、资助专干、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再次学习《方案》中提到的6个文件,读懂读透文件精神、内容、要求。

二、学校校长、分管领导、资助专干、班主任等各自承担起相关职责,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程序,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如出现失责行为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 学校学生资助计划怎么写

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重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培养更多的学前教育紧缺人才,解决当前幼儿教师紧缺现状,每年拟出资300万设立学前教育“春雨计划”特殊项资助。

凡是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在校学习的三年可获得9000元资助;

11.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资助政策及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资助小组讨论,特制订我校义务教育寄宿生及非寄宿生生活资助实施细则。

一、资助范围(对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应为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寄宿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5、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烈士子女;

9、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

10、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的家庭;

11、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

二、资助比例与额度

1、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比例为县级行政区域内寄宿生的30%。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额度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学期发放。

2、非寄宿生按照非寄宿的7%左右,根据县教体局下发的名额确定我校资助名额。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额度为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

三、资助流程

1、流程图

资助流程图

图1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流程

2、宣传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应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寄(非)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3、申请

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则上每学年发放一次,根据资助名额,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资助人员。

4、评审

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①班级评议

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并在班会上通过全体同学推选,对于提出申请同学进行筛选。

②学校评审

班主任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5、资助系统录入

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公示

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照片存档。

7、发放

各学校报送汇总表后即可进行补助金发放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所报送的汇总表发放补助金,不得随意变动资助学生名单。

8、备案

资金发放完成后,学校应将以下材料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义务教育寄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落实报告。

四、档案整理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完成后,学校应建立专门档案,应将学生资助档案材料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编号,分年度存档备查。学校存档材料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

(3)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名单公示表、公示照片;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受助情况统计表。

(4)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报告。

(5)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记录(主题班会照片、班级评议材料等)。

(6)发放资金后各班通知学生持卡到储蓄银行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政教处安排学生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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