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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研发计划资助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

2023-05-01 15:10:06助学扶贫1

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坚持“面向战略需求,聚焦科学目标,造就将帅人才,攀登科学高峰,实现重点突破,服务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指南引导,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立项方式,以原始性创新作为遴选项目的重要标准,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项目、人才、基地的密切结合,面向前沿高科技战略领域超前部署基础研究。

从科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已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这标志着整合了多项科技计划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意味着“973计划”“863计划”即将成为历史名词。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研发计划是研发项目组织根据研发项目目标,对研发项目实施工作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做出周密安排。

研发计划围绕研发项目目标,系统地确定研发项目的任务、安排任务进度、编制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源预算等。

体现了准备做什么,什么时候做,由谁去做以及如何做的未来行动方案,从而保证研发项目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尽可能高的质量。

研发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整个研发项目在时间、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安排,从各方面保证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效率和效益。

研发计划的目的包括以下5个方面:

1.确定并描述各项任务(活动)范围;

2.确定全部人员;

3.制定时间进度表;

4.阐明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5.确定预算。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属于什么项目

.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明确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引进人才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时间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坚持“面向战略需求,聚焦科学目标,造就将帅人才,攀登科学高峰,实现重点突破,服务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指南引导,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立项方式,以原始性创新作为遴选项目的重要标准,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项目、人才、基地的密切结合,面向前沿高科技战略领域超前部署基础研究。从科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已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这标志着整合了多项科技计划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意味着“973计划”“863计划”即将成为历史名词。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坚持“面向战略需求,聚焦科学目标,造就将帅人才,攀登科学高峰,实现重点突破,服务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指南引导,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立项方式,以原始性创新作为遴选项目的重要标准,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项目、人才、基地的密切结合,面向前沿高科技战略领域超前部署基础研究。

从科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已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这标志着整合了多项科技计划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意味着“973计划”“863计划”即将成为历史名词。[1]

中文名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简称

“973计划”

创办时间

1997年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快速

导航

发展规律

十五规划

十一五

基础研究

重大科研

115纲要

意义

实施概况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为加强我国基础研究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推动基础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3] 是具有明确国家目标、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人类认识世界将会起到重要作用的科学前沿问题,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1997年,中国政府采纳科学家的建议,决定制定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开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点基础研究。这是中国加强基础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973计划的实施,实现了国家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的部署,建立了自由探索和国家需求导向“双力驱动”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完善了基础研究布局。自1998年实施以来,973计划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与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进行战略部署,2006年又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启动了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四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共立项384项。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十年来,973计划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国际科学发展前沿,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显著提升了中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带动了中国基础科学的发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优秀的基础研究队伍,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基地,为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支撑。

2014年2月20日,国家科技部发布973、863和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其中,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农业科学等9个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基础研究,同时,围绕纳米研究等6个方向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4]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2020

例: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一)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战略任务,以重点领域服务和模式创新、重大战略布局、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工艺提升、生产环节核心技术掌握为目标,实施对经济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发展起到支撑引领作用或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的项目。

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支持基于鲲鹏等国产信息技术路线的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领域,以及CAD、CAE、EDA等工业软件领域。

2.互联网:重点支持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等领域(不含电子商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

3.大数据:重点支持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大数据行业应用等领域。

4.云计算: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等领域。

5.信息安全:重点支持网络安全、虚拟主机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安全等领域。

6.区块链:重点支持区块链底层平台建设,以及在金融、政务、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二)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1.公共服务:支持申报单位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及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发展支撑环境为目标,开展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推广服务、决策咨询、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认证测试等服务,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和打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2.高端展会:支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有关技术交流、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

二、设定依据

1.《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99号)

2.《深圳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府办〔2016〕25号)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4号)

4.《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发改〔2016〕1503号)

5.《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

6.《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

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2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审批机关审定。

1.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公共服务类: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

高端展会类: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四)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五)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1.申报单位成立1年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建设投资占总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中国鲲鹏产业源头创新中心孵化项目不受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投资比例限制,但鲲鹏云服务资源不计算在项目总投资内,且项目总投资不超过鲲鹏云服务资源的4倍)

2.申请项目须为2018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

3.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并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二)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公共服务类:

1.申请项目须为2018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

2.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主要面向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

3.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投入申报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50%,政府资助资金不得用于流动资金和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高端展会类:

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论坛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备注:项目总投资原则上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流动资金和其他费用构成,其中:

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改造与租赁费,安装工程费,生产运营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筑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

研发费用包括自主研发费用和委托开发费用。其中,自主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除外)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用主要是指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就部分委托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

流动资金主要包括燃料动力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生产运营场地的租赁费、执行期利息等。)

五、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材料:

(一)通过申报网址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

(六)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复印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专项申报材料:

(一)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1.项目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

2.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其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须提供自测试报告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认证报告。

3.其他项目评审关注的材料: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如项目组成员学历、专业、职务、承担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缴纳证明等);项目单位拥有的资质、认定等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有关证书复印件);项目单位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4.申报项目总投入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纸质并上传,如:设备清单、主要采购合同、费用支出清单、发票等)。

5.从事互联网业务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P经营许可证或ICP经营(备案)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其他与所从事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6.涉及信息安全的项目,说明在公安部门进行等级保护备案情况,已备案的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公共服务类:

1.平台建设情况、功能定位、发展规划、运营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总结报告原件。

2.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国家、省市有关平台项目批复文件,请提供)、合作协议等材料复印件。

3.平台为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名单、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平台拥有的基础设施、服务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证明材料(设备购买凭证、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有关学历、职称等基本情况表、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复印件)。

高端展会类:

1.展会或论坛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会或论坛的主题、规模、经费、人员、场地保障、产业链相关参会方、实施方案、宣传效果、安全保障等。

2.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费用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展会或论坛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3.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提供展会或论坛场租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场馆租金结算单复印件(验原件),场馆租金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展会或论坛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六、申请表格

1.申报端口: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数字经济扶持计划”--选择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在线填报。

2.申请书装订和要求说明:申请书纸质原件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并在申请书侧面打印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4日18时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18时整(工作日)。(提醒: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3.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综合窗口。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流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初审——申请人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可选)、专项审计等环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资助金额——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经费。

7. 202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领域

重点围绕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我省鼓励发展的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2.研发机构应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地处县(市),建有较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能正常运行的依托单位可直接申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依托企业申请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应满足:具有独立研发中心,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

5.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申请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应满足: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三、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1.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科技厅-其他权力-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

2.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书籍式装订后报送科研处遴选(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装订

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金量

国才考试含金量高,不容易考。

国际人才英语考试,简称国才考试(ETIC),是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测评中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带一路”大步推进,各层次国际交往日趋频繁,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大背景下研发的英语沟通能力认证体系。

国才考试充分体现“分类优秀”原则,包括“国才初级”、“国才中级”、“国才高级”、“国才高端”和“国才高翻”五大类别,服务于各级各类、各行各业的人才培养与选拔,满足不同层次国际交流活动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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