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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办公室实习(学生资助办公室设在哪里)

2023-04-26 15:00:12助学扶贫1

1. 学生资助办公室设在哪里

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在校学生,包括以下7类:

(一)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方法及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共三个等次,具体认定方法及程序按照《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城院学〔2020〕5号)文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填写、班级民主评议等工作,学院初审完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上传学工在线系统,确保电子、纸质数据信息保持一致。以下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定,材料包括:

1.《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排序一致(请在《确认表》及《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填写序号)。

3.公示图片(电子及纸质版)及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申请各类资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将班级认定工作组负责人和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理清工作职责,要组织召开认定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城院学〔2020〕5号)等文件内容,确保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进行组织,不得减少或简化程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

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坚持诚实守信原则,采用大数据分析、电话访谈、函询取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根据新规要求,主动深入到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过与学生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专业评审真实情况。将困难认定与助学金预评有机结合。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家庭经济状况等不诚实行为的学生,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校将取消该生认定资格和停止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国家资助资金。要认真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2. 学生资助办公室工作制度

大学学工处主要负责:

1、做好本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

2、制定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招生、毕业就业,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团组织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各系(部)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向各系(部)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系(部)团员注册及全校团员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4、负责全院招生、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收集及发布,就业推荐及指导,就业计划和就业方案的汇总、上报工作及纺织业派遣、改派等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学生年度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各类院校学生评优工作;学生违纪查处工作。

6、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本院经济困难学生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调查、统计、建档、上报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发放,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负责本院学生勤工俭学助学活动的开展和指导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检查、培训、推荐辅导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指导全院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大胆使用和培养学生干部。负责全院学生文体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各类文体活动。

9、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工作的任务。

10、与校学生工作处(团委)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互通信息。

3. 学生资助办公室布置

村委会盖章的贫困情况说明,乡镇民政所(民政办公室)盖章予以认定。一般要求是要求拥有城市低保证或是农村享有同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学生凭证件办理。在此之前,要取得农村村委会的贫困证明信 办理时,要求带有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低保证、贫困证明信。

4. 学生资助办公室牌子图片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提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股份制改革和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协调方案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安排或转报漳平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组织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5、负责本市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招标投标执法大检查活动,监督和规范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管理。跟踪、监督上级发改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严格按工程进度建议财政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工程质量关,督促工程进度,使每个项目能尽快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7、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事项目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市、及本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

9、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10、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11、调控本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12、负责维护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的价格秩序,指导、监督、检查本市价格工作,管理价格认证和价格学会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3、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14、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经济建设“五项竞赛”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汇总。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学生资助办公室联系电话

可以拨打农业银行客户热线咨询,或者是到农业银行网点咨询开户行。

每一个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由学校或相关资助机构申请办理,且办卡人必须是享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办卡后发卡银行必须将办卡的电子凭证以及纸质凭证反馈给学校或者相关机构。

6. 学生资助办公室设在哪里的

1、治理机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

2、学部与院系:理学部、信息与工程科学部、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医学部、跨学科类;

3、研究机构:实体研究机构、科学研究基地、虚体研究机构;

4、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部、科学研究部、先进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部、人事部、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际合作部、国内合作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总务部、房地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审计室、科技开发部、产业技术研究院、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

5、相关单位:督查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标识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校园卡管理与结算中心、党校办公室、融媒体中心、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青年研究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务长办公室;

7. 学生资助中心属于什么单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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