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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报告(高校资助工作汇报)

2023-03-20 13:50:05助学扶贫1

1. 高校资助工作汇报

助学金的个人简历(一)

  尊敬的领导老师:

  您好!

  我是**学院20**级经济学班的**同学,现申请助学金,基本情况如下:

  思想方面,我要求进步,定时递交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关心国内外事实大事,通过看报纸杂志、上网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自己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组织意识。大三下学期成为正式党员,被评为“优秀团员”。

  学习方面,我有计划地安排学习时间,积极思考,经常与同学交流,认真并向老师请教。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名列专业第二。

  工作方面,我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服务。在班级中继续担任团支书,工作踏实,认真负责,被评为校“模范学生干部”。

  生活方面,我朴素节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一年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这一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综合测评成绩名列专业第一。

  以上为我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老师加以审核。

  申请人:**

  20**年**月

2. 高校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大学奖学金查询方法:

第一步:大家可以登录财务处网站,点击“网络申报”

第二步:登录财务办公平台,账号是大家的学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

一定要先修改联系方式才能使用哦~

第三步:点击“财务查询系统”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啦~

二、检查学号绑定的银行卡

第一步:检查开户银行

第二步:检查卡号是否准确

没有收到钱款还可能是个人信息出现错误,大家可以登陆财务处网站,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机号、邮箱等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并仔细查看银行卡号是否填写准确。

3. 高校资助工作计划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4. 高校资助工作的总结2020

1、负责学生日常教学管理;

2、配合教务完成教学检查、学生出勤统计工作;

3、负责在读学生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

4、全面掌握班级每个学生的心理动态,并及时处理学生问题;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大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5、定期组织班级学生活动,做好动员、组织、协调、实施和总结工作;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6、参与和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校级活动;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7、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大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5. 高校资助工作汇报材料

贫困生学习情况基本上都是在评选贫困生的时候填表用的,有一栏里面会要求写这个学生的学习情况,比如说这个学生在上学期间获得过什么奖项或者奖学金,还有就是班里或者校里的职务,学校会有很多创意比赛,这些都是可以写到里面的,作为加分项。

6. 学校资助工作汇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精神,我省制定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发改、人社各司其职,各部门密切合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各地市要加强督促指导,统筹管理本区域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学校主导。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县(区)政府主导和监督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非营利性。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县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五)因地制宜。各市、县(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根据地方财力、学校条件和相关机构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充分论证,循序渐进。

二、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三)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服务内容。各地、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人员配备。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教育、发改、人社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研究建立经费筹措办法。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使用专项补助经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明确家校责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家长申请课后服务通过后与学校签订协议,以一学期为一个固定周期。

(四)争取社会支持。各地要重视调查研究,切实回应本地实际需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健、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六)完善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监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适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查,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动态修订实施方案。

各地要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掘鲜活案例、总结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并向省教育厅报送。

7. 高校资助工作汇报怎么写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015年12月9日,教育部发布的《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学生资助专题报告显示,2010—2014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共计5564亿元,其中2014年为1421亿元,比2009年翻了一番。从受助学生看,2010—2014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4.1亿人次,其中2014年为8544万人次,比2009年增长30%以上。学生资助经费投入和受助学生人数均大幅增长,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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