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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扶贫资金(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

2022-12-21 06:40:18助学扶贫2

1. 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意见》,推动审计等部门对我市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范,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更加有效、可持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突出脱贫硬任务,统筹产业扶贫资金投入

1、产业扶贫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和增收脱贫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定点扶贫单位自筹专项资金和社会扶贫定向帮扶资金。

2、省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地要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要求,科学谋划,安排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产业扶贫资金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将脱贫攻坚作为涉农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特别是要优先用于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

 二、突出增强“造血”功能,严格产业扶贫资金投向

1、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因素,重点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扶贫开发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等,因户因村施策、因地制宜优化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可以用于扶持扶贫开发对象实施增收项目,也可以由县、镇、村统筹实施增收项目。

2、产业扶贫资金要优先支持以下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增收的项目:

(1)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乡村旅游业;

(2)支持培育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及“扶贫车间”“扶贫作坊”;

(3)支持农业设施建设,包括生产和加工用房(单层,含大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

(4)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冷库储藏和流通设施、信息化管理、优良品种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配套建设;

(5)可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扶贫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核心区土地流转的租金;

(6)可用于农业主导产业产品品牌宣传和联结扶贫开发对象的特色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物流电商平台建设;

(7)可用于涉及吸纳贫困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扶贫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贷款贴息和担保风险补偿金;

(8)可用于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提取的扶贫工作必需的管理费用;

(9)其他符合产业扶贫规定要求的用途。

3、产业扶贫资金(含投入的资产收益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弥补财政预算缺口和各类工作经费支出;

(2)偿还债务;

(3)民间借贷;

(4)弥补企业亏损;

(5)发放企业人员工资、奖金、津贴;

(6)购置消费类交通工具及通讯工具(扶贫开发对象增收工具除外);

(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8)与扶贫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突出贫困户稳定增收,优化产业扶贫结构

1、压减县一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使用比例,加大镇村资金投入。对用于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的资金占本地区产业扶贫资金总额超过50%的县(市、区),新增投入资金(包括到期和整改收回的资金,下同)不再以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投入,要调整用于直接支持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重点支持发展依托农业农村资源、能辐射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

2、各地要精准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扶贫产业,优先安排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使用产业扶贫资金的实施主体,压减与扶贫相关度不大、贫困户参与性不高的产业项目投入。

四、突出风险防控,加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监管

1、产业扶贫资金原则上不准投入主要生产经营区域在南平市以外的实施主体,严禁投入亏损企业。

2、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实施主体前,必须按程序签订股权合同(协议)或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签订的合同(协议),至少应包括产业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各方持股比例、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资产处置、退出机制、违约赔偿等。与实施主体签订的收益分配方案,要切实保障村集体和贫困户在项目持续期内获得稳定合理回报,确保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

3、县级要建立健全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机制。脱贫攻坚期间,扶贫开发对象实施增收项目的产权和收益权归扶贫开发对象所有;统筹实施增收项目的产权归统筹资金主体,收益权归扶贫开发对象。统筹实施增收项目有定点帮扶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的,由统筹资金主体与定点帮扶单位、社会帮扶单位商定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扶贫开发对象,少部分收益可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4、县级要建立完善产业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常态化机制,着重于实施主体的经营及风险抵御能力、商业信誉及资产状况等。当实施主体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营利润连续大幅下降或持续亏损、拖欠贫困户应享有的收益等情况时,要督促实施主体利用自有资金购买贫困户、农户和村集体的收益权或股份。对风险较大的项目及时清理退出,对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较大且存在风险的资金实施收回、撤销、压减、调整等措施,确保扶贫资产资金安全。

5、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探索设立产业扶贫风险担保基金,对不可抗力造成贫困户无收入或收入严重受损的进行补贴。

五、突出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发挥扶贫资产作用

1、来源于各级财政、帮扶单位自筹、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属于扶贫资产范畴,要管好用好,持续发挥效益,防止资产闲置、损失,严禁挤占挪用。县级政府要建立完善扶贫资产登记、产权归属、运营管护、收益使用分配和资产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

2、引导扶贫资产及收益有效转化为防止贫困发生和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资源。除已量化到贫困户个人的股权外,村级统筹投入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和本金退出后,可用于后续扶贫项目、解决其他民生问题以及农村公益事业等。县镇级统筹投入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护,资产收益要重点用于促进本地区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帮扶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六、突出压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

1、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工作责任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优化本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快产业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使产业项目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使用管理产业扶贫资金的镇村要承担直接责任。

2、鼓励基层探索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资金使用管理模式。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执行政策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地方责任人,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验收发放等过程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应严肃查处。对产业扶贫资金、扶贫资产闲置2年以上和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反复出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

 

 

 

南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2. 扶贫惠农资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在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核查出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充分借鉴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坚持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

坚持因地制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模式和措施,由省级政府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系统实施,不搞全国“一刀切”。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层面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四)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各省份要抓紧梳理本地区补贴政策和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最迟不晚于2021年6月底,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各省级政府要依法选择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金融机构代发补贴资金,对代发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其提供高质量服务。市县级政府应在省级政府确定的范围内选择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对尚未实现“一卡通”方式发放的省份,鼓励其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相关工作方案报省级政府同意。

(六)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各省份要堵塞漏洞,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实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切实提高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必要时可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与部分环节工作。

(七)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各省份要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尽快搭建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管理除外),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平台数据。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八)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各省份要更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个人隐私的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关键信息对应一致。

三、职责分工

(九)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配合做好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选择等。

(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信息;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十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十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各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尽快制定或完善本地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四)加大数据共享。各省份要依托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尽快实现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依法保护共享数据安全。尽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十五)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六)持续加强监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省级政府要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3. 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包括哪些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4. 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你好!可以的。

申请养殖扶贫金应到当地民政部门,但你的项目(土鸡养殖)应该到当地的畜牧局(或称动检局)和农业局申请扶持资金。

5. 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申请大概多久审批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确认需要2个环节12个工作日

1.审核确认环节:经办机构对申领人的身份、单位性质、缴费情况、证书真伪、证书等级、发放金额等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逐一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登陆市人社局官网“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结果查询”系统查询。

2.公示环节:“技能提升补贴名单”按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公示期结束后,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将于申请次月月底发放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6. 农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是什么

财政支农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

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整合支农资金对于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农业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有利于转变政府和部门的职能,消除“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7. 农业帮扶资金项目

爱心扶贫帮扶项目包括:

1、教育补贴

国家对农村贫困农民子女的教育补贴力度很大,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

2、产业扶贫

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引资主要领域有:边境商贸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水能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3、就近就业补贴

为解决贫农村困农民的生计问题,国家给予就业性的扶持,帮助他们就近就业比如选聘他们在当地的种菌大棚工作。大型养鸡场就业,还有公路绿化。

4、九种大病专项救治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可以享受专项救治补贴了,主要包括这九种大病:、直肠癌、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5、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8. 农业扶贫款

①海南-金钻凤梨:可食用果心,浅浅削掉外层,即可享受到细致的果肉,汁水清润充盈,平均甜度可达14°

②海南沙漠地瓜:最合适蒸煮的沙漠地瓜! 粉糯甜蜜,果皮鲜红,口感面而不干,无筋无丝

③长武红17°苹果:这个真的很甜,单个重量大概是300g左右,可以参考一下评价,口碑真不错~买过几次质量比较稳定~~

④五星枇杷:很甜很好吃!!比外面买的枇杷好吃多了,强烈安利~个头不算大~买中果的话大约一斤是20-25个的样子~~熟的吃起来很甜

⑤高原特产 云南紫皮蒜:云南大理有着种植紫皮蒜优质的地理位置及种植条件,足足2500米的海拔,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长时间的日照及充足的热量,还有灌溉的纯净洱海雪水。

⑥赣南脐橙:全市脐橙种植面积155万亩,总产值110亿元,品牌价值668亿

⑦延安·洛川苹果:绿色、有机基地100多万亩,良好农业规范认证30多万亩,出口基地13.7万亩

⑧定西马铃薯:甘肃省定西市是全国马铃薯最佳适种区之一

⑨百色芒果:香甜可口

⑩黔西南薏仁米

9. 农村产业扶贫资金政策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二、贫困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2、贫困户教育补助

①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②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③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④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②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③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①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②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5、贫困户建房补助

①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②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6、贫困户社保补助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

10. 扶贫助农产业

农匠优品助农是真的。

这满载物资的货车是农匠优品的关心和祝福,更是想在一起、赶在一起、赢在一起的农匠精神的生动诠释。从企业成立之日起,农匠优品一直做着扶贫助农、爱心捐助的事情,每一份产品都包含了“助农、兴农、为农”的意义,每一次善举都承担着沉甸甸的企业社会责任,目的都在于回馈更多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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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