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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结硕果(农村扶贫与发展)

2022-12-12 01:00:16助学扶贫2

1. 农村扶贫与发展

妥善解决粮食问题,保证粮食安全。

2)促进农村综合发展,促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

3)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或:粮食持续增产安全目标,农村综合发展脱贫致富目标,保护自然资源环境良好循环目标。

2. 乡村扶贫战略

经济方面,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国家治理效能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3. 农村扶贫开发

辽宁省农村低保家庭脱贫,可继续享受低保救助1年

11月22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完善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农村低保家庭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脱贫的,视其脱贫稳定情况,可以继续给予不超过1年的低保救助。各市要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按《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将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辽宁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6]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省国家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衔接为重点,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帮助其脱贫增收;坚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和扶贫对象准入和退出标准、程序、核查方法,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坚持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及其相关信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策衔接。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发低保金,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给予分类施保。(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

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

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各市要尽快试点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并按规定发放补贴金。各市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扩大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水平。(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加强对象衔接。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认定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因素的综合指标体系,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到2017年底,各市至少要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在综合各地区试点做法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省农委、省残联)

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范围、核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根据其就业方式,合理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具体由各市确定。“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各地区要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统一受理、统一核查、统一评议、统一公示机制。(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

完善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农村低保家庭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脱贫的,视其脱贫稳定情况,可以继续给予不超过1年的低保救助。(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三)加强标准衔接。加大低保标准调整省级统筹力度,确保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

各市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科学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每年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的增长幅度,始终保持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动态变化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四)加强管理衔接。各地区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区分对象类别,定期、不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动态核查,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责任单位:各市政府)加强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申办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要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已经在册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核。(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快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两个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县级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和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县级残联要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加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相关信息沟通。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更新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各市政府)

各地区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程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托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区民政、扶贫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衔接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行动措施,确保衔接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3月底前,各市民政、扶贫部门要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备案。(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落实部门责任。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扶贫部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配合做好衔接工作;农村工作部门综合指导衔接政策设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贫困监测,及时提供调整低保标准、扶贫标准所需的相关数据;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查残疾人情况,配合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的重点帮扶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工作会商,协同推进衔接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各市政府)

(三)加强资金统筹。各地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省对各市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向救助任务重、地方财政困难、资金利用率高、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各市政府)

(四)开展摸底调查。2016年12月底前,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在前期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开展的“百日核查行动”基础上,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掌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情况,为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奠定基础。各市摸底调查情况于2016年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五)提高工作能力。各地区要继续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政府不少于2人、街道办事处不少于4人配齐配强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农村低保服务。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六)强化监督问责。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低保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查。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工作约束力和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衔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各市政府)

4. 农村扶贫发展论文

因为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乡村旅游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所青睐,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乡村旅游活动。它不仅是人们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感受农村生活、体验自然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城市和乡村经济繁荣与文化融合

5. 农村扶贫发展的方法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加强县域统筹,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特色种养,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推进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明显、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推进县域、镇域产业聚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县域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下沉重心,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二)持续做强现代种养业

  

  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规模化发展,向全产业链拓展延伸,提升效益和质量。巩固提高粮食产能,实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速划定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证2020年完成8亿亩建设任务,力争2022年提高至十亿亩。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育种创新,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增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高肉蛋奶等供给。优化生猪产业和屠宰产能布局,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推进渔业健康养殖,提质增效。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主体带动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及小农户开展生产经营合作,构建紧密联结机制。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支持主产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区批发市场发展,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

  

  (四)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重点产区与优势区集聚。发展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支持开展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向综合合作社方向发展。扶持一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从而实现抱团发展。

  

  (五)着力打造产业园区

  

  推动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与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速建设一批特色产品基地,认定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建设一批功能多样、设施完备的园区景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六)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依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及产品品牌标准。培养一大批叫得响、有知名度的地区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响一大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不可进到乡村。激励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

  

  (七)大力推动农村创新创业

  

  壮大创新创业群体,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正确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县城和中心镇就业创业。培养一大批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和领军人物。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带头人、优秀乡村企业家和典型县,创建一大批具有地区特色的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激励发展农村电商,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速实现乡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增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升创业技能。

  

  (八)深入推进产业扶贫

  

  盯紧扶贫攻坚目标,巩固和扩大扶贫攻坚成效。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中国大型加工、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及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推动产品销售。正确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贫困户进到大市场。

6. 关于乡村扶贫

脱贫攻坚从2015年开始,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努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0年11月23日,贵州宣布最后9个深度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这不仅标志着贵州省66个贫困县实现整体脱贫,这也标志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7. 农村扶贫发展纲要

中国第一次制定扶贫标准是1986年,标准是206元,对应的贫困人口是1.25亿人,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

第二次是2001年制定国家第一个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时,提高标准到865元,对应贫困人口是9422.8万人。

第三次是2011年制定国家第二个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再一次提高标准到2300元,2300元是按照2010年的不变价,对应贫困人口是1.22亿人。

8. 农村扶贫的发展

农业发展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具有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特色产业,形成区域化、片区化、规模化产业发展思路,以“农场+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以市场主体为龙头,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户户有产业、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的产业发展目标,以此让农民有稳定可靠的产业收入,使贫困农户尽早脱贫致富,切实达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9. 扶贫 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结合现在的精准扶贫,有了新的说法叫做整村推进,其实是差不多的意思。主要是提升农村的水电网路排水绿化亮化环境卫生这些方面。部分地区还有房屋坡顶改造、立面改造等。

要说乡村存在的客观因素。一是题主提到的,大部分人外出务工,留下的劳动力少。人真的少,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招不到工人,能人回乡创业也招不到人、政府出工资想聘请一批农村保洁员、公路养护员,只能请到一些50岁以上的老人、部分地方甚至找不到年轻的人来当村委会委员、村党支部书记,地痞流氓入主村级基层组织,不管什么样的发展规划,都要有人做事,没人什么都做不了;二是建设规划和一些农村的生活习惯存在一定的冲突,比如我们这边发展乡村旅游修的观景池变成了养鸭池,休闲广场变成了养鸡场,砌筑的文化长廊被附近住户说挡了风水被私自拆除等;三是公家只管建后续不重视,而群众也没有自主意识,比如前面提过的路灯,只给了安装的钱却没有给电费、维修方面的预算,还有花池绿化,也是给了建设经费但是没有用于落实管理维护的经费,公家没有钱,而群众是从来不会去费时费力甚至出钱维护这些设施的,甚至农村保洁向居民征收卫生费都从来收不上来,而财政方面那点资金根本不够维持农村环卫体系正常运转,这就导致很多东西都是只管建设,建好了之后头一年很好看,领导们赞赏有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三五年后一切又重来。

新农村建设也好整村推进也好,是现在政策对农村倾斜的表现,但是简单的往基层撒钱真的能改变农村基层的现状吗?我觉得不行。农村现在太穷了,什么都缺,不仅是缺钱。

10. 扶贫对农村的改善

易地扶贫,即把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农村居民,搬迁到更适宜生活、发展的地方。易地扶贫搬迁不仅仅只是简单地搬迁,还包括一系列的后续保障。对参与的农民来说,其主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3方面。

1、住房条件大大改善

易地扶贫搬迁面对的都是生活困难的农村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易地扶贫搬迁后,新的居住点住房都是由国家统一建设,更加舒适,也更安全。这样一来,从之前破旧的自建房,住到干净整洁的新房,住房条件大大改善。

2、就业更有保障,收入大幅提高

易地扶贫搬迁的根本目的是扶贫,帮助农村人实现脱贫致富,因此搬迁之后,都会有更加完善的就业帮扶措施。

3、移风易俗,改变农村旧习俗

新的安置点专门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婚丧礼俗等,制定村规民约,有力地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有望实现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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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