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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对策,西藏自治区提出的九个对照是什么

2022-12-06 23:36:51助学扶贫2

政治问题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对策。

1、着力解决政治上不过硬、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2、着力解决能力不足、视野不宽、办法不多等问题。3、着力解决履职担当不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等问题。4、着力解决热衷于搞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等问题。5、着力解决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公仆意识淡薄、漠视民生疾苦等问题。6、着力解决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慵懒散慢、落实不力等问题。7、着力解决行政效能低下、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8、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假公济私、优亲厚友,扶贫工作措施不实、虚与应付,扶贫项目偷工减料、暗箱操作等问题。9、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模糊、意识淡化、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问题。

文化厅系统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转变作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队伍,确保区党委改进作风抓落实的部署要求在文化厅系统得到快速有效的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类户增收措施?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现就支持全县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类户”(以下简称“三类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以下简称“五小”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培育发展“牛果菜薯药”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对现有产业覆盖不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三类户”,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三类户”发展“五小”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夯实增收基础,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户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首创精神,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令。以“三类户”投资投劳为主,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五小”产业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劳动力和产业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空闲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

(三)坚持突出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引导“三类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的“五小”产业产品,加强对“三类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补助对象

“五小”产业补助对象为全县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类户”。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三类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每户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五小”产业补助与“三类户”产业发展奖补项目不重复享受。

四、补助标准

(一)小庭院。“三类户”在庭院、房前屋后种植果树、花卉苗木、园艺盆景、中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0.2亩以上的,每户补助500元。

(二)小家禽。“三类户”在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养殖鸡、鸭、鹅、兔等小家禽,每品种养殖规模10只以上的,每只补助20元;养殖蜜蜂1箱以上的,每箱补助200元。

(三)小手工。“三类户”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证照手续齐全,正常开展经营,年经营收入2000元以上,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据的,每户补助1000元。

(四)小买卖。“三类户”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点、小菜店等,开办网上农产品销售店,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证照手续齐全,正常开展经营,年经营收入2400元以上,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据的,每户予以小额贷款扶持。

(五)小作坊。“三类户”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证照手续齐全,正常开展经营,年经营收入3600元以上,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据的,每户补助15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在每季度动态调整后摸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乡(镇)项目库,逐村逐户摸底调查,经乡(镇)政府核实、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村为单位将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公告公示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组织村委会引导和鼓励“三类户”发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五小”产业,核实拟奖补资金,在落实“五小”产业后,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组成村级自验小组,实地核查、逐户验收,并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县农技中心具体负责小庭院、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奖补,县畜牧中心具体负责小家禽奖补。

(三)乡镇验收。村级自验完成后,由乡(镇)政府成立验收组,对“五小”产业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项目验收情况(包括户主姓名、实施地点、奖补金额等)在政务公开栏和各村委会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及时汇总上报县农技中心、畜牧中心。

(四)县级抽验。县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对各乡(镇)验收结果进行实地抽验,并将验收结果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兑付补助资金,“五小”产业奖补资金通过新惠农系统直接兑付到户。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支持“三类户”发展“五小”产业是我县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农村“五小”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发展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推进“五小”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对发展“五小”产业的宣传,激发“三类户”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扶持发展“五小”产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总结成功经验,确保产业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三)加强指导服务。有效整合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资源,切实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和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技术、政策和信息优势,重点围绕“五小”产业生产、加工、贮藏、运销等环节,开展品种引进、技术推广、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等服务,解决好“三类户”信息不灵、技术不高、渠道不畅等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发展规模,坚决杜绝拉关系、讲面子、优亲厚友,随意提高补助标准和虚报产业规模。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完善台账管理。各乡(镇)要建立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台账资料,切实加强“五小”产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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