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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组业务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

2022-11-17 06:06:13助学扶贫2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

各省扶贫工作组业务经费、自治区、直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为进一步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准确核定并及时落实普查经费

地方各级统计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普查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讲求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方负担的普查经费预算,及时拨付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制定普查主要支出项目分级负担的比例,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合理做好普查设备配置工作

为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各地要根据普查工作需求,科学测算所需电子数据采集终端(PAD)设备的数量和经费总额,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切实做好普查设备地方配套的协调工作。对于需要新购置的普查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支出,降低普查成本,务求实效。

三、规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保障落实劳动报酬经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尽可能从相关单位选调,不足部分可从社会招聘。对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单位选调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保留原有工作岗位;入户调查期间,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发放人口普查费用补助,具体发放标准,由县级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工资水平和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确定;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担,从人口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对县级财政特别困难的地区,省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对从社会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当地实际工资水平核算劳动报酬,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并统一由聘用单位支付。各地应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费用补助和劳动报酬,不得拖欠,不得摊派。

四、加大统筹安排力度,切实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

地方各级财政和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普查经费预算,提出统筹安排使用普查经费计划,切实加强普查经费的统筹使用。加强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普查经费支出范围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注重控制成本,防止铺张浪费。全面加强普查经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执行中实施绩效监控,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驻村扶贫工作经费怎么扣除

驻村干部要按时间、保质量的完成所包村各项扶贫工作。单项工作,对于不按时间完成的,每拖延一天在驻村经费中扣除100元;经乡扶贫办审定,完成质量差的,在驻村经费中扣除200元,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在驻村经费中扣除500元。

《小庄乡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

1、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驻村干部因公因私需要请假的,3天以内须经乡党委书记审批,超出3天须报组织部审批;因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次最长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治疗,持医院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乡组织办备案。无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次),在驻村经费中扣除100元,旷工超过三次,乡纪委诫勉谈话;七次以上(包括七次)移交县纪委和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在各项会议、学习、培训期间需请假者必须经党委书记审批,否则全部以旷工论处。

2、扶贫工作完成情况。驻村干部要按时间、保质量的完成所包村各项扶贫工作。单项工作,对于不按时间完成的,每拖延一天在驻村经费中扣除100元;经乡扶贫办审定,完成质量差的,在驻村经费中扣除200元,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在驻村经费中扣除500元。同时,驻村干部要管理整理好扶贫工作档案,分类归档,摆放整齐,方便查阅。存放零乱、不便查找的,在驻村经费中扣除50元;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遗失的,一次扣除100元。

3、上级检查在岗情况和检查结果。对在省、市、县和乡明察暗访中出现空岗的,空岗一次分别在驻村经费中扣除500元、200元、100元;对在省、市、县和乡扶贫检查中,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检查结果较差的,分别在驻村经费中扣除500元、200元、100元。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通报,上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4、对所包村投入情况。各驻村工作队应积极协调上级各部门对所包村进行扶贫投入,经驻村工作队协调,上级各部门对贫困村投入较多的(县乡统一安排的扶贫资金除外),给予驻村工作队相应奖励:年度投入1万元以上的,奖励驻村工作队200元;2万元以上的,奖励驻村工作队500元;5万元以上的,奖励驻村工作队800元;10万元以上的,奖励驻村工作队1000元。

5、创新工作。各驻村工作队应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贫困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驻村工作队创新工作方法,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予以报道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三、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篇1 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2、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3、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4、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5、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6、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xx镇xxx村扶贫工作队包村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干部包到贫困户。

2、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高班子能力,兴建各类新型合作组织。

3、引导市场主体进村带动产业开发,组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4、科学制定贫困村六年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

5、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重点改善人畜安全饮水、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卫生医疗服务及电讯宽带进村等条件。

7、改善居住环境。推进集中安居搬迁,就地安置和阶梯式搬迁等民生工程,与“一建三改”相结合实现村容美化。

8、组织开展“三万”活动、“生态家园建设”、新农村建设。

驻xx镇xxx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廉洁自律制度

1、工作队队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委有关廉洁从政的意见。

2、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工作队员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

3、自觉遵守工作队财务管理及公共物品使用规定,不向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奉公守法守纪,不参与赌博,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利益。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制度。

5、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加强与村组干部、人民群众的交流,不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6、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驻xx镇xxx村精准扶贫工作队财务制度

1、按程序严格审批财务支出。工作队正常经费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实行队长一支笔审批制,各项经费开支必须遵循先请示、再审批、后开支的原则。

2、严格财务管理。工作队需购买的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要按质优价廉的原则,先列出购买计划,由副队长审核,汇报队长同意后,指定具体承办人,同意购买,登记领用。凡未经报告、审批而擅自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其他开支管理。工作队员下班或离开办公场所要随手关电、关水、关电脑,节约用电用水。办公设施损坏、用电设备维修等事宜,经队长批准后,统一办理。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篇2 一、严守纪律,驻村工作队队员首先要积极按照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感情,排忧解难

二、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维护稳定,与两委班子一同搞好村安全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加强民族团结,推进社会稳定。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四、建强组织。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信息传递,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五、树立形象,要严格要求,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进行感党恩教育。深入开展“感党恩、算富帐、要稳定、求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讲述西藏的历史、组织群众唱红歌等方式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

七、办实事解难事。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采取物资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

八、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利用走村入户契机摸清本村精准扶贫底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人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责任落实要精准。要注重措施、突出重点确保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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