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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扶贫小镇(云南农村扶贫项目有哪些)

2022-11-12 03:20:18助学扶贫2

1. 云南农村扶贫项目有哪些

对口扶贫云南省的城市是上海

2. 昆明扶贫项目有哪些

试点范围为昆明市6家(盘龙区、五华区各2家,西山区、石林彝族自治县各1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低于5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

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50%。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贷款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3. 云南农村扶贫项目有哪些项目

简介: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是云南省科技厅直属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云南省农业农村科技研究与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信息科和综合科等7个科室,现有在岗人员40余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0人。主要职能为参与制定云南省相关农业科技政策规划和项目指南,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合作、科技扶贫、科技应急保障、科技认定、科技项目评审及验收、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农村信息化等工作。

4. 云南省扶贫政策有哪些

一、总 则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了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基本脱贫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到2000年,财政每年安排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扶贫攻坚支出。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的筹集和分配

第二条扶贫专项资金的筹集

扶贫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来源为:

(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地(州、市)、县财政分级配套。攻坚乡所在的地(州、市)、县按省下达到攻坚乡的扶贫专项资金以不低于1∶0.5的比例配套资金。

(三)攻坚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集资和投工投劳。群众集资和投工投劳可作为攻坚乡(镇)的扶贫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充抵地(州、市)、县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

扶贫专项资金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每年由财政部门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的扶贫总体规划和资金投向,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逐级下达预算到项目。

三、资金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解决温饱。

重点围绕解决攻坚乡群众的温饱问题,立足当地优势,因地制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

(二)无偿扶持,分级配套,民办公助。

扶贫专项资金实行无偿扶持,省、地(州、市)、县分级配套,坚持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

(三)量入为出,总体规划,项目管理。

攻坚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资金的总规模,做好扶贫攻坚的5年总体规划,确定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安排项目和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专款专用,扶持到乡,效益到户。

扶贫专项资金坚持按攻坚规划确定的项目安排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效益到户。

四、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扶贫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要求将配套资金分年度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年度终了要及时编报单项决算(附表一、二),在国家预算支出科目“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类中反映。扶贫专项资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条各级安排的配套资金必须开设专户,实行先存后用,以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必须在每年6月底以前下拨到位。

第七条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

(一)省安排到攻坚乡的每乡每年50万元及其配套资金,必须以解决攻坚乡群众的温饱为目的,集中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包括开垦宜农荒地、改造中低产田、坡耕地改梯地、山区“五小”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骨干工程的渠系配套,建设人均一亩基本农田。

(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一定比例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工程”、“通路工程”以及特困村小学危房改造、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异地开发扶贫试点、卫生与计划生育。

第八条扶贫专项资金要坚持按项目完成进度拨款。

扶贫攻坚乡编制的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要根据资金供应的可能性安排项目,不得留有缺口;

具体项目的安排,必须落实资金来源。

扶贫攻坚乡5年总体规划报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扶贫领导小组逐级上报上级扶贫领导小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攻坚乡的总体规划需分别报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水利水电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审批。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地州市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省级对口包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第九条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挪用或拉用资金,不及时就位的,改变资金用途,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与贫困乡解决温饱、与扶贫规划建设内容无关项目的,对口包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权扣减相应资金,甚至停止拨款。

第十条项目论证、审批后,对因工作失误导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没有及时下拨到位,影响了扶贫攻坚效果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扶贫专项资金是各级政府为扶贫攻坚设立的扶贫专款,各地及各部门不得因为有了扶贫专项资金而调减对攻坚乡正常的资金扶持。

第十二条建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

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责任制,省政府授权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水利水电厅、省财政厅和省计委分别与包扶乡所在的县人民政府签订经济责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及扶持项目的目标;

对资金的管理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纳入《云南省扶贫攻坚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有责任对扶贫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五、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5. 云南重点扶贫地区

云南省培育形成了26个扶贫主导产业,覆盖贫困户168.53万户,“县县有主导产业、村村有产业基地、户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政策支撑牌”。出台产业扶贫指导意见、考核办法、龙头企业投资奖补办法等政策文件。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保持在100亿元以上,有力保障了产业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是“绿色食品牌”。聚焦特色茶叶、花卉等重点产业,围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拓市场、建平台、解难题”六项措施,大力开展“一县一业”创建,28个贫困县进入全省“一县一业”创建行列,占全省创建总数的70%。全省有机茶的认证面积、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一,绿色食品产业实现贫困县全覆盖,实现一户多业、多渠道增收。

三是“主体带动牌”。全面加强带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主体扶持培育,创新推广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贫困户的“双绑”模式,培育出各类带贫新型经营主体2.85万个,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是“指导服务牌”。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全省农业科技专家组成专家服务组436个,遴选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2.86万人,实现对贫困县、贫困村农业技术服务全覆盖。强化产销服务,昭通苹果、怒江草果、西盟中蜂等一大批扶贫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上升,赢得国内外采购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

6. 云南扶贫农产品有什么

云南持色农产品有:茶叶咖啡,紫米,红糖三七等等。

7. 云南农村扶贫项目有哪些补助

1、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2、毕业3年内在云南省内创业的大学生。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对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已享受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8. 云南2020年扶贫有哪些地方

全国东西部地区对口扶贫省市列表

1.北京市帮扶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和保定市;

2.天津市帮扶甘肃省、河北省承德市;

3.辽宁省大连市帮扶贵州省六盘水市;

4.上海市帮扶云南省、贵州省遵义市;

5-1.江苏省帮扶陕西省、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

5-2.苏州市帮扶贵州省铜仁市;

6-1.浙江省帮扶四川省;

6-2.杭州市帮扶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6-3.宁波市帮扶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7-1.福建省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

7-2.福州市帮扶甘肃省定西市;

7-3.厦门市帮扶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8-1.山东省帮扶重庆市;

8-2.济南市帮扶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8-3.青岛市帮扶贵州省安顺市、甘肃省陇南市;

9-1.广东省帮扶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9-2.广州市帮扶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毕节市;

9-3.佛山市帮扶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9-4.中山市和东莞市帮扶云南省昭通市;

9-5.珠海市帮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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