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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农村扶贫政策(潍坊农村扶贫政策文件)

2022-11-04 13:00:29助学扶贫2

1. 潍坊农村扶贫政策文件

11月27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潍坊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参保人员范围

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390元,低档每人每年26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上年550元的补助标准。

本次参保工作集中缴费是什么时间?

本次参保工作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我市出台了哪些参保激励政策?

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参保激励政策。

● 一是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 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 三是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注意: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

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

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

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

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医保经办机构集体登记。

新生儿办理方式:

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个人参保缴费在参保登记成功后,

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

二维码缴费:

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

支付宝缴费:

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微信小程序缴费:

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手机APP缴费:

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

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 潍坊农村扶贫政策文件解读

潍坊市下发《关于做好潍坊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3. 潍坊市扶贫开发办

2020年山东困难党员补助标准5000元。

4. 潍坊政府补贴政策

申请流程: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各级承办部门申请,承办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集中受理,相关部门间流转审核办理。其中,购房补贴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才住房向住建或当地指定的承办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区级有关部门申请。

   保障范围。自2020年6月8日起,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包括A、B、C、D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以上毕业生纳入我市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其中,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类人才,在年龄及认定上作了具体规定。

5. 潍坊市扶贫

  潍坊市2022年度城乡医保参保指南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四)降低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将乙类药品政策范

  围内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由20%调减为15%;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20%的调减为15%。

  (五)降低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将医用耗材中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30%的调减为20%。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需要个人首先自付。

  (六)优化便捷市域内就医结算。参保群众可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为:高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65%,低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55%。

  (七)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000元调减为10000元。

  五、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先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五)新生儿办理方式。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六、参保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

  (1)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相关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一“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6)“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一“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7)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8)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继续保留现金收付等传统服务方式,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倡广大居民优先选择线上缴费方式。

  (二)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6. 潍坊农业补贴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玉米补贴十一点玖元

那里来的200元

7. 潍坊扶贫开发办公室

以为成都新民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为例:

成都新民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主要涉及领域是舆情研判、第三方调查评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决策咨询、智慧社区、社会稳定及风险评估等等,有着扎实的专业素养,长期为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智力支持。

并已经累计为全国31省市自治区民政厅,50余个群团组织、2000余家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累计培育基层社会组织100余家,与10余家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保持长期合作。

潍坊市新路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组织培训,提升公益组织建设能力;举办公益沙龙,加强交流;开展公益创投,助力社会创新;举办全国社会组织发展论坛,搭建我市社会组织与全国同行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社会组织评估等工作。

组建了社会组织专家团队;承担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培训督导任务;承接了民政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山东寿光洪涝灾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8. 潍坊农村危房补助

四川2021年潍坊补贴标准是看你的为房,一共有多少个平方,再按比例补发。自己只出40%。

9. 潍坊市贫困户标准

1、2021年济南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参考2020年2月17日发布的《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0〕7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94元/月。

(2)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1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3元/月;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210元/月,半自理标准为35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700元/月。

2、2021年青岛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发改员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2020〕102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区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各区(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4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变。

3、2021年淄博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9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90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500元。

4、2021年枣庄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6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220元。

(2)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786元。

5、2021年东营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东民〔2020〕2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900元。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

6、2021年烟台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烟政办便函〔2020〕3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 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执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对应特困人员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情形分为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

7、2021年潍坊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每人每月64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32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00元执行。

8、2021年济宁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济政字〔2020〕35号)可知:

(1)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9、2021年泰安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41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10、2021年威海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日发布的《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威民发[2020]57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

(2)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城乡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分别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10990元。

11、2021年日照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8月6日发布的《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日民〔2020〕29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2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4元。

12、2021年滨州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滨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滨民〔2020〕22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6元。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13、2021年德州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德政字〔2020〕10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5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确定。

14、2021年聊城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32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258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9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

15、2021年临沂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我市连续十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一文可知:

(1)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将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400元。

16、2021年菏泽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1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306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55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城市663元/月/人、农村6630元/年/人;城乡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16元、258元、155元;农村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提高到2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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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潍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