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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名单)

2022-10-19 19:00:30助学扶贫2

1. 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名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理监督权力和严惩滥用权力的要求,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规范“三资”经营管理为关键,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提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为重点,形成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以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收支审批、采购和销售业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干部补助、集体用工、现金和银行存款、出借资金、有价证券等为主要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福利和奖金发放、举债与清偿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负债管理制度,以对外投资、投资收益、对外投资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以土地补偿费、集体收益、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收益管理制度,以财会人员聘用、财会人员岗位责任、财会人员交接等为主要内容的财会人员管理制度,以财务收支审核(审批、审核)单、财务票据保管与使用、电算化、财务会计报表、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和财务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管理制度。

(二)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以资产登记、明晰资产产权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产权管理制度,以产品物资购置、保管、使用、出入库验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以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折旧、淘汰、对外投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应收款、内部往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债权管理制度,以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资产收益、出售资产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经营与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以资产报告、资产清查和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三)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源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以明晰集体资源权属、界限、面积、位置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源登记制度,以承包经营项目民主评估、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或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鉴证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源承包制度,以承包合同兑现、承包合同公开、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纠纷调解等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审批)、流转土地使用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领发放、合同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管理制度。

(四)健全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两议一委”(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民主管理制度, 以“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公开方法、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群众意见收集评议整改和公开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以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二、提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五)落实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确保村级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乡(镇)可在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牌子。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承担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严格实行岗位分离。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和会计核算实行全代理,开展政府向有资质的中介组织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机制的创新试点。没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总会计一人、代理会计若干人,实行严格的总会计、总出纳、审核岗位分离;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准确、及时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和资产、资源登记等会计事项;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其中“收款凭证”、“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要严格监督记账凭证业务流程,编制公开表和上报会计报表,管理财务档案,提供咨询服务;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事项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开设专门账户,对筹集和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人员签批村级经济事项和票据,严禁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严禁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管集体现金和经手现金收支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事项应当实行“双印鉴”;要保留一名会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而变动;会计人员负责编制预算和收益分配方案、集体收支票据收集整理、保管现金和部分财务印鉴、定期向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等工作。

(六)改善农村会计电算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全面实行电算化管理,并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接。要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采用农业部认定或监制的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标准的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应用电子技术替代人工记账、算账、报账。要建立完善电算化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科学设置管理权限,充分利用软件功能,保障计算机操作规范、系统数据安全、数据备份可靠 、档案管理完善、电算化软件升级与设备更新及时、运转高效。

三、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七)规范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管理现金,超限额部分应当及时送存银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取的现金要及时办理手续送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要严格现金支付范围,1000元以上的支出,除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项目外,应当通过银行结转;要加强现金日常管理,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严禁非农村会计人员管理现金,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严禁违反规定出借集体资金。提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步利用农业银行已经建立的覆盖城乡的“惠农通”网络,应用惠农卡、单位结算卡、“银企通”资金结算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乡、村、户资金结算全服务、村级资金结算环节全覆盖、集体收支事项全监控。

(八)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直接经营项目要不断挖掘潜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可能扩大生产服务能力,保障集体直接经营收入稳定增长。要强化发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资源项目的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及时组织承包、租赁合同的兑现,防止形成长期欠款。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等补助收入要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乡(镇)等确定的支付额度直接拨付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对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要加强监管,防止集体收入流失。要严格控制直接经营项目费用,降低生产服务成本,提高收益水平。要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当在不打乱资源界限、不合并核算单位的情况下实行村组合并,提倡农村党的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干部交叉任职,除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领取常年补助外,其他村干部应按规定领取误工补贴,干部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要严格控制其他支出,切实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各项支出应当有具体用途说明和明细支付情况。严禁乱发补助、福利、奖金;严禁超限额订阅报刊,严禁将村级组织招待费转嫁给村办企业或其他组织,严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规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筹集的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应当充分利用存量资本,不断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生产服务效率。要加强对公积公益金的管理,特别是对集体获取的土地补偿费以及拍卖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收入应当及时作增加公积公益金的账务处理;公积公益金应当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也可以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的建设,严禁用于支付干部补助、修建办公场所、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严禁用于贷款抵押、担保和偿还村级债务。集体收益的分配要保障成员收益权,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分配前应当编制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审核备案后执行。已经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新的收益分配制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改革红利。

(十)规范农村集体债务管理。要认真清理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实事求是地按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造册,报乡(镇)政府备案,并依据相关政策积极化解各类债务。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严禁村干部以个人名义为集体借债不入账的行为。对未履行正常程序和村干部私自借入的新债,由借款人承担责任。各级农经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控村级债务,评估村级债务带来的风险,预防和控制债务引起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变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政策规定。

四、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十一)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的有效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开展清产核资,保障集体资产底子清晰、分类明确。要完善集体资产购置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公开购置、监督到位。要用好资产账簿,动态管理资产;及时组织资产清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要强化债权管理,严格控制债权核销,及时清理债权。要规范集体资产处置与产权流转事项,科学合理进行评估,严格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实现保值增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在农村新建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设施、购置的设备,应当由村级组织管理和使用的资产,要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管理、经营。

(十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鉴定成员、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量化资产、设置股权、分配收益等;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产权进场交易。对用电、用水、环境卫生、文化教育、道路设施等集体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做好维护保养,保障正常运转使用。对生产经营、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要认真做好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工作。要及时依法处理资产承包经营纠纷,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集体资产或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交纳承包费的,除补交承包费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对违约情节严重的承包者,经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定,可以解除承包合同;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使用集体资产的承包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不断增值,确保集体收入不断增长、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

五、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十三)规范农村集体资源日常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资源登记工作,明晰数量、分布状况、利用情况。资源的租赁、发包要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济有效原则。家庭承包地要登记确权到户;集体预留机动地采取招标方式承包的,一般一年一承包,承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严禁非法延长机动地承包期限;其他资源要依据不同类型依法确定承包期限,维护承包合同的效力,确保承包合同依法履行。县、乡、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承包事项的批准与合同的签订、鉴证、备案、登记、兑现、变更和证书发放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集体资源经营情况,特别要按合同约定时限组织兑现,确保集体承包收入及时、足额登记入账,防止合同长期不兑现、集体收入长期不入账。

(十四)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文件),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委托、代耕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严禁截留、扣缴流转收益,严禁受托方超越承包方的授权擅自增加或变更流转事宜,严禁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严禁以定任务、下指标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严禁借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县、乡、村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做好有关流转事项批准和流转合同的签订指导、鉴证、备案、登记等工作,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农户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审核审批。要探索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五)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受理调解仲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提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乡村调解解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结果的执行。

六、规范民主监督机制

(十六)完善民主监督。要把维护农民经济上的物质利益与政治上的民主权益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监督为重点,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应当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公告,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向村民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外,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现任干部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民主理财小组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重点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集体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否决不合理开支;村民有权对本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三资”公开。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组织好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三资”管理情况要做到全面公开、详细公开、及时公开、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利用农廉网、公开栏、张榜、电子触摸屏等农民群众满意的形式公开。一般的“三资”管理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已经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由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编制公开表;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县级统一要求的公开内容和格式编制公开表。公开内容应当按程序审核、签字,并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公开。在公开期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给群众解答释疑、收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并向群众反馈整改结果。县、乡有关部门要对集体“三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

(十八)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应当由农村党组织主持,乡(镇)党委、政府派人参加,每年年底评议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个人述职、村民或村民代表咨询、村民或村民代表票决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可以与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一同进行。对在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应当终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结果应当向村民公布。

七、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十九)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县级农经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审计职责,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级农经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农村主要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根据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扎实推进工作;要探索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实施跟踪审计,探索利用“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实施联网审计;对常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要合理确定审计周期。要根据审计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审计证及审计证管理办法由农业厅统一印制、核发、制定)。

(二十)扎实开展审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常规审计要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金及相关经济活动、管理使用和运营的集体资产、拥有与使用的土地等资源开展定期审计、全面审计;要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有序开展审计。对即将换届的村两委及其相关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要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遵纪守法情况、经营行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落实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要审查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任期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等;要对农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财务与会计责任、经营与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社会责任做出审计评价。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要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重点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审计,保证群众满意;要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审计,解决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缺失;要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酬劳、集体资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集体资源经营情况、农民负担、涉农财政资金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开展审计,保障相关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二十一)充分应用审计结果。农经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经营不佳、管理不善等问题,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果要书面告知审计单位,并向村民公告。农经主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搞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要建立农经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农经主管部门通过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或其他事项要及时移送有关单位,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及时向农经主管部门反馈查处结果,不得推诿、塞责。审计结果要作为农村干部民主评议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握好方向和路径,确保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落到实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集体“三资”管理活动中要严格依法行事,严禁将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监督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行使监督职责,严禁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三资”的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农经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指导、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民政、工商、审计、信访、水利、林业、农机、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十三)推进乡村“六权治本”。要从根本上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按照简单明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将“六权治本”落实到乡村,让基层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让基层干部在纪律规范中作为。要梳理职权,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扎细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清除发生腐败的土壤。要优化运行,制定农村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图,防止权力被滥用,遏制流程中的腐败。要强化问责,依法对权力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严格查处滥用权力问题,把好事后惩处腐败关。要强化监督,切实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及时处理、及时公布,调动群众积极性,使村干部时时处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十四)抓实示范县建设。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全面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要健全以集体资金监管、资产监管、资源监管和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实现县、乡、村、户资金收支结算非货币化,资金收支监督全程化;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使用状况全监管;集体财务全入网、“三资”管理全透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建设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

(二十五)保障运行经费。农经主管部门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履职部门,各级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农村经营管理经费,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正常开展工作。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服务农村社会的重要机构,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地方,提倡采取定岗不定编的办法从现有农村财会人员中聘用人员,每个乡(镇)应当聘用三个以上的代理会计人员,聘用人员补助标准按照当地农村主要干部补助额度确定,所需资金通过增加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解决;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严禁向村级组织收取会计委托代理费用,严禁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费用转嫁给村级组织。村级会计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补贴标准应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确定;累计任职10年以上的村会计应参照村两委主干离职后的补贴标准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十六)健全培训制度。要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法规政策培训制度(培训制度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作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实行普遍培训。要做好各级农经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使其扎实掌握财会专业和相关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具有权威的熟悉法规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农经队伍。要定期开展对村级财会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落实登记备案、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七)加强工作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跟踪督查。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侵犯农民民主权利,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要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山西省扶贫办领导名单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3. 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名单查询

不同地区不同县市不同单位其驻村标准也各不相同,其主要参照当地差旅费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的标准基本上是固定的,从省级到市级再到县级逐渐下降,企业业驻村视单位效益倩况而不同,有的企业每天补助高达二佰,并且负责吃住,而机关事业则不行,只能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县级单位就更少了,可就本单位情况咨询了。

4. 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名单公示

近日,山西省文明办公示2021年上半年“山西好人”候选人名单,拟确定孟洁冰等25人为2021年上半年“山西好人”候选人。

根据名单,拟确定孟洁冰、李萍、崔守忠、丁永霞、郝欣5人为助人为乐“山西好人”候选人;拟确定李耀鹏、张振华、刘志勇、牛书文、安佩军5人为见义勇为“山西好人”候选人;拟确定郝济林、宋亮亮、岳晚增、程大军、苏朝林5人为诚实守信“山西好人”候选人;拟确定李江林、卢彬、任兴爱、赵桂香、郝竹林5人为敬业奉献“山西好人”候选人;拟确定陈雪莲、王会光、程海江、付保红、侯章敏5人为孝老爱亲“山西好人”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致电13803416916向山西省文明办反映。

附:2021年上半年“山西好人”候选人名单

助人为乐

孟洁冰,女,山西省实验小学音乐老师,太原市烛光志愿服务中心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路上她已走过了8个春夏秋冬,8年里,她帮助希望小学贫困学生、敬老院老人、社区贫困户、孤儿院儿童,当二青会的志愿者,做事实孤儿的阳光亲人。从2017年开始无偿献血2000CC。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休假的孟冰洁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中。在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孟洁冰主动报名,利用休息时间,积极宣传人口普查的政策与意义,入户走访。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新时代的青年是堪当大任的,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志愿服务精神。

李萍,男,大同市阳高县狮子屯乡燕窝村农民。他一生探索科学种田,其中9种农作物3种果树的37个新品种和12项实用技术先后在当地得到推广,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农村拔尖乡土人才、特等劳动模范和“申纪兰式”的模范农民;他一直追求共同富裕,领着干、破难题、传技术、搞促销,实现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他一辈情系乡里乡亲,哪里需要到哪里,帮资金、帮干活,从不提任何报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

崔守忠,男,就职于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2014年以来,崔守忠同志一直执着地坚守着扶贫帮助大学生爱心行动,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建了“鸿善爱心联盟”(民间组织),先后对30名贫困大学生进行义务助学活动,帮扶金额8万多元。在帮助贫困大学生学习成长的同时,特别注重与贫困大学生

5. 山西扶贫办党组成员

二O二二年山西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叫脱贫户。因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二0二O年底己经全部脱贫,所以说在二O二二年己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二O二一年脱贫村的贫困户已不存在已向乡村振兴转移,二O二二年为乡村振兴开道。

6. 太原农村扶贫干部名单公布

一、对种植杂粮实施良种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1亿元,对全省杂粮种植户选用杂粮优良品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实行财政补贴,补贴面积1100万亩,每亩补贴10元。

  二、对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给予补助。省发展改革委安排5000万元,对粮食主产区及中低产田改造达到一定面积以上的耕地,实施田、水、沟、渠、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补助。

  三、对牛羊产业发展及牧草基地建设给予补助。省财政新增资金6000万元,重点对牛羊良繁体系建设给予补助;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畜牧项目建设,安排资金9600万元对23个项目县标准化牛羊养殖场建设、青储窖建设、牧草种植给予补助。

  四、继续加大设施蔬菜扶持力度。新增资金3000万元,在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对达到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新建蔬菜日光温室每亩补助1万元;新建蔬菜大棚每亩补助5000元;新建节水莲菜每亩补助2000元;新建蔬菜集约化育苗场每个补助50万元。

  五、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给予补助。利用中央财政8100万元,省级预算安排3000万元,对以大学和科研院所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给予补助。

  六、对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给予补助。安排1亿元用于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大型灌区达效和渠系配套。安排50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

  七、实施移民搬迁产业扶持奖补。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原则,对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奖补。易地扶贫搬迁3万人,安排奖补资金8400万元,用于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能力培训。

  八、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助试点。安排8375万元,对生长和管理正常的生态公益林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补助对象为已确权的林业经营单位、造林大户、农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林权人。

  九、对干果经济林管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林木良种实施补助。安排5000万元对干果经济林发展重点县提质增效综合管理给予补助,补助面积25万亩,每亩补助200元,主要用于干果经济林专业技术修剪技术用工、专用肥、农药施用和专业技术服务。安排1000万元选择林下经济种植基础较好的10个示范县,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补助,每个示范县实施0.5万亩,每亩补贴200元,主要用于优良种苗、新技术引进和病虫害防治等。安排2600万元用于林木良种补助,重点培育阔叶树种为主的林木良种壮苗5.2万亩,每亩补助500元。

  十、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补贴。在全省适合机械作业的粮食种植区,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补贴,补贴面积180万亩,每亩补贴25元。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要在稳定完善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7. 山西省扶贫办班子成员名单

  独立的社会团体。  山西省科技扶贫促进会于2013年11月5日按照山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通知书》晋民管社[2013]第6号文件批准筹备成立。  该促进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科技扶贫公益项目,募集并资助科技兴农;推动科学技术文化普及宣传活动、文化创新活动、农技信息库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科技文化水平;通过科学引导、专家献策、募集资金扶持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山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科技、文化、“三农”等领域的精品公益项目和慈善项目;开展科技扶贫交流与合作。  该促进会将自觉接受山西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及章程办会,从事科技兴农、科学技术文化普及宣传等方面的科技扶贫工作。

8. 山西选拔乡镇书记公示

并村后原来村干如任职没到期原村书记,村长经镇党委考核年轻,文化程度,工作特点,政治品德等方面指定。

其他支书,主任担任它职,待任职期满选举产生,或年龄在五十七岁左右,直接退休,养老保险与在职一样缴纳,或直谋职业,让给年轻人员。

9. 山西扶贫干部的身影山西

山西男人勤劳淳朴,老实本分,兢兢业业。

单从晋商来看,山西人诚信,团结,聪明,因为聪明,山西人把生意做到了全国各地,甚至北到俄罗斯,西到欧洲各国,都不缺乏山西人奔波的身影。而且为了团结在外的晋商,在各地兴建晋商商会还有会馆的设立。会馆刚开始是为联络同乡感情的,到后来发展成为维护同行或同乡利益的组织。

晋商成功的根源在于“诚信”和“团结”的商帮政策。晋商的辉煌人物有乔致庸等给后世留下了乔家大院,王家大院,等都可以看的出当年的辉煌。

又晋商创始的票号,曾在中国历史上显赫一时。直至如今还流传着“山西人善于经商、善于理财”的佳话。凭借纸张就可以外出做生意,把票号也开到全国各地,去哪都可以兑换。这就是诚信,信任。

现代的晋商如李彦宏,孙宏斌,郭台铭等也都是实干的企业家

10. 山西省太原市扶贫办

监察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厅 ,建设厅 ,交通厅 ,水利厅 ,农业厅,林业厅 ,商务厅 ,文化厅 ,卫生厅,人事厅,卫生厅,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安全厅,监察厅,水利厅,省政府办公厅、科技厅、住建厅、人社厅,林业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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