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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2022-09-19 01:05:11公益资讯2

第一条 为了规范慈善活动,保障慈善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湖南省募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促进慈善事业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发展慈善事业,应当遵循政府引导、民间运作和非营利的方针。

  开展慈善活动,应当坚持自愿、合法、诚信的原则,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信息。

  本条例所称慈善活动,是指以募集、捐赠财产或者提供精神安慰、劳务帮扶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赈灾、扶老、济困、助残、救孤等活动。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和配合本辖区内开展的慈善活动。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慈善事业的指导、协调和相关监督工作。

  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相关促进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开展慈善活动。第五条 依法成立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开展与其宗旨相适应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慈善募捐活动。

  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经市、县(市)民政部门许可后,可以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慈善募捐活动。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五条开展的慈善募捐活动(以下简称“慈善公募”)中,捐赠的物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批量产品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捐赠专业器材的,应当组织生产销售者做好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等后续服务;捐赠食品、药品的,应当具备产品质量合格、有效期限和其他相关证明。第七条 在慈善公募活动中,捐赠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捐赠承诺;募捐人应当通过网站、电视或者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受捐情况和捐赠人履行捐赠承诺的情况。第八条 慈善公募募捐人应当建立募集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跟踪核查、评估、反馈等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捐赠人有权向慈善公募募捐人或者受捐机构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上述机构应当配合。第九条 慈善公募募捐人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向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

  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支持募捐人对所募财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章程等规定自主管理和使用。第十条 慈善公募募捐人使用所募财产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应当规范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款物,建立救助档案,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慈善公募募捐人使用所募财产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时,不得将与本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受益人,但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确需救助的除外。第十一条 慈善公募募捐人应当建立救助项目管理制度,对需要救助的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救助项目库,明确项目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救助程序。各个救助项目的财物应当专账管理、专项使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救助项目进行捐赠,慈善公募募捐人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开展救助活动。第十二条 为了帮助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面向本单位、本社区(村)等特定人群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和民间互助性的捐赠活动。

  捐赠人要求查询或公开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活动组织者应当配合。第十三条 慈善活动中,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可以是资金、物品等有形资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捐赠的财产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捐赠人应当配合,所需手续费用由捐赠人与募捐人协商解决。

  捐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应当提供有关权属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把慈善事业和企业发展联系起来

社会责任 彰显企业成长价值 慈善事业发达与否,表明了一个社会的文明及进步的程度。慈善事业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但是,更需要成功的企业家的热情支持。这是社会对富人寄予的天然的道德期望,在道义上拷问着每一个有成就的企业。 1、富而仁,不只当有钱人 “富而仁”,宅心仁厚,并非“略施小惠”而已,牺牲小我,使多数人生活获得改善,是慈善企业家最让人称道的地方。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才是真正彰显一个企业社会价值的标尺,要求企业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的财富来自社会,当百姓遇到自身难解决的经济困难时,企业家就有责任拿出部分钱反哺社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当企业的财富更多地与社会再发展对接,以资本的强势力量反哺社会,人们理所当然地会将他们视为社会进步的创造力量。企业家形象,也将成为社会物质与精神双重富足的象征。慈善是富人发自内心深处的爱,是富人洒向社会的阳光。这应该成为中国富人的精神境界。 让有钱人变成富人,尚需要教育和宣传的过程。对于中国来讲,制度完善很有必要,但转变观念也是非常关键的。真正的富人,除了财富的富有之外,还应该富有商业道德,富有社会责任感,这才是“为富之道”。企业家利用赚取的财富对社会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他们的存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非常积极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追求财富是企业家的天职,但企业和先富者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单纯追逐并不是一个完美的财富创造者。必须更加注重精神上的满足,拥有了财富又要合理去分配和使用这些财富,这才是一个人美好生命的全过程。 2、更有钱,就要更慈善 应该努力赚更多的钱,因为企业家赚了更多的钱才能够扶助更多的人。将慈善转换为个人更大的动力,将来更好地为百姓大众解决困难,为社会担负责任,这是改革开放之后富起来的企业家最明智的选择。慈善事业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回馈社会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百姓眼中企业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中国社会的转型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政府的参与,特别是在投资这个方面,成功的企业如何用赚来的钱为社会贡献是值得思虑的问题。 当前,民众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与认识还颇为“单纯”,经常将企业是不是捐赠、是否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评定标准。2008年,在前所未有的四川汶川大地震震撼国人心灵的时候,企业社会责任以另一种视角凸现在公众面前。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像企业捐赠排行榜这样的榜单被平面媒体及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对于慷慨捐赠的国内企业,老百姓会自发传播它们的品牌,与此相应的是,铁公鸡企业排行榜等榜单,以及逼捐等信息也被民众大肆渲染。从企业社会责任心的建立来说,可能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在发达国家,富人的社会责任感像一个传统,但最初是为企业,并不光是为了社会,企业需要有道路进行运输,于是投资建路;工人需要有地方住,于是集资建小镇,相应的配套设施就创设起来了,在这样的过程中,富人、企业和社会的利益都相得益彰地结合起来了。其实,法制建设,尽量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决当前中国富人问题很重要的手段。观念的变化很重要,必须承认富人的社会地位和积极作用。如今的中国不是以前那么仇视富人了,逐渐认识到富人也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 中国不缺乏富豪,但缺少富豪慈善家。慈善的物质基础是财富,但它的感情基础是爱心,有爱心才能拿出金钱去扶助他人。在企业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做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如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大力发展直接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但一些地方在发展社会事业上投资不足甚至无力投资,这就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本。有能力的企业应充分发挥资本优势,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力量。赚钱越多,相应地,其释放这样的力量理应更强大。 3、济天下,责任不可推卸 新时代富裕起来的企业家们在关心利润的高低之外,还应该担负起怎样的责任?日本商人松下幸之助曾说:“企业必须有一种使命感,不断地努力生产,使产品像自来水一样丰富而廉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惠及全人类,彻底消灭贫困。”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度里,作为一个富有的商人,除了赚钱,更应该去主动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否则,“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传统的社会责任感哪里去了?扶弱济贫的人间正道又到哪里去了?尽管企业家因为对社会的投资,创办企业,用纳税、增加就业率等方式回报社会,已体现出他们的社会责任,但是,许多人仍然认为,从体现社会公平的角度而言,富人占有的社会资本或资源比穷人或平民百姓要多,他们必然相应地就比平民百姓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富人更富,穷人也在变富,社会矛盾尚不激烈。但经济危机越来越强烈的时候,社会矛盾也会越来越激烈,富人尽管穷一些,没以前那么富了,但穷人可能难以存活。因此,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尤其要解决好社会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单纯依靠税收、依靠政府、依靠慈善公益来解决社会问题也不够了,产生了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理论,富人们、企业家们自觉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 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已十分突出。中国目前的状况是,富有阶层个别人缺乏爱心,往往一掷千金,肆意挥霍,而穷人仍在为生活温饱而挣扎。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责任当然在政府,但社会各界及至每个公民也有责任,“富人”的责任就更大一些。因为社会责任感的淡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至理名言,才会在一些人的心中忘失,才使得一些人对于弱者的求助置若罔闻。事实上,社会始终期许富人博爱地协助穷人走出困境,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古人有云,“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也;损不足而补有余,人之逆也。”卡内基也曾说:“有钱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美国思想家约翰�6�1罗尔斯在“补偿原则”论述中也提到,跑到前面的人一定要对后面的人进行补偿。显然,这种“道义”和“义务”虽然并非建立在社会强制力量上,但几乎是伴随“富人”概念而生的一个天然的社会道德要求。于富人而言,当一个人占有的资源远远大于社会平均占有量的时候,这也是其人性方面的天然的良知要求,社会责任就应该相应地提高。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更要提倡这一群体对社会多做贡献。媒体舆论应多宣传那些富了不忘回报社会而保持艰苦朴素作风的创业者,提倡富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依靠道德做纳税之外应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认识到,富人的产生固然离不开基于个人的智慧和努力,但更关键的是来自国家与社会的保障和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富起来的企业家理应切实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更多地赚钱,更多地上缴税收,更多地安排就业,更积极主动地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令人欣喜的是,当前,不少中国人富了不忘回报社会,于是成了颇有影响的社会慈善家。把自己的金钱力所能及地回馈社会,关注困难群体,这应该是所有富人良知的共同体现。不过,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也应防止滑入另外一个误区,如把社会责任等同于“解囊相助”,以企业应担负社会责任为由,向企业要“赞助”,甚至搞变相摊派,认为谁出的钱多,谁“回报社会”就更多,否则就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甚至是“为富不仁”。 责任担当 寻求企业与社会的共赢 1、契合点:财富与慈善相得益彰 企业家既然能够撑起经济的脊梁,就应该给这个社会撑起一片爱的蓝天。企业慈善是一种必然的责任担当,是公益性与社会性的双赢。然而,企业家赚钱是学问,如何有效地把钱捐出去,同样是一门学问,即怎样用有限的资源更有效地济困救难。做慈善能促进企业发展。对企业家来说,做慈善更能激发做企业的热情。把企业做好了才有更多的财力去做慈善,这是相辅相成的。从社会公益的角度看,这样决定是聪明且合理的。企业家有其贡献,然而社会公共资源的适时投入协助,却也是成功的关键。取之于社会,就还之于社会,不但为个人赢得尊重,而且还能从这些钱所创造的公益效果中得到满足,何乐而不为呢?慈善对企业产生的正面作用也越来越大。企业对于慈善事业的热忱能让员工工作更有干劲,而且对外所树立的正面形象也能让企业经营进多了不少“印象分”。每个企业家都应该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只要企业有盈利,就应该拿出相对固定的比例做慈善。大额的捐款会不会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捐多少,还是应按照企业的承受能力和一定的比例来进行。这几年我 50%的时间用在慈善上面,50%的时间用在企业经营上。通过我捐赠的数额就能看到,数额一年比一年多,这就说明做慈善不但不影响企业发展,反而能够促进企业发展。回报社会越多,社会给予我的也越多。我希望尽我的力量,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 赚取财富,需要本事与远见;而做慈善,让财富创造切合社会需求的效益,也需要远见,需要本事。企业、企业家究竟应该捐多少?其实,捐款不在多少,不管到了任何时候,献爱心都不算晚。只要做到了他们能做的,社会就不要在乎其捐的绝对金额是多少,任何个人慈善的力量放在社会的浪潮中都是微乎其微的,但是他们做了,基于一种不求名,不求回报的自发的感情,就够了……也正是因为更多的企业家做了,才能够掀起企业家慈善浪潮。积极参加慈善事业,尽一份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这对企业来讲是一种责任,也是对于企业发展的促进,能得到社会各方方面面的支持,能够为企业发展创造很好的环境。 多年以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已经提到日常生活当中来,所以很多企业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就不忘回馈社会,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汶川地震灾难发生后,不同的企业做出了不同的社会责任的危急响应,响应迅速,响应行为得当,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样的社会责任一尽到,创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有了。 2、财富观:乐善好施者荣 对于企业家和富人而言,我们应当树立一种新的财富观:为富不仁者耻,乐善好施者荣。财富并非与生俱来,专供富人挥霍享受之物。富人有回报社会的责任,在今天,市场经济已经造就了一批率先致富的企业经营者,富了不忘回报社会应当成为所有企业家的共识。改革开放让我们先富起来,我们就应该履行这个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是必然的。生活在人们尊敬的中的慈善家,比孤独地占有银行存折上僵死数字的守财奴,要更伟大、更光荣、更快乐。财富再多,归根结底都是社会的,我们企业家要看到这一点。我们要尽早地把财富拿出一部分,及时地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用自己的财富造福更多的人,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样的财富才是有生命力的,这样的企业家和富人,才活得更有意义和价值。慈善事业是随着人生事业之路共同成长的,不是等到钱赚多了以后再来做慈善,因为几千块钱就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要及时去做。让更多的人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企业家的价值观。企业家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要做一个有良知、有感情、有道德、有灵魂的企业家。 倡导慈善 让人人都成为“慈善家” 有钱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并不是说,平民老百姓就可以不承担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责任,其实有些责任是超越贫富界线的。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对于做慈善的民营企业家,就应该大力宣传,让他们成为榜样,让全国人民都来学习,政府应该在慈善事业中充分利用这样的民营企业家。改革开放30多年来,聚集在中国民营企业家手中的资金是一笔让人想象不到的巨大财富,不要忽视这些钱,如果能加以利用,那将帮助中国的慈善事业上升一个新的高度。按照民间说法,所谓善善相报,体现出民间文化的深厚传统。善事无大小,慈善活动并不一定总是大笔大笔的捐款,可以从点点滴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为唤起全体中国人的慈善意识,建议将“5�6�112”设为“中华慈善目”,以倡导人们自觉地参与公益慈善活动,让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加强慈善组织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以便真正管理好、使用好爱心人士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呼吁征收富人遗产税、固定资产税、高消费税、鼓励资源捐赠,对促进社会和谐、拉动第三次分配有很大的帮助。希望更多的企业家,富人要来关注我们社会上的困难群体。让企业富人,国营企业老总年收入 100万以上的,还有演艺明星们都要纳遗产税,不要留给子孙后代,尽早地把钱刺激出来回馈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生活在人们尊重中的慈善家比死在财富上的守财奴更伟大,财富再多都是社会的。中国富人的想法就是我赚了财富要给我的子孙后代,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给我们子孙后代留下的是创业精神,是一种吃苦精神,你的儿女培养不出来,再多的财富也没有用,我会在不久的将来带头把我的遗产的90%到国家公证处公证捐给社会。所以,现在要做当代年轻人的好榜样,等人老的时候,还要做老年人的好榜样。关于慈善捐赠,归根到底要大力宣传、弘扬人对财富的认识,对人生价值的认识,我对财富的理解就是财富如水,你有一杯水自己喝,你有一桶水可以放在家中,你有一条河就应该学会和他人共同分享。俗话说吃饭是为了营养,喝水是为了止渴,财富留下来就应该给社会需要用的人,有了财富不会使用就是负担。 真正的行善,应该伴随一生。倡导爱心观念和正确的财富观,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应该把慈善制度化,就像人一天要吃三顿饭一样。希望带动更多的人来做慈善。不管有钱还是没钱,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有一颗爱心,都能来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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