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益资讯 > 正文内容

全国学生资助登录系统山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山西)

2023-05-12 17:50:07公益资讯1

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山西

生源地为山西省外的学生,参照自助缴费流程直接进行缴费。

生源地为山西省内的2021级新生,需在家庭所在地社区停保后,选择学校参保。

(一)缴费时间:

2021年 12月7日-12月20日

(二)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时间: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居民医保微信自助缴费流程:

打开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搜索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多地参保的进入缴费页面后,正确选择参保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我的缴费记录】查询缴费记录。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

2. 山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1、普通大学本科的资助范围为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2、普通专科学校的资助范围为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3、高职、技师学院的资助范围为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

山西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或因疫致困的家庭中,考入普通大学本科(不含免费生、艺考生及中外合作学校学生)高职、技师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军人、人民警察、烈士子女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3.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山西

学籍号查询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是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于2002年主办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和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

学籍学历怎么查

①在浏览器搜索学信网,选择学信网官网。

②导航,查询学籍点击学籍查询,查询学历就点击学历查询。

③第一次需要选择注册,登录后就可以查看到自己的学籍或者学历信息

4. 山西学生资助网登录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部分省(市)实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 4000元,补偿三年。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7.师范生公费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清偿救助

清偿救助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的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10.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5. 山西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按时足额向市总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本人是工会会员、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1.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持证职工);

2.所在单位开展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年度内经单位报销后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互助互济职工);

3.年度内自付医药费在15000元以上、且家庭实际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县市低保线1.5倍(含)以内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因病致困职工)。

6.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山西省

2o21年山西扶贫学生是还有补助的,具体的补贴金额我不清楚是多少,只知道各学校对于贫困户学生是有补贴金的。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村有几位低保户儿童的家长曾找过我,写过贫困学生救助申请书,我也问过他们,他们说是学校让写的。

7. 山西省学生资助工作主管部门的名称是

高中毕业不用担心没有钱上不了大学,2021年高考已结束,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帮扶,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已有部分省份也实施了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也开展了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地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8. 山西省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登录

登录山西助学网需要先在网站首页点击“登陆”按钮,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 原因是:山西助学网是一款为学生提供资助信息与助学服务的网站,需要学生进行个人账户的注册和登录才能使用。 在山西助学网上,学生可以了解各种助学政策和资讯,进行在线申请和审核,查询资助进度和发放情况等操作。同时,网站还提供了在线咨询和服务,以帮助学生解决助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9. 山西省学生资助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确定。

第四条 依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审原则

第五条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整体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初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年度三好学生且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均分85分以上者;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者,必须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表现特别突出的具体要求

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四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九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第十条 申请条件

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年度学习成绩均分不低于80分;

(二)在省级以上正式竞赛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得前六名;

(三)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且学习成绩均分不低于75分。

第五章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第十二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在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一等助学金:

1、孤儿,本人无任何经济来源者;

2、单亲,且为残疾或长期卧床,家庭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均为残疾或长期卧床,家庭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4、父母一方为残疾或长期卧床,另一方又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七)凡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者可申请二等助学金。

第六章 评审流程和发放

第十三条 国家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第十四条 评审流程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所在班级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二)被推荐学生分别填写《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严格审核,同时签署推荐意见;

(三)学院根据班级推荐意见审核后,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后,附上一学年成绩表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四)学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情况,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将汇总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审核,并按规定报送省教育厅。

第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正式批准后,由学校当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记入学生的档案。国家奖学金一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国家助学金经正式批准后由学校分秋季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给学生。

第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和学院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原《山西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10. 山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1、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需按照生源地贷款的相关规定要求,赴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2、在校生中有意向继续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以下称续贷学生),需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学校审核通过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相关手续。另外,借款学生需每年不少于两次登陆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否则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如忘记登录名、登录密码或发现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时,请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查询或修改。

11. 山西省学生资助网官网

学生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乡镇领取)

(2)乡镇出具的学生建档立卡在档证明

(3)普通大专、高职院校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籍专用系统打印的学籍证明。

(4)所在学校的在校证明(必须加盖红色印泥公章)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乡级雨露计划管理员审核学生受助资格无异议后,将学生受助信息在所在村委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后乡镇以正式文件报县教育科技局职教科,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申请材料顺序装订后一并上报。此项工作要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

学生信息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名单中但能提供上述雨露计划申报材料的可以申报,并由各乡镇另行独立建表汇总。

县教科局将乡镇汇总上报的资料审核完毕后,将学生拟资助名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县教科局将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直补到学生账户。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uncategorized/183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