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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孤儿领养的政策,2022收养孩子新政策

2022-08-25 18:31:14社会责任2

在经济补助上,失独家庭如果依法收养子女,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助5万元国家关于孤儿领养的政策。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其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在养老照料上,也明确规定,将由民政部门指定公办养老机构予以安排和接收,只要是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岁及以上、本人有意愿的,都可以提出申请。如果不愿意去养老机构,独生子女死亡了,又孤寡独居,将由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代替子女尽到监护职责。
在医疗保障上,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失独家庭住院、转诊提供便利,并可免费享受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的签约服务。
在精神抚慰上,据前期摸底调查了解到,约有三分之二的失独家庭难以从失独的阴影中走出来,为了让他们精神有所寄托,我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发动计生协会会员、志愿者、责任医生等提供结对帮扶服务,提供心理援助。
上户口的政策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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