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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孤儿院领养政策,去孤儿院领小孩有哪些步骤

2022-07-04 13:19:27社会责任2

如果是到孤儿院去收养,那么《收养法》上的相关规定如下以供参考 
  第四条,未满十四周岁的方可被收养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南通孤儿院领养政策;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    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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