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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四个一律清退,扶贫二类人员是指什么?

2022-11-21 21:10:01社会责任3

不是二类人员精准扶贫四个一律清退,是精准扶贫八类人员。

1、一个家庭中,有家庭成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正式工作,人为的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

2、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价值在3万元以上)机动车之一的;

3、家庭成员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的,如果是国家政策统一安置的移民搬迁户不再此列;

4、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如果是根据政策,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但家庭依然较为贫困的除外。

5、因为工程拆迁得到补偿,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6、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读书或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的;

7、现任村支书、副支书、村主任、副主任等不能识别登记为贫困户,如若家庭确实贫困,确需登记为贫困户的,必须报经县级扶贫部门核实后方能登记为贫困户;

8、家庭整户长期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包括外出打工,经调查人员联系,联系不了或者经联系不愿回来参加核查识别的。

对“八类人员”要认真入户核实,并经民主评议确定是否纳入或清退,不得“一刀切”。

精准扶贫家庭成员都包括本身、60岁以上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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