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责任 > 正文内容

失独家庭孤儿院领养政策,浙江省失独夫妇离婚后一方领养一孩按政策有什么补助?

2022-10-14 08:55:46社会责任2

一、浙江省失独夫妇离婚后一方领养一孩按政策有什么补助?

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加大生活保障失独家庭孤儿院领养政策、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各方面的帮助。

首先是经济上的帮助。意见明确,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其扶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提高现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对一、二、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

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养老、就医等方面的困难,意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岁及以上的,如果本人有意愿,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公办养老机构予以安排和接收。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无监护人的孤寡独居对象,经本人同意,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主要履行该对象入住养老院、医疗手术等监护人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住院就医、转诊提供便利条件。

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亡故后,符合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殡葬管理规定为其办理丧葬事宜。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对这些特殊家庭定期走访慰问,加强日常关心照顾,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生产帮扶、精神慰藉和心理援助等社会关怀服务。

二、为什么失独家庭领养了小孩政府就不扶助了

失独家庭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小孩儿。现在领养了小孩,扶助的前提条件就不存在了,所以也就不再扶助了。

三、我是一个失独家庭要抱养一个孩子做体检该做哪几项?

如果是孤儿院领养就有档案,一查就知道。最好是做全面体检。

四、失独家庭再认领小孩后还能再领取失独补助金吗?

这个各地各办,可以咨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或村委(居委会),我们这儿如失独家庭再领养小孩,失独补助金就不发放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shzr/101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