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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行政许可,环保许可证

2022-12-10 12:50:12绿色环保2

一、环保许可证

行政机关应该严格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环保局行政许可,不得设置高于法定标准的许可条件。如果符合条件行政机关不颁发证照的话可以行政诉讼解决。

二、为什么开发区的环保局没有独立行政权力

你的“独立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吧。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是能够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机关是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而且是最普遍、最重要的行政主体。

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取得合法资格的主要依据是政府的正式决定和编制部门的执行决定,即“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编制部门的“三定”方案是设立行政机关最重要的依据。按照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登记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因此只有符合以上资格的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依法行政。开发区环保局是否有独立行政权力,要看各地的具体操作,但是一般是不具有独立行政权力的。

具体实践中,由于对开发区环保局有无执法资格的认识不一致,导致各地在开发区设立环保局的做法也不一样,归纳起来有5种类型:

一是在设区的市,由市环保局委托开发区分局以市局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是在设区的市,由市环保局下文,将本机关的登记权、监管权和处罚权,授权给开发区分局,由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关行政行为;

三是由地市级人民政府下文,将登记权、监管权和处罚权授权给开发区分局;

四是由省级人大授予开发区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是直接由开发区分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环评验收行政许可申请书怎样填写

有验收申请表,直接到当地环保局网站下载。

四、新厂环保局如何办证

(项目投资时或建设前向环保局咨询项目建设需要办理的手续)审批流程如下:

1、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进行环境保护审批咨询;

2、环保局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本机关职权范畴的不予受理,若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告知申请人;

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技术评审或现场核查;

5、窗口受理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登记表5天,报告表10个工作日,报告书25个工作日)

6、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符合要求,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扩展资料

一、Ⅲ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

(一)审批流程及办文时限

(二)须提交的资料:

1、《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3、使用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核原件,收复印件);

4、原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延期、更名及改、扩建项目)。

二、Ⅱ类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

(一)审批流程及办文时限

申请人在我局办事窗口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领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交办事窗口,在承诺的时限内领取正式批复文件。审批时限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10日内正式批复。

(二)须提交的资料:

1、《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4、使用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核原件,收复印件);

5、原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延期、更名及改、扩建项目)。6、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具体如下:

(1)、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电子配件组装项目(不含电池生产);

(2)、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3)、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4)、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含)批发市场;

(5)、纯旅业;按三星级以下标准(不含三星级)建设的酒店;

(6)、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餐饮项目;

(7)、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及洗车场(含喷漆、烤漆、打磨工艺);

(8)、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煤气及天然气供应项目;

(9)、所有零售市场(含百货商场);

(10)、除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外的所有仓储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环保审批流程

五、建筑夜间施工环保局应办手续

申请材料

1、夜间施工作业申请书(格式文本);

2、建设单位(包括建筑开发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工地设备布置图及周边地形图;

4、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提交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5、建筑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在需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前5个工作日向区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申报材料—→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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