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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著作权进行新媒体公益宣传,犯法吗

2022-10-12 11:53:18公益生活2

一、使用他人著作权进行新媒体公益宣传,犯法吗

不取得著作权者同意均为违法行为。

《著作权法》未将公益事业使用作为对著作权的限制,因此,不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法中规定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况有: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二、有没有节约用电的宣传一类的?

日常室内用电安全知识,建议您定期检查用电线路,若线路老化需请专业人员更换老化的线路。还要注意检查漏电保护开关等电器是否正常运行,以及零线或接地线有无脱落的情况,确保家庭用电安全。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三、如何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

  一、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为先导,切实增强搞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无线电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无线数据业务不断扩展,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已遍及公众通信、机关企事业、广播电视、交通运输调度、金融数据传输,公安、防火、防汛、防震的日常通信,抢险救灾的应急通信,水利、水文、气象、环保的数据传输,城市管理、公共设施保护、物业管理等众多领域。这些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用,使无线电频谱资源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查处干扰、维护电磁环境的工作量与日俱增,无线电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因此,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管理观念,充实管理队伍,完善管理体系,改进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机制,对于努力提高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强县建设步伐创造安全的电磁环境和畅通的通信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以无线电规范使用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切实规范无线电使用行为是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关键。一要加强无线电频率使用的规范化管理。要严格按照《频率划分规定》,正确申请和使用频率,杜绝无线电频率长期闲置、擅自更改技术参数等行为发生。二要加强台(站)的设置和规范化管理。按照“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的要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无线电通信的优越性,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要加强台(站)资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对台(站)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台(站)资料档案,做到台(站)技术指标清、设备数量清、证照齐全、证物相符、人员职责清。四要加强电磁环境监测的规范化管理。要适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重点对城镇、公路沿线、航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监测,摸清电磁环境情况,掌握翔实的资料,为保障无线电通信顺畅,为迅速排查干扰奠定基础。公安、工商、文旅广视等要切实加大无线电干扰查处力度,对非法使用、安装大功率无绳电话进行全面清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通信安全。

  三、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为加强无线电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十一五”奠基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强县建设步伐,创造良好、安全的通信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9月11日是我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12周年纪念日,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服务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的,以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各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法制观念,以提高全社会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普及无线电管理法规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在学习宣传活动中,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各设台单位把学习宣传《条例》与“四五”普法教育相结合,通过学习《条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各设台单位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与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如文旅广视部门利用有线电视这一媒介在每天新闻节目结束后,免费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增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宣传强度,提高社会知名度。水利防汛部门要把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与宣传《防洪法》紧密结合,通过防汛广播和宣传车的形式,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等,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各设台单位要把认真宣传、贯彻《条例》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各设台单位在制定、实施《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把《无线电管理条例》作为贯彻执行的一部重要法规,通过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明了无线电通信在抢险救灾、保障通信指挥、促进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广大群众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主动与违反《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为加强无线电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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