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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捐赠管理

2022-09-18 16:14:03公益生活2

关于鼓励社会捐赠的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社会团体自身的优势,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的办法发展事业,广泛争取 海内外热爱和关心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赞助,组织、资助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创作类、展演活动类、研究出版类和综合类项目,培养优秀 文艺人才,促进中国文学艺术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保护。

第二条 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规定,我会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款物,捐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互利互惠。

第三条 向我会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 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二、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 面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五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境外向我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条 本会对支持中国文学艺术发展的捐赠团体或个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予 以鼓励。为保证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向我会捐款捐物,均需双方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捐款需待捐赠款项进入我 会指定账号,捐物需双方办理物品交接手续。我会需向捐赠团体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根据捐赠情况举行捐赠仪式大会或新闻发布会,授予荣誉称号,进行相应的 社会媒体宣传(此项须事先征求捐赠人意见并尊重捐赠人意愿)并履行捐赠协议中我会所承诺的回报条件。

第六条 本会与合作方将严格按照资助款、捐赠款的用途,设立和募集相应的 各类基金,签订设立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及相应的名称和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手续,定期向合作方提供专项基金的资金情况报表。遵照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本会各项基金接受国家民政部统一的年度检查。

第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具有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本会有权对各类基金的使用和实施过程进行考察、监督。各类基金在项目实施后,被资助的单位,均需提供基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和帐目清单。

第九条 本会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和《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接受本会监事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传承弘扬中国传统艺术文化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五千多年的历史所孕育出来的不正是中华的传统文化吗?忆往昔,多少千古风流人物!东汉司马迁一心为国,忍辱负重写下:“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播撒下英雄的火种;北宋张载心怀天下,大笔一挥写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抒发出凌云之壮志;清末谭嗣同陷身囹圄之时,豪迈写下:“我自横刀向天笑, 去留肝胆两昆仑!”,描摹出壮士之姿。无数先贤前辈,他们共同书写造就了如此强大的中华气魄。

无论是何时期,中华文化之精神都是如此的令人击节称叹!此等精神这种伟大的气魄应穿越千古的历史洪波,直达当代青年的心灵,浇筑出中华崛起的血性力量!

自鸦片战争起,被坚船利炮冲击的一大批人士开始质疑批判国学,的传统文化,把传统文化一律看作糟粕面对这种过于偏激的思想,我们应当转而学习鲁迅的“拿来主义”:“自己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不仅面对外来事物如此,面向传统文化也要清醒、自觉、辩证、科学地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当今社会,“国学”“传统文化”一日热过一日,面对国学的复兴热潮,我们更需要有冷静的认识。光大传统文化,不仅需要甄别精华和糟粕,更需要与时俱进,融会贯通,让传统文化成为一种鲜活的存在。正如赵翼《论诗》有云:“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每个时代拥有每个时代的特点,当代青年人应该用国学之心,行当世之事。正所谓“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从无数先贤智慧的结晶――国学中,可以汲取成败之经验,是获得丰富自己内心精神世界的力量,学会如何面对未来的种种困难与挑战。也只有这样,传统文化才能在不断地走进当代文化语境中,汲取时代文化的新成果,熔铸新机,在回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再造力,不断刷新自身,发展自身,才能真正的复兴传统文化。

融合现代生活发展让中国的艺术有更大的发扬光大,在人类艺术上有更伟大的成就。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传统艺术文化进校园,从小培养孩子对传统艺术文化的兴趣。多举办传统艺术文化公益性传播活动,鼓励民间多组织传统艺术文化活动。

多读书,读好书,书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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