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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扶贫救助,儿童残联康复补助2020怎么补贴?

2022-11-27 21:23:50公益生活2

受助对象条件

患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含脑瘫)、智力障碍和孤独症之一或多重障碍儿童康复扶贫救助,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

1、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6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7周岁;

4、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14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5周岁;

康复服务内容

(一)康复指导,包括康复咨询、康复评估、康复转介、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和家长培训等服务。

(二)医疗康复,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和心理治疗等服务。

(三)康复训练,包括行为干预、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觉训练等服务。

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0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当月个人自费金额超过1500元,按1500元补助;个人自费金额不足1500元,按实际自费金额补助。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0元,每月不超过1800元。当月个人自费金额超过1800元,按1800元补助;个人自费金额不足1800元,按实际自费金额补助。

(贫困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项目申请流程

01

监护人(受委托人)申请

★监护人:儿童父母或其(外)祖父母。

★申请材料:1.儿童户口簿(非南安户籍残疾儿童居住证)、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残疾人证》可一并提交;3.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年龄:普通经济家庭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6岁,2020年度受助对象出生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今。贫困残疾儿童(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2020年度受助对象出生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今。

★申报方式:首次申报需同时网上及现场申请。户籍地申请的残疾儿童在规定年龄段内持续开展同种类型的康复训练,首次申报后其他年度再次申请时只需网上申报,注意必须选择意向机构。

02

残联受理审核

★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请及时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补助起算时间:按“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原则,补助时间以网上或现场申请(取较早时间)当月起算。

03

首次核销

★补助时间:1-6月。

★提交材料:1.儿童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康复协议或入院(学)证明;3.阶段性总结(出院总结);4.康复发票及清单,在医疗机构康复的对象请按月份开具发票及清单。如需到医保中心报销,请按规定提前报销相关费用,并提交报销过后的发票复印件及费用清单;5.儿童银行账户信息;6.若银行账户非儿童本人持有,需同时提交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提交材料时间以“南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号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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