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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分配(慈善基金属于再分配吗)

2022-10-06 10:45:29公益理念2

1. 慈善基金属于再分配吗

财富重新分配的第1种方法叫初次分配,主要通过劳动报酬及工资的方式分配给劳动者,第2种分配方法是国家为主体的再分配,国家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性支付进行再次分配,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第三指的是第3次分配,主要通过慈善事业慈善事业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补充,从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2. 慈善捐赠属于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

什么是第三次分配?为区别现有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有学者把“慈善事业机制”称为“三次分配”机制。

要缩小财富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中文名

第三次分配

适用学科

经济学

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对前两种分配的补充,对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义:1、弥补市场失灵方面:通过对低收入群体技术要素的补给,提供慈善培训增强其技能,通过资本要素补给,给予他们一定的创业资本,从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差距,而且其本身也符合市场效率要求,能总体上增加社会财富。2、弥补政府失灵方面:通过第三次分配可以弥补因税收问题造成的收入差距,同时高收入者的无偿捐赠势必会直接减少他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收入比重;可以弥补因政府转移支付造成的收入差距,慈善在教育方面发挥着较大作用(如希望工程),一方面直接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教育负担,另一方面为家庭成员获得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从长远角度看是一种智力救困;此外也是对政府社会保障的有力补充,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

3.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属于再分配吗

我国的收入分配分为三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也叫做初次分配,分配主体是企业,注重效率,能者多得,目的在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第二次分配也叫做再次分配,分配主体是国家财政,注重公平,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公益团体,为特殊的困难群体提供援助,例如为重病患者捐款,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益。

4. 慈善事业属于二次分配吗

三次分配即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把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第三次分配是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是社会互助对于政府调控的补充。

5. 慈善基金属于再分配吗为什么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

6. 慈善属于二次分配吗

       四次分配指的就是第四次分配,是指地下经济中各种分配方式的一个总称。

      地下的经济是指国民经济中的非正式部分,是官方没办法控制的一些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不包括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官方统计之中,也不向政府进行申报和纳税。

7. 慈善捐款属于第三次分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首次明确以第三次分配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确立慈善等公益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继《慈善法》2016年颁布后进一步释放出新时代党和国家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对收入分配格局进行调整的重大信号,成为建设更有优势的分配制度、开创中国特色公益慈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战略指引。

第三次分配是促使资源和财富在不同社会群体间趋向均衡的微循环行为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体现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在概念内涵、分配参与者和分配价值取向等方面有许多鲜明特点。

“第三次”并不是指在时序上一定要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第三次分配可理解为不同于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的“第三类分配”。内涵也不同:初次分配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总体贡献最大化;再分配是政府在公平正义等国家价值导向下的强制性干预;而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既看得见又看不见、并非由利益驱动或公权力强制、却充满活力的“社会之手”所推动的。

第三次分配中参与分配的主体、内容和涉及领域呈现四个新特点

一是资源贡献者已不局限于社会财富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个体或家族,而广泛覆盖大部分的社会群体。第三次分配中不仅受赠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加,捐助者的成就感、意义感也在增加。

二是志愿性属性给贡献者以“主动性、选择性”,即选择慈善支持的内容和方式。

三是所涉及行业也已从最初的扶贫济困扩展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诸多领域,惠及民生领域广大公共事业的进步。

四是蕴含的价值取向突破了纾困扶弱的局限,开始具备了鼓励科学探索、推进社会进步、造福全人类、促进世界更加和平和谐等深刻意蕴。“分配即正义”,分配本身都包含着价值取向。

抓住时机建设和完善第三次分配的政策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税收与行业法律体系。。

明确政府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定位和作用,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培育模式。。

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

8. 慈善公益事业属于什么分配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把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放在重要地位

9. 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属于第三次分配吗

第三次分配实际就是慈善公益事业,它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10. 慈善是再分配吗

三次分配(又称为:第三次分配),有别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随着社会发展进入不同阶段,三次分配的占比会有所变化,但是它依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一个补充。

三次分配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捐赠、资助、义工等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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