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益理念 > 正文内容

公益基金会流程(个人基金会成立流程)

2022-12-07 14:40:20公益理念2

1. 个人基金会成立流程

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2. 个人基金会怎么成立

成立教育基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规范的基金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并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向国务院备案;

2、有满足教育基金开展活动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足够的成立资金,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基金会注册登记流程

建立一家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需要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宗旨,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登记的民政部门,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明基金会未来长远发展的计划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4. 个人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流程

公益基金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注册条件:

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场所;

人员要求: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审批流程:

人员齐备后核名;

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200万储备金),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

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在银行开设基本户;

5. 成立基金会的流程

慈善基金会成立申请有一定的门槛,不同性质的慈善基金会成立在流程和条件上也有差异。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公募基金会在原始基金上的要求分别为800万元和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门槛为200万元。申请困难程度一般和原始基金数成正比,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通常都是政府组织发起的具备面向公众募集资金权利的一种,民间一般申请的主要是非公募基金会。

6. 基金会运作流程

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88】18号,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以下条件:

1、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2、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3、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7. 基金会的申请流程

基金会成立方法如下:

一、建立一家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二、个人募资行为是可以成立基金会的

1、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一类基金;私募基金则是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征: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必须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规约束,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2、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进行公开的发售和宣传推广,投资资金额要求高,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与公募基金必须遵守严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并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相比,私募基金在运作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约束也较少。

3、它既可以投资于衍生金融产品,进行买空卖空交易,也可以进行汇率、商品期货投机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较高,主要以具有较强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阶层为目标客户。

扩展资料:

1、公募基金会,是指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按照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总则第三条定义,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2、2004年,中国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第三条对公募的定义,即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于公募性组织而言,资源获得来自于公众的志愿性捐赠,不具有财政机制的强制性和市场机制的交易性,而是公众的捐赠意愿来决定。

3、公募基金会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会公开说明组织所获各种资源的流向,以及说明各种运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组织宗旨及其社会承诺,用来证明其为可靠组织。

8. 基金会工作流程

办理基金会的基本要求:1. 原始基金200万入资2. 需要实际地址经营。核查地址3. 提供理事长,秘书长,专职人员等共计11名4.基金会名称5.基金会办理流程:1.现场约谈2.核名,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4个字。3.业务主管单位审批4.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主要体现:即将成立的基金会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办理基金会的缘由和目的、基金会经营范围和宗旨、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两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5.网上提交初审材料6.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7.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8.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9.公示信息

9. 基金的成立流程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gyln/128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