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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益基金注册条件(香港公益基金注册条件是什么)

2022-12-06 17:00:33公益理念2

1. 香港公益基金注册条件是什么

第一,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基金会名称的特殊要求。

(1)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第三、基金会负责人的条件。

基金会的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1)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的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2)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3)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

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

(4)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四、基金会组织机构的组成。

(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人数5至25名;

(2)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基金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5)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五、设立基金会的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的确定。

(1)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2)必须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包括: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第七、基金会在申请成立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一份)

(1)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基金会的理由,以及申请人(主要捐赠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近年来参与、支持公益事业的情况;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及其捐赠人、理事长等情况。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该基金会设立并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相应职责,盖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承诺书(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设立基金会的原始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人签字或者捐赠单位印章);

(6)《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和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拟任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每人一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

(7)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基金会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8)《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9)《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各地民政部门要求不同,具体申请时以当地为准。

第八、基金会免税资格的申请

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后,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及其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的规定,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基金会,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外,基金会也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2. 香港公益基金注册条件是什么呢

靠谱的。

衣宏娟基金会,成立于2022年,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由世界华商圈联合会等多家社会团体组织联合发起,并经中国特区政府注册处登记成立的国际性社会公益基金法团组织,会长由王志彬担任,董事为刘鹤。中华国际衣宏娟基金会以汇集海内外华人华商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服务中华和谐社会建设。 基金会主要的服务范围:与相关慈善公益组织紧密合作,大力开展生活救助、住房援助、就业援助、公益营销咨询、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救助咨询服务。

3. 香港成立基金会条件

  1、 香港公司免费查册果经起好了公司名称,您可以把公司名称传指定办事处:(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允许公司名称含有--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团、企业、控股、投资、股份、贸易、进出口、文化、影视、设计院、学院、大学等;

  2、 填妥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并签署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

  3、 支付预付金:预付50%的费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厘印税按全额预收;

  4、 签署全套注册公司文件及章程,或速递到您的指定地点签署;

  5、 把签署好的全套注册公司文件及章程送往指定办事处;

  6、 提交全套资料到香港公司注册署申请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

  7、 提交相关资料到香港税务局申请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8、 提交资料向香港印务机构制作:股票、章程、钢印、圆章、董事章、记录本;

  9、 通知您到指定办事处领取香港公司注册全套资料文件并支付余额;

4. 香港基金会注册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文译名为"China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CEDF"。

  第二条 本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开展经常性的全国助学、助教、改善办学条件及其他有关活动,促进教育及其他有关事业的健康发展。本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注册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会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组织资助赴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三)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奖励对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或其他有关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八)接受委托管理国内外其他基金机构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基金会的合作、交流活动;

  (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5. 香港慈善基金是做什么的

中华国际衣宏娟基金会,成立于2022年,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由世界华商圈联合会等多家社会团体组织联合发起,并经中国特区政府注册处登记成立的国际性社会公益基金法团组织,会长由王志彬担任,董事为刘鹤。中华国际衣宏娟基金会以汇集海内外华人华商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服务中华和谐社会建设。 基金会主要的服务范围:与相关慈善公益组织紧密合作,大力开展生活救助、住房援助、就业援助、公益营销咨询、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救助咨询服务。

6. 香港公益基金注册条件是什么样的

慈善事业是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就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是国民素质提高的反映。同时,慈善事业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当今社会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愛心连线香港慈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年6月3日《香港慈善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第一家注册成立的爱心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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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连线慈善基金)的目标是成为专注于特定领域的专业慈善基金。通过调研各类慈善项目,对社会不同弱势群体进行分类评估,把(爱心慈善基金)的救助对象锁定为精准扶贫、孤残儿童、孤寡老人、贫困山区儿童、经过近些年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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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益基金会的注册条件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8. 香港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以宋庆龄关心少年宫儿童健康成长的崇高精神为准则,努力促进全社会重视教育事业和少年儿童工作,激励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刻苦锻炼、全面发展,将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宋庆龄奖学金每两年颁发一次。

一是接到香港在内地招生的12所高校里任意一所的录取通知.

二是有意申请“致远助学基金”.

三是通过基金会的面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致远助学基金项目办审批后,签订助学协议

9. 香港注册慈善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中华爱心基金会不属于企业。

中华爱心基金会(CKF)属非牟利性社团组织,由中国共青团中央等若干中央单位倡导发起,经中国国家领导人同意,鉴于面向世界华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设立,并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规定,在香港警署注册。中华爱心基金会(CKF)在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联络部门。中华爱心基金会(CKF)还根据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内地设立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CKFBJ),其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国民政部,其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国家民委。

10. 慈善基金注册条件

一、个人可以建立一个慈善性质的基金会二、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个人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 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个人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当地民政厅)下列文件: 1、申请书;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四、慈善基金会的实施与功效: 如果企业、个人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个人慈善基金会属于非公募性质,即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等;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 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就需要经过民政厅的申报手续,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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