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类基金是否免税(公益慈善基金免税吗)
1. 公益慈善基金免税吗
个人捐赠不抵扣个税,是可以税前扣除所得额的,一般情况下个人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 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做公益免税
慈善捐款是可以抵扣税收的,但是你要在正规的具有免税资格的慈善机构捐款,根据他们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税务局进行认证就可以了。
3. 慈善捐赠可以免税吗
1、首先,捐款这个行为是不用纳税的。其次,捐给红十字的捐款100%免税。是指免所得税。再次,捐款所花的钱是税后利润。所以,企业在捐款时,不但不用交税,而且还可以抵减之前已经缴了的税金。最后,捐款和交税是两回事,所以不是从里面扣款交税的。2、慈善机构(慈善组织)或称公益组织,是非营利组织。任何人士捐款给法定认可的慈善组织,可以获得有关的扣税优惠;而任何人士捐款给没有慈善组织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该笔捐款不能申请用作相对的扣税。
4. 公益基金会免税政策
具体如下(1)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5)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 慈善捐助免税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接受、分配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是指我市各级红十字会接收的、由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的、有特定用途或指定对象,定向用于包括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业、人道传播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接受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以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为原则,必须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救助工作。
第二章 管理
第四条 接受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时,捐赠人必须出具捐赠函说明捐赠意愿。必要时,可以签署捐赠协议,约定捐赠资金的数量、用途以及协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捐赠函和捐赠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可以接受辖区外和国(境)外企业、团体和个人主动捐赠的,无不正当附加条件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对于无法监管的工程项目捐赠资金,可予以婉言谢绝。
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在接受社会各界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时,必须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捐赠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捐赠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和表彰。
第三章 使用
第七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符合红十字宗旨,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意愿。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市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
(二)红十字人道救助;
(三)红十字博爱助学;
(四)红十字博爱助医;
(五)红十字救护关爱生命;
(六)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救助工作。
第九条 定向救助工作结束后剩余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在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后,可转用于红十字会其他人道救助工作,也可转入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
第十条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定向专项捐赠的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可从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但应在接受捐赠时向捐赠人事前明示,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捐款总额的6%。捐赠人对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有明确要求的,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办理。
第十一条 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是指管理和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项目聘用人员工资或志愿者补助费、办公用品与设备费、资料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但不得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 使用定向专项捐赠资金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行为,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十三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 监督
第十四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接受、分配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必须做到单据齐全、手续齐备,账目清楚、账款相符,严格程序、有凭有据。
第十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捐赠人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的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每年应将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对在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营私舞弊、出具虚假证明、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捐赠资金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公益基金会免税
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
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30%的部分,可以免除。
7. 基金会慈善组织 免税
原则上不交税;如果是公募的慈善基金会,是可以免税的;如果是私募的慈善基金会,恶意操作就可能有避税或逃税的可能;基金会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基金会的最大特点是隐秘性强,没有成员或者股东。募捐者将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全部转移给基金会。创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创立人的意愿反映在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上,时间上可以规定期限或无期限。基金可以用于慈善、商业或家族目的。
慈善基金会的账目是不公开的,富豪捐款到里面的钱是可以逃避累进制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的,富豪子女在里面担任受薪顾问。
8. 慈善基金会免税
一、首先要先弄清“慈善基金”“慈善基金会”是什么意思。
一字之差,“慈善基金会”与“慈善基金”是不一样的,“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慈善基金”是专项基金,是挂在基金会下面的一个基金。
1.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慈善机构,是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公益慈善的载体,是最大化实现家族传承和社会财富价值的管理工具。
简单来说,基金会是慈善组织,主要是做公益项目的。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腾讯公益基金会。
2.专项基金是指通过国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基金会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的某一项事业的基金。设立在基金会下面的一个基金,专款专用,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基金会的盈利模式?
根据《中国慈善法》,基金会是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以下公益活动:
1)扶贫、济困;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可以通过资产投资增值和活动收费来盈利,但不可以“营利”,也就是不可以分红。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因此,可见,基金会是做公益慈善的,不可以营利的,不可以分红。
三、设立基金会能享受税收优惠?
基金会是慈善组织,可以享受免税服务。捐赠者和捐赠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税前工资10000元,社保公积金1750元,专项扣除2000元,则每月最多抵扣的捐赠额是(10000-1750-2000-5000)*0.3=375元。就是说在这个假设条件下,每月只要捐赠超过375元,就只能抵扣375元。
2)《中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企业的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如:如果当年的年度利润总额是100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额最高则是120万元。如果当年捐赠额低于120万元,则捐赠多少,扣除多少。如果当年捐赠额高于120万元,则扣除120万元,多出的捐赠则结转到下一年再进行税前扣除。
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捐赠额)×25%(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
没捐赠前,需要缴纳1000×25%=250万;捐赠120万后,需要缴纳=(1000-120)×25%=220万元。也就是少缴纳30万。
所以,企业捐赠了120万,然后减税减了30万。对于企业来说,这样避税真的不划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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