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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益基金会(南宁市慈善机构)

2022-11-29 19:40:50公益理念2

1. 南宁市慈善机构

南宁的公益组织和其他地方的公益组织加油的方式都是一样。

可以先找到自己想要加入公益组织的官网、官方渠道等,一般正规的公益组织都有招募志愿者的活动,个人直接在上面进行申请,由公益组织方面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就可以加入了。

参加公益活动方式也比较简单,直接报名就可以了。一般公益活动都会向社会招募志愿者,纳入新鲜的力量,个人看到了公益活动的招募活动后,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报名之后就可以参加了。要是报名人额满了,个人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公益活动参加,目前市面上的公益活动类型很多。

2. 南宁市慈善机构有哪些

         南宁和正医院是经南宁市卫健委批准成立的一所非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由中国颐养产业的领跑者--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和正慈善基金会共同合作,借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技术扶持,共同打造集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康复护理、老年医疗、应急救助等专业服务为一体的康复医疗与生命保健养生服务基地。 

       由此可知,该医院属于私营经济。

3. 广西南宁爱心公益协会

为切实解决我城区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21】120号)和《2021年南宁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方案》(南民政发【2021】17号)的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原则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的原则。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南宁市青秀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南宁市青秀区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选择就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安排由城区民政部门会同城区残联、城区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并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四、补贴办理程序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提供家庭户口本及户主(或监护人)身份证供查验,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申请审批表1份(原件);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核原件),由代理人办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核原件),由代理人办理的提交代理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五)本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核原件);

(六)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不属于本人的,还应提交使用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书面说明书1份(原件)。

具体办理流程为: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表格并按规定填写好后,将以上需要提交的申请表格和有关材料提交给村民(居民)委员会。

村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的在其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区残联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办机构要当面告知申请人。

城区残联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人是否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残疾人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信息。对申请材料属实的,城区残联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送城区民政部门审定;对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城区残联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申请人。

城区民政部门收到城区残联转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城区民政部门应纳入补贴对象范围,自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城区民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申请人。

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审核。需要对残疾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核的,相应延长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 南宁市慈善组织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是由我国医学界研究性病和艾滋病的专家及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募集、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支持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宣教和关怀病人。

中国预防性艾滋病基金会标志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一)促进国内外防治性病、艾滋病学术团体和个人间友好交往与合作,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引进先进的防治性病、艾滋病药物、医疗技术、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保健用品;

  (三)利用多种渠道、形式支持中国防治性病、艾滋病工作,支持有关的科学研究及宣传教育;

  (四)募集、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促进中国防治性病、艾滋病事业;

  (五)接受国内外有关团体及个人的委托,承办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活动。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的主工作要有:

    基金会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防治艾滋病的非政府组织,自成立以来,发挥社会团体便于以多种形式协助政府开展防治工作的优势做了大量工作,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1991年拍摄了中国第一部反映防治性病、艾滋病的科普教育录像专题片《艾滋病追踪》,在全国发行,获卫生部“特别奖”。

2.1991年设立“小西防治艾滋病奖励基金”,与卫生部一起数次奖励卫生部等有关部委下属单位和各省市自治区卫生系统评选出来的积极从事开展艾滋病科研、教育、宣传、防治工作的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3.1995年与中国中医研究院等单位合作,成功举办“国际艾滋病研讨会”。

4.1996年创办《国际性病艾滋病信息》专业期刊,编写了艾滋病科普书籍《世纪的警告》等出版物。

5.从1997年以来,与各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及非政府组织合作,在广州、南宁、北京、乌鲁木齐等地成功举办了大型“预防艾滋病教育展览会”;之后,根据各地的要求修改制作的展板推广到全国二十多个省市。

6.提供防治艾滋病热线咨询;从2001年起开通了《艾滋病在线》网站。

7.1999年参与中国科学院组织的遏制艾滋病流行策略调查并写出调查报。

8.2000年与国内媒体合作拍摄并播出有关艾滋病的科教片《世纪的警告》等宣教片,2001年又与北京电视台共同举办大学生艾滋病知识竞赛活动。

9.近年来,在卫生部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持下,到农村地区与基层卫生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1)2000年在山东潍坊和河北邯郸农村地区利用广播、电视、展览、传单、讲座等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工作;(2)2001年在山东潍坊地区建立健康教育基地,开展农村地区宣传防治艾滋病工作;(3)2001年与山西省卫生厅合作,在山西夏县开展“建立一个无歧视的社区”为目标的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干预的项目,这两地的工作都取得了成果,成为我基金会农村艾滋病宣传教育点。

10.广泛参加国际交流,参加各种有关的国际会议并举办介绍有关中国、我会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展览。

11.与多家医疗机构合作提供有关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咨询及宣传教育;在各地举办艾滋病、性病检测检验技术培训班。

12.2003年,在全国发起了大型社会动员“121联合行动计划”,得到国家45个部级单位、52个社会团体和42家主流媒体及众多国际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其意义在于:政府主导,多部门、多组织、多团体,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协作和参与,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共同对抗艾滋病。

13.2005年,在全国开展“121红丝带爱心一元捐”活动,动员全社会“每人捐献一元钱,共同抵御艾滋病”,筹集的善款将用于资助艾滋病致孤儿、艾滋病人及感染者;制作大型展板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郑州、昆明、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春、大连等城市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在第18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在大学校园和建筑工地对大学生和农民工开展防治艾滋病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4.为了更好地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基金会聘请了许多著名演员担任基金会的形象大使和宣传员,他们不计报酬,不怕辛劳,积极参与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这些活动受到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国际组织和各界人士的好评和关注。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以多种形式支持、扶植我们大力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以及给予艾滋病病人关怀与治疗的各项工作,基金会将对给予我们热心支持的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宣传和表彰,尊重他们的意愿,努力做好这一造福于人类的伟大事业。

5. 南宁市慈善机构招聘信息

获得过南宁市青年企业家优秀公益之星,广西青年公益之星,爱心企业家,第八届中国清洁(环卫)行业推优杰出企业家这几个荣誉

6. 南宁慈善机构组织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鼓励外来人员参与本市的献血活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五条 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供应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献血的宣传。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献血。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采供血应急预案,建立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与阶段性临床用血紧缺时的采供血应急机制。

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资料库和稀有血型公民资料库。

第九条 设立首府献血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发展献血事业。献血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为:

(一)政府对献血事业的专项投入;

(二)国家规定的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供应价格的上浮部分收入;

(三)单位、团体和个人对献血事业的捐赠。

首府献血专项资金由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参与献血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部门编制采血点设置规划,合理设置采血点。

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临时采血点的设置和采血车的通行、停放以及献血宣传等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公民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提供方便,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三条 公民献血的,血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误餐、交通补贴。

第十四条 血站采血应当严格执行有关采血操作规程和制度,并按照规定给献血者发放无偿献血证书。

发放无偿献血证书时,血站应当告知献血者可以指定配偶、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为受益人。

第十五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的,可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终生按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受益人临床用血免交规定费用的用血合计量,限于可供受益人临床用血免交规定费用的用血总量之内。

公民参加互助献血的,享受无偿献血待遇。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本市临床用血的,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在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异地临床用血的,到本市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

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证和用血收费单据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受益人临床用血的,凭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证、用血收费单据、指定受益人凭证和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

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表彰奖励:

(一)个人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二十次的;

(二)个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一百二十小时的;

(三)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为献血事业捐赠资金、物资、设备,金额或者价值累计达到一万元的。

第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临床用血的,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在本市的外国公民、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献血、用血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7. 南宁市慈善机构招聘

南宁市公益性岗位每月都有招聘,今月招聘,申请审批次月就可上岗。公益性岗位是针对4050(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失业大龄人员,低保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而设置的,安置公益人员的单位也是要申请批准后才能对外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和招聘的管理部门是各地的人社部门。

8. 南宁慈善单位

没有地方可以领养。建议你加入南宁市的爱心贴吧或一些公益活动贴吧或有关狗狗的铁吧,看看那里有无人有狗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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