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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中国统筹城乡基金(社会统筹基金)

2022-11-29 18:01:21公益理念2

1. 社会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

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

2. 社会统筹基金的作用旧制度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该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

社会统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基金收入指根据国家规定,由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基金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的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以及由于保险关系转移、上下级之间调剂资金等原因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3. 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三条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4. 社会统筹基金怎么算

单建统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国有、城镇大集体企业,符合特困企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基金,每月按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总额的5.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基金的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也不建立个人账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的企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和因病情需要进行门诊特定项目诊治、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将按照《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5. 社会统筹基金的作用旧制度下的养老金债务

黑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

1、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

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

2、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医保还没有全省统筹)的100%

以哈尔滨为例,医保个人缴纳比例为9.5%、6.5%、5%、2.5%四个档次

去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缴纳,每月缴费额为2438.42*9.5%+5(大额医疗救助)=236.65元

有工作单位,由单位缴纳社保: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为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100%(2438.42元),以上年社平100%为缴费基数。

每年交的钱都算个人账户吗,

肯定不是,因为社保是按统筹管理,只有个人缴纳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做为统筹划入养老保险基金。

中间停交补交可以吗?

可以,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交养老保险。其余时间如果停交,之后需要补交,缴费必须连续。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缴满15年未到退休年龄时,须交到退休时为止。

完全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只缴满15年不用再交。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年(女)、30年(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中途退保或死亡钱如何退

这种情况,可以由继承人申请退出个人帐户部分。一般在几万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内的资金)。

今年起至2005年末,哈市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在2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8%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目前高于20%的可暂维持不变。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都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都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按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3.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1.25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社会统筹基金与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上缴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个体业者自由职业者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

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今年起,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并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5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调整为1.2%。

无力缴纳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统筹范围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尚未参保的机关公务员的现行退休养老制度仍维持不变;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改制为企业的,从改制之日起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改制为企业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不变。

关于困难企业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支付

有困难的企业要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依法由企业支付,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申请享受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政府补助的国有困难企业拟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应提供再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企业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具体补助办法,执行省政府规定。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可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企业在试点期间不能落实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今后,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28日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或外埠农业户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的来

哈进城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医保。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到住所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相应待遇。本办法实施前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企业原参保模式为其补办参保手续。

个人参保有两种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9.5%(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应为110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选择缴费比例为5%或者2.5%的方式缴费。缴费比例为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58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比例为2.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29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给付标准50%的待遇。

个人参保如何缴费呢?据了解,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须到指定银行储蓄网点建个人账户,预存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从个人储蓄账户中划转。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费统筹的人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期间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手续后,从次月起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在退休时须按原缴费标准,以本市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合计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金连续缴纳至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为止。

6. 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点

根据医保相关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由下列项目构成: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个人账户的利息。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当年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年度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历年账户资金用于抵扣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还可用于支付部分常用或有益于参保人员健康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如挂号费、片子费、镶牙洗牙费用、住院床位费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医保目录外部分国药准字号治疗性西药及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部分常用疫苗接种)。

当年账户资金和历年账户资金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药店按规定购买医保非处方药发生的费用。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预计入部分在年度统算时根据相应的月份数按实扣回。

中断缴费的,自次月起账户余额暂停使用;恢复缴费时,个人账户按规定恢复使用,预计入部分已被透支使用的,余额按负数计,恢复缴费时按实扣回。

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为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其当年已计入的个人账户余额暂停使用,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住院、特殊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及部分自费项目和药品。

7. 社会统筹基金组成部分

  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成。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二是“社会统筹基金”;·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统筹基金  是对于不记入帐户部分的缴费,需要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就是所有单位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在从这个统一的统筹基金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各险种的统筹基金都是分别管理的,即各险种有各自的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这次改革所明确的一个重要原则。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与使用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是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二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开管理。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目的是明确各自的责任,避免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也便于管理。三是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四是少数缴费比例较低、划一部分资金进入个人帐户有困难的地区,可以暂不划人,先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1、统筹基金?(1)资金来源:

①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②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③统筹基金的利息收入;

④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⑤政府资助;⑥其他合法收入。(2)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2、个人帐户?(1)资金来源:

①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

②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

③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④个人帐户利息等合法收入。?(2)支付范围:

①门诊普通疾病的医疗费用;

②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③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个人支付的部分。?(3)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能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3、用人单位缴费的分配?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时,先按每人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入,然后,在职职工以其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下为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2%;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退休人员为5.1%。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确定?(1)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每次住院计。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4%;二级医院为6%;三级医院为10%。退休人员为在职职工的70%。?(2)设置起付标准,主要是避免小病滥住院、门诊费用挤占统筹基金,以及确保统筹基金有足够的“保大病”支付能力。起付标准定得过低起不了作用(或作用不大);过高,又会使职工大病时负担过重或住不起院。为了有利于发挥起付标准的“门槛”作用和便于操作,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按国务院的规定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来确定起付标准,而且是按每次住院计算。《方案》同样采用了这种做法,按医院级别不同设置了不同的起村标准。综合平均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8%,比国家规定的10%稍低。这样可适当减轻职工的负担,又使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易于承受。尤其是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更低(比在职职工的标准降低了30%),受益更多。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的确定?(1)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累计,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2)据测算,以2000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8972元的4倍(75888元)作为2001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其所对应的总医疗费用达87271元(包括在职职工住三级医院的个人自付部分),发生人数仅占住院病人数的?0.38%?。如按调查所得的年住院率,在职职工为?5.4%?、退休人员为15.2%推算,覆盖职工150万人时,超“封顶”病人只有515人。由此可见,本《方案》设置的最高支付限额,既可使绝大多数病人(99.6%)都在“封顶”之内,能够获得统筹基金给付,又可避免极少数人过多使用统筹基金,影响绝大多数职工医疗费用的给付。  劳保统筹基金  我国从1951年开始,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一直是在工程造价的间接费中构成,由国家按施工企业劳保基金的实际支出确定计取费率,施工企业按规定的费率向建设单位自行收取、自行管理。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施工企业劳保基金负担的变化,调整劳保基金在工程造价中的含量。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并存,企业之间负担不一,使劳保基金在工程造价中企业自行计取的标准难以确定,加上激烈而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使劳保基金大量流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管理的弊端,将工程费用定额中由施工企业通过工程间接费计取的劳保基金单独列项,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统一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拨付给企业,为全社会劳保统筹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建筑工程劳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是劳保基金管理办法的重大改革,因此,统一管理后的劳保基金仍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据报道,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13个省县市自治区名义上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0个左右的省区以地市级统筹为主,其余的省区仍然以县级统筹为主。可见,中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很低,养老保险被分割为2000多个统筹区。所谓统筹,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每个统筹区各自负责本区域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级政府和本级财政填补。如果参保人员要在不同统筹区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就有可能影响到这两个统筹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因此,大多数统筹区都不支持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转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条件,减少可能的损失,例如,要求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累积缴纳5~10年保费,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转入地的养老待遇。对于流动比较频繁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来说,这样的条件很难满足,因此,很多人宁可退保。这些人现在都还比较年轻,随着他们年龄增长,因为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而造成的保障不足就会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在经济较为发达、劳动力流动较为频繁的发达地区,除三个直辖市和福建省实行省级统筹之外,其余都以县级统筹为主。这种状况使得问题变得更为普遍和重要。如何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不同统筹区之间的顺利转移?很多地区采取措施减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的障碍。还有专家建议,在不改变统筹层次的前提下,通过改进保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的方式,使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顺利转移。但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8. 社会统筹基金还会给个人吗

社会统筹基金收入:指根据国家规定,由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社会统筹基金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的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以及由于保险关系转移、上下级之间调剂资金等原因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企业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月基础养老金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0%,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的1/120。

9.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交的社保分两部分:一小部分打入个人账户,一大部分属于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基本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讲通俗点就是国家拿交的统筹部分的钱去养现在退休的老年人了和给他们报销医保费了。

个人部分才是属于自己的,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影响到退休工资。

以后退休金计算方法是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养老账户里的总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每月领个人账户养老金再加上基本养老金就是退休工资了,基本养老金和退休当年的社平工资、缴费的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

统筹是相对于个人帐户而言的。

拿养老保险的来解释吧:公司如果是属于事企业单位,需要缴纳员工总工资的20%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个人缴纳月收入8%进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体经商户,需要缴纳员工工资的12%进入社会养老统筹基金。个人缴纳月收入8%进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12%进统筹,8%进个人。

10. 社会统筹基金包括哪些

单位交的五险一金是每年都交,交一定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具体年限看当地医保局政策)。

单位医保一般有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可以用来直接划扣可以报销得部分,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来去定点药店买药或者支付统筹账户不能报销那一部分。

居民医保也是每年都交,但是交一年保一年,不交费了就没有保障了。而且只有统筹账户,统筹账户不报销的,就只能自掏腰包了。

两种保险的报销比例也是有差别的。具体比例可以参考下广州的医保:

医保虽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医保却是万万不能的。

医保虽不能帮我们覆盖所有的医疗的支出,但还是强烈建议大家,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话,一定要想办法给自己或者家人买一份医保。

它在某些方面有着普通商业保险无法比拟的优势:

1.可带病投保

即便你目前生病了,再交医保,医保也可以报销。而自负盈亏的商业保险公司可是不敢轻易接受带病体投保的。

2.保证续保

医保是保证续保的,无论你是否生病,生了什么病,第二年都是可以保证续保的。

3.长期有效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满足一定的累计年限要求后,在退休之后可以终身继续享受医疗报销。(各地要求不同)

医保的保障有限,建议也给自己做足商业保险。

如果只有医保,生病了能报销多少钱?

拿隔壁老王举个栗子,因连续熬夜加班,饮食不规律,不幸感染急性肠胃炎。住院治疗费用6000元。他的报销之路是这样的:

1. 扣除起付线

假设老王去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甲),那么他的起付线为2000元,6000元的医疗费用有2000元不能报,还剩4000元。

2. 扣除自付部分

如果老王使用了1000元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50%,那老五需要自付500元,可报销费用还剩3500元。

3. 扣除自费部分

如果老王使用了500元的丙类药品,需要完全自费,可报销费用还有3000元。

走完这一波,老王的医疗费6000元,报销了3000元,需要实际支付3000元。

这是在广州,有的地方报销比例更少,有的地方甚至都没有门诊报销。

肠胃炎可算是个小病了,如果换成骨髓移植、脑中风、恶性肿瘤这类重大疾病,需要个人支付的费用会更高。

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医保打底,商保加持

11.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比例

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统筹支付标准的区别:

1、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参保人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3、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扩展资料:医疗保险工作属劳动保障业务范围。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我国目前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集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即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形成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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