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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国际账户(慈善基金账户)

2022-11-08 23:20:29公益理念2

1. 慈善基金账户

申请者可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上查询符合你申请的资助项目,红十字会是严格按照标准做资助。

下载填写资助申请表,按照自己要申报的项目准备相应材料,一般包括: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

(一)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二)救助发放: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来确定额度,重复申请者予以严格控制,原则上当年不受理重复申请。

2. 慈善基金账户管理

个人是不允许以公益为名设立账户接受公益捐款的。

公益性捐赠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是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所以想要做慈善可以自己多去注意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3. 慈善基金账户怎么开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完成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4. 慈善基金账户是什么

假如所说你的公益基金账户和证券户都是在证券公司开的话,你需要去证券公司柜台或者在证券公司的软件上把户头上的钱转到相关联的银行账户,然后去银行去如果你所谓的证券户、基金户是银行开的话,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证券户、基金户使用独立的介质的,你需要在银行或者银行的网上银行去把资金转到关联的账户上,然后去银行取钱;

第二种,类似建行,证券交易户头是跟一个储蓄卡捆绑在一起的,你直接赎回基金就可以了,钱一到账自动转到储蓄卡上。

5. 慈善基金账户 费用减免

具体如下(1)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5)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 慈善基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印发海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政办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集体“三资”按照合作制原则实行民主管理,经营收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农村集体“三资”不受侵犯、维护农村集体“三资”正常运行的权利和义务。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平调、破坏。

第三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县审计局负责审计业务指导,依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公共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益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按规定转移支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县纪委(监委)负责有关部门、镇和村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纪违法查处。

镇人民政府是本镇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具体工作;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责任主体,须配备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内部监督工作,对全体成员负责。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一个账套、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入;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一般账户的开设和数量需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过半数确定,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组级资金统一纳入村级财务账,实行分户核算管理。

第五条 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包括重点工程项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年终或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或项目决算报告。财务收支和项目的预决算报告须报镇备案。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同步。

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较大变化的,应当提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对原预算进行调整,并按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公布、报送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实行网上审批、银联直付和村务卡制度,实现“零现金”支付。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实行报账员申请、财务负责人限额审批、镇人民政府审核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当为财政、税务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票据。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竞争性存款制度,不纳入竞争性存放管理的资金,应存放于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存放。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县农业农村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组织公开招标,确定存储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额存款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的净收益应当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公积金、公益金合计提取的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公积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公益金主要用于村级公共开支。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严禁将集体资金擅自出借或挪作他用;严禁村干部用集体资金购买商业性保险、发放车贴、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领取误工补贴;严禁为个人和其他单位提供担保。

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村级行政性公务一律实行“零招待”。如因抗灾抢险等特殊情况确需用工作餐的,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就餐标准,工作餐标准每人不超过40元。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如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对报废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租赁管理台账,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资产,如实登记承包(租)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承包、租赁的期限、收益和结算等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台账,如实登记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合同、变更、审价、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情况。

第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发包、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的程序依照《于城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租赁集体房屋类最低限价每年100元/平方米,每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以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或需要调整、转让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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