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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有哪些性质?

2022-10-10 06:02:16公益话题2

志愿者服务的性质主要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4大特征什么是志愿者服务。具体含义如下:

1,志愿性。是指服务是发自志愿者内心的,自主自愿的活动,不是被外界强迫的。

2,无偿性。是指服务是免费的,不需要被服务者支付报酬。

3,公益性。是指服务活动是为社会公共利益,不是为自己的私人利益。

4,组织性。是指志愿服务活动是有组织的,不是个人自发的独立的活动。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概念是什么?

大学生志愿者是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完成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由于自己的时间和经历的局限,大学生志愿者所能完成的工作也有一定的限制,不过由于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大学生志愿者往往能够提供较高知识水平的志愿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有利于青年人养成良好的责任心,也有利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

大学生志愿者是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完成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由于自己的时间和经历的局限,大学生志愿者所能完成的工作也有一定的限制,不过由于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大学生志愿者往往能够提供较高知识水平的志愿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有利于青年人养成良好的责任心,也有利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

联合国关于志愿者的界定?

志愿者,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

我国不同地区对volunteer的译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中国大陆一般称为志愿者;中国香港称之为义工;中国台湾称之为志工),但实质内容基本是一致的。

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 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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