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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的噪声打扰了我的正常休息,我相投诉这个单位.我能胜诉吗,

2022-09-08 20:52:54公益话题2

一、某单位的噪声打扰了我的正常休息,我相投诉这个单位.我能胜诉吗,

先不要着急起诉,弄清楚声音具体分贝数.在与这个单位协商,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请求帮助取得相应噪声超标的证据后再次与这个单位谈一下,看对方是否同意采取措施消除噪音,并且平均分摊检测费用.

如没有谈判必要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相应诉讼.

具体可以到起诉科领取标准起诉书原件,按照要求正确填写,并预交起诉费用,如果我没有记错可能是50到100元.

然后法院接受你的起诉,等待通知开庭.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判决你胜诉,但是邻居不交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那是另外的程序.

二、邻居夜间噪音扰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烟台市芝罘区的

邻里间的噪音扰民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属公安机关管理,但只针对家用电器、乐器、室内娱乐噪声及装修噪声这些有条款规定的,如行政法规中未规定的可以适用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生活噪声是不是可以上法院,都有些什么程序?

对于生噪声的问题,除了通过直接与污染者协商解决外,还可通过几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制止污染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种监督管理,除了要求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申报登记等制度外,当然包括制止和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因县环保局对你的申请拖延不办,你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环保局履行制止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定职责。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噪声污染危害的环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关于“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排放噪声者排除噪声污染危害的环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商家停止噪声污染。当然,你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作录音,找人证,并保存报警记录,然后诉请法院判令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可以提出以影响休息权要求排除妨碍。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要求他停止侵害。物权法上有规定。

相邻各方应当注意环境清洁、舒适,讲究精神文明,不得以高音、噪音、喧嚣、震动等妨碍邻人的工作、生活、休息。否则,邻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

对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你的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据跟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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