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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难度大吗(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技巧)

2023-05-29 23:45:11公益话题1

1.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技巧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技巧是什么

社科基地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非常繁琐。首先需要准备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章程、营业执照等证明单位资质的文件,然后还需要提供单位财务状况、人员构成、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策划书、项目计划、研究计划等详细的申报材料。因此,的准备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只有充分准备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才能增加入选的机会和获得资助的可能性。

3.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技巧有哪些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初设于2004年,近年来不断在调整发展,2012年将“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纳入评审对象;2016年起,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而在这之前是常年受理申报,一般于每年4月和10月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到2019年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增加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分设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书

1、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研判会;

2、举行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

3、开展新党员教育与宣誓大会;

4、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动员会;

5、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

6、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7、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度自查;

8、召开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

9、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0、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

11、开展学院思政工作落实情况研判;

12、学院师德建设落实情况研判;

13、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管理;

1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动员会;

15、开展诚信考试党员服务点工作;

16、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7、开展毕业生廉洁诚信教育;

18、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19、书记给党务干部和党员上党课;

20、开展支部书记思想政治专题学习;

21、推荐校、省“三育人”先进人选;

22、做好十三五规划年度指标自测;

23、对两微一站及自媒体进行排查;

24、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排查;

25、学院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6、组织教职工暑期轮休和工会活动;

27、做好已有学科平台年度建设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28、做好省一流学科年度建设目标的落实;

29、做好高水平学科申报材料的更新和打磨;

30、做好新学科平台申报和培育工作;

31、做好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导工作;

32、做好省市级项目申报指导工作;

33、研究所工作正常开展;

34、筹备第四届全院师生学术论坛;

35、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36、完成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7、做好申博、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准备工作;

38、做好市社科基地验收工作;

39、开展期末考试;

40、短学期安排;

41、做好毕业生学位审核;

42、开展转专业工作;

43、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子项目立项;

44、开展中美班启动美方课程教学;

45、开展校庆暨校友活动云论坛活动;

46、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二批预评审、查重以及送审工作;

47、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48、策划“研究生授课技能大赛”等工作;

49、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目录与考试大纲编制工作;

50、做好上半年导师遴选工作以及导师简介的年度更新工作;

51、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典礼、离校等安排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2、开展劳动教育之劳动观念教育线上讲座;

53、举办第四届国际语言文化节开幕式暨中外诗词朗诵比赛;

54、完成学生组织换届工作;

55、完成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审阅档工作;

56、继续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57、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准备;

58、组织开展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59、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继续推进毕业生考研出国就业;

60、筹备暑期社会实践。

5.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不超过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六、工作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10日至6月25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上申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

3.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整合相关研究力量,统筹把握优先资助领域,并对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不超过5个学术团队及其自拟综合性研究选题、10个学者个人自拟专题性选题。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的学者担任学术团队首席专家或课题负责人,鼓励青年学者申报相关课题。

4.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本研究专项实施分类管理。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大的项目适当延期,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质量较高、下一步研究计划明确的,经评估后视情予以滚动资助。

3.各地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6.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

以武汉大学为例。

武汉大学重点资助博士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武大人字[2005] 7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和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学校综合科研实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学校决定建立重点资助博士后制度。

第二条 学校建立重点资助博士后制度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从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出发,遴选、引进有发展潜力的博士毕业生,为学校师资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第三条 重点资助博士后的选拔范围,一般为国家应届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博士。

第四条 学校每年招收20~30名重点资助博士后。

第五条 重点资助博士后选拔原则: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招收、合同管理。

第二章 招收条件

第六条 热爱祖国,为人正派,学风严谨。

第七条 学术造诣较高,博士阶段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有发展潜力,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基础理论扎实,学术水平明显高于学校同类学科(专业)博士毕业生。

第八条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优先招录。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九条 各流动站根据学校博士后招收计划,将拟招收博士后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上报学校人事部,由博士后办公室汇总,向校内外公布招收信息。

第十条 流动站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遴选,各流动站确定1~2名候选人。

第十一条 学校聘请3名以上校内外知名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通讯评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是学校选拔重点资助博士后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资助博士后人选名单,并上网公示。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三条 博士后进站时,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学校将为重点资助博士后申报各类科研基金和重大科研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属于武汉大学,在站期间不得受聘于其他单位。

第十六条 中期考核未达到要求或因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者,学校将取消重点资助待遇或作退站处理。

第五章 保障条件

第十七条 工作条件:

一、由流动站所在学院配备较强的合作导师和指导小组,并提供必须的实验条件。

二、学校根据不同学科提供4~8万元的科研经费,所在学院根据实际需要配套一定科研经费。

第十八条 生活条件:

一、提供生活设施齐全的二室一厅的住房。

二、月工资享受讲师侍遇,月津贴1500元。

三、家属两地分居的,每月补贴400元。若配偶随迁,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未安排的每月补贴800元。

四、中期及出站考核享受学校博士后奖励基金。

第十九条 在站表现优秀者,期满出站时,学校按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7.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求索》杂志,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求索杂志社编辑出版的社会科学类期刊,主要刊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论文。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文核心期刊(1992、2004、2008)、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核心期刊、RCCSE核心期刊。

8.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级别的

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是现阶段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类别,包括应用对策研究、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三类。;重点支持一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对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起关键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和文化研究课题,着力推出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经典之作。从2011年起设立跨学科研究重大项目,旨在鼓励通过不同学科的视角、知识、方法和人员的交叉融合,研究解决单一学科难以解决的复杂性、前沿性、综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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