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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套取国家资助的后果(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定罪)

2023-05-22 00:50:16公益话题1

1. 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定罪

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还要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学校,要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其中,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民办学校,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玩忽职守、监管审核不力的学校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对明知故犯、参与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个人,要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罚。

  对于发生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现象的省份,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中央财政将按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3年内中央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2. 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定罪吗

非法套取公司财务违反了职务侵占罪或者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 学校套取财政资金

案例一、大学生请同学出面贷款20多万拿去赌球血本无归

杭州某大学生谎称家里开船厂,在新加坡有酒店,兼之出手阔绰,是同学眼中的标准的土壕,在取得同学信任后,以做代购生意,向家里证明自己的能力,但缺乏启动资金为名,骗取同学帮他到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拿到钱后却用于赌球,最终全部输光。

案例二、大学生买手机贷3万滚成70多万负债

湖北某大学的一名学生,去年10月为了购买苹果6手机及其他消费,申请网上贷款。随后,经过拆东墙补西墙,不断找其他小贷公司贷款还债,其最终欠下多家公司共计70余万元的债务,而原始金额仅为3万元。

案例三、河南一大学生以同学名义贷款百万终以命相赎

近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小郑是班里的班长,近30名同学协助他“网络刷单”,他则借用同学的名义,先后通过各种网贷平台贷款,总金额超过58万元。接触网络赌球,最终小郑在青岛自杀身亡。

4. 学生骗取国家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经学校审查学生家庭困难的、符合学校发放助学金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助学金的。这样的家庭里,父母多半勤俭节约,含辛茹苦。可怜天下父母心。举报同学这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建议做,如果生气、不满,不如自己争气,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拿到学校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5. 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定罪量刑标准

不道德且会受到惩罚。因为贫困生申请是国家针对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的资助,如果有人谎报家庭贫困情况,就会抢占资源,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资助。同时,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如果被发现弄虚作假,不仅会失去贫困生资格,还可能会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罚。所谓诚信为本,我们应该要保持道德底线,不要以一己私利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谎报家庭贫困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信用记录受到损害,在未来的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这些后果都是不可挽回的,所以大家在申请贫困生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保持诚信和公正。

6. 套取国家助学金案例

1:不仅助学金没得拿,还会通报批评吧,影响综合素质评价和以后所有的奖学金、助学金的评比。

2: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7. 套取学校经费

学校怎么骗学生钱了,如果不该收的钱可以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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