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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有什么奖助(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是什么)

2023-05-09 10:20:14公益话题1

1. 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是什么

就读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就学,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同时享受一定助学金。

除此之外,在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就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同样也享受相应的资助项目。例如,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别制定资助标准。其助学金有学生所在高校负责。再次,学生也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资助贫困学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三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和肉食补贴)

(一)免除学杂费:全部学生均享受,免除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免除60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800元。不需申请,开学直接免除。

(二)免教科书费: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免教科书费。由省政府直接采购后配发,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不需申请,开学直接免除。

(三)免作业本费: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享受免作业本费政策,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不需申请,开学直接免除。

(四)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申请办法:在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五)肉食补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肉食补贴,肉食补贴为每生每年280元。申请办法同上补助生活费: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提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1000、2000、3000元三档)。申请办法: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二)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申请办法、评审标准、评定程序原则上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一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有三种标准,根据学生就读普通高中类型确定,即市级重点高中340元∕生·期,国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其他高中学校280元∕生·期)。免除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一)免学费:免除全省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其中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除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200元。不需申请,开学后填写备案表直接免交。

(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20%评定)。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1000、2000、3000元三档)。注:在我市市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户籍学生均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开学后在学校填写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国家奖学金:对全日制中职特别优秀学生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每学年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国家、省统一评定后发放

3. 资助一个贫困学生需要的程序

⑴家长或学生申请。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经学校核实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⑵学校审核认定上报。

⑶资助中心汇总报送。

⑷区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

⑸资金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贫困学生(除脱贫户)生活费补助由学校负责打入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非寄宿脱贫户家庭学生学校认定后免午餐费,资金拨付至学校)。

4. 资助贫困生政策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5. 资助贫困学生条件

“一免两补”助学金的发放主要面向孤儿、家庭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特困残疾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军烈属子女,因父母单方亡故或离异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父母双方或单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对革命烈士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6. 资助贫困生需要什么条件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

7. 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国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等:

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

8. 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将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0元;非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9. 资助贫困学生是什么意思

特困供养学生,是指具有当地户籍,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特困供养生的认定条件及标准:

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在资助条件、困难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优先。

10. 资助贫困学生有什么福报

仁者:无论你捐助哪一个寺院,道观,或捐助到民政福利院,等等!,只要是有利于大众的善事!,都是在庄严你自己,积攒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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