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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资助部门(海口经济学院助学金名单)

2023-05-08 10:20:11公益话题1

1. 海口经济学院助学金名单

一般是3月,开学后一个月

2. 海口经济学院助学金名单公布

28900-54900一年。

海南经济学院是海南所谓的贵族学校,学费特别贵,学费多少分专业,本科普通类28900到54900一年,艺术类49900到59900一年,另外还要住宿费2000到2800不等

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除外);学业奖学金2000~7000元/生/学年不等

3. 海口经济学院2021助学金

海南经济学院是海南所谓的贵族学校,学费特别贵,学费多少分专业,本科普通类28900到54900一年,艺术类49900到59900一年,另外还要住宿费2000到2800不等

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除外);学业奖学金2000~7000元/生/学年不等

4. 海口经济学院助学金名单公示

第一步:打开aid.cduestc.cn这个网页,用自己的学号登陆,密码888888或者1111

第二步:点击“学生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家庭基本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完后“保存”。注意:去年拿了助学金的同学直接从第一步跳到第三步。

第三步:点击“资助信息管理”—申请发放---学生申请---贫困生认定栏的2011-2012学年度-----填写2011-2012学年度贫困生认定基本信息(注意:申请理由必须写清楚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生活俭朴情况两方面)----保存

第四步:资助信息管理---申请发放--学生申请---点击国家助学金栏的2011-2012学年度---填写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基本信息(注意:填写申请理由和填写本学期已经评定出的等级,本学期评的几等就填几等(一等2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4000元)---“保存”---“提交”

5. 海口经济学院助学金名单查询

2022年11月中旬发。

2022海南希望工程助学金在十一月中旬会发,因受疫情影响,为保障部分市县学生顺利申请2022年海南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圆梦行动助学金,经团省委研究决定,现将希望工程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10日,并在十一月中旬左右发助学金

6. 海口经济学院奖助学金

贫困申请书表范文;贫困生助学金申请书尊敬的领导、老师:你们好!  我是x学院x专业x班的学生xx,xxx年出生于xx省xx市xx乡x村的一户农民家庭,家里有四口人,爸爸、妈妈、我和弟弟,我们四口和爷爷、奶奶住在同一个家里。爸爸妈妈都没有工作,只能靠着家里的两亩来地勉强的维持生活,收入十分的微薄,为了我和弟弟能够好好的学习,家里一年省吃俭用的钱都供给我和弟弟上学读书用了。家里也欠了不少钱,所以从小我和弟弟俩个人就知道不乱花钱。  爸爸、妈妈没有文化知识,他们深知知识的重要性,所以从小他们就严格要求我们兄弟两要好好的学习,将来要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不要像他们一样在农村没工作。我们兄弟两也很争气,在学校学习一直名列前茅,在我们看来只有以优异的成绩才能使爸妈高兴,才能回报他们的苦心。

7. 海口经济学院资助部门地址

我是这个学校信息工程系的 13级学生。总的来说,全国三本都一样,全靠自觉。这个学校环境没的说,大气辉煌。而且还有全海南省最大的图书馆,所以有很好的学习资源。而且每年评选奖学金都很公平,我拿了3年,目前在二线城市工资1万。我感觉这个学校没什么奇葩的地方,对于普通本科来说还可以

8. 海口经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目前,我国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01

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02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 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03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04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05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06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 “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此前,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也公布过2020年我省各市县、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属高中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以及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网点咨询电话。家长们可以根据需求拨打对应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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