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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什么是学生资助政策)

2023-04-28 08:20:07公益话题1

1. 什么是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六类资助指: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低保家庭、优抚对象和烈士军属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障学生、孤儿;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生资助是什么?

四类学生补助如下: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省份都会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整体识别贫困户,并建档立卡。政府会发放《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凭借这个手册向学校证明。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若家庭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学生发生事故出现残疾情况的,可以向残联部门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残疾学生上学免除学费,轻度残疾学生可随班就读,在正常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中重度残疾可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康复。

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也就是生活中常说的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以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而属于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可以在校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这类学生主要是指处于单亲家庭、留守家庭或者由老年人抚养的家庭,且年龄要求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特困救助,以保证学生可以正常读初高中,完成学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三十二条 【教育救助】国家对不同教育阶段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分类实施教育救助。根据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需求以及低收入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按规定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

3. 学生资助政策什么意思

明白卡就是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和标准:

1、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①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②免(补助)教课书,标准为400元/生.年;③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一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二是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4. 什么叫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卡属于借记卡,借记卡没有信用额度,持卡人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个人用户平时在银行办理的银行卡都属于储值卡(储蓄卡),在办理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学生资助卡一般是用来发放助学金的。

这种银行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办理时发卡行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里面的钱可以直接取出来,可以提现,用户在银行办理银行卡时可以分为一二三类卡,而且同一张身份证只能在银行办理一张一类卡,用户办理不同类型的银行卡,具有的功能是不一样的。

一类卡权限是最高的,可以开通各种服务,比如绑定各种第三方服务,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二三类卡在使用时会有额度的限制,比如二类卡每天的限额为10000元,每年的限额为20万元;三类卡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消费和缴费支付每日限额5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0万元,三类卡在办理时没有实体卡。

资助卡是指中职学生资助卡,又称为中职卡。中职学生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志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该卡的优惠包括:免收开卡手续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

5. 学生资助政策核心内容

助学金政策,提高了国家奖助学金的奖助额度,扩大了奖助面积.新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实施和运行,强有力地支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上的基本困难,

6. 学生资助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

扩展资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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