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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排查方案(学校资助排查方案范文)

2023-03-27 11:20:08公益话题1

1. 学校资助排查方案范文

关于严肃查处套取骗取医疗保险资金行为和新农合基金、医保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参保参合群众的“保命钱”,基金的安全运行,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隆卫发〔2014〕3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坚决打击套取骗取基金行为,严肃查处医疗保险资金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不断健全基金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基金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出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和费用报销暗箱操作等问题,更好的维护参加医疗保险群众利益,确保每一分“保命钱”用到实处。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专项治理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社会个人。

整治内容:伪造医疗文书(编造虚假病历,开具虚假处方),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发票(虚记多记医疗费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挂床住院、滥检查,采取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非参保参合人员冒用参保参合人员身份冒名顶替就诊和住院,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认真核对住院人员身份,导致非参保参合人员冒用参保参合人员身份进行就诊和住院;医保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支付项目、扩大报销范围、降低或提高补偿标准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个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三、治理重点及方式

(一)借证住院,门诊转住院,空增住院人数和天数,挂床,过度检查,编造假病例、假处方、假票据,虚开发票,虚增诊疗项目及住院费用等问题。

1.查看日常管理和报销补偿手续,查阅病历、处方及有关票据,走访出院患者,查证是否有假冒参保参合身份就医问题,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拟住院病人和伪造病历、处方、收费票据等骗取医保资金问题。

2.以暗访方式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夜间病人入住情况,与病案及日报表进行核对,看是否有降低住院标准、门诊转住院、挂床行为等问题。

3.调取定点医疗机构不少于一个月的连号病例,查阅收费清单,询问病人,查验检查阳性率,看是否存在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问题。

4.查看收费清单、报补资料,看是否存在药占比超标问题。

(二)医保、新农合监管机构及人员失职渎职,审核报补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等问题

1.比对参保参合人员信息,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参保新农合的农民是否有相互重复问题。

2.查看医保、新农合报补资料,看是否有用发票复印件入账报销问题。

3.通过查验外地就诊病人资料、实地走访患者、与外诊医院联系等方式,看外诊报补是否属实、程序是否合规。

4.查看审核程序公开情况,是否暗箱操作和其他违规行为。

(三)公开公示情况

1.检查有无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查阅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记录。

2.实地查看有无医保政策宣传栏,是否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是否完善、规范、及时更新。在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查看他们是否达到了“六公开”(对医保的方针政策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项目价格公开、结算程序公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公开)和“一公示”(定期公示参保人员报销补助情况)。

(四)群众举报等其他突出问题。

四、整治的步骤及责任划分

(一)整治的步骤、方法、程序、时间安排

1. 宣传部署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5日)

召开2014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暨专项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用标语、横幅、网络、电视等进行宣传教育,公示各驻定点医疗机构二审核员、审核程序、报销流程。

2.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26日-5月31日)

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迅速予以改进。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对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突出的问题,对今年以来医保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各整改对象单位落实整改。

3.整章建制阶段(2014年6月1 日-7月31日)

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对挤占、挪用、滞留资金问题的,要迅速追缴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贪污、套取资金等违规情节严重的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处理。整改的各类资料要真实、完整,建立转档归档备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基金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4.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8月1 日-8月31日)

县整治办组成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评估,通报和督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件,提高活动的时效性和医保制度的威慑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县委群众教育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划分

1.整治对象单位:责任单位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各单位法人代表;责任人为各单位分管医保的领导和医保工作的工作人员。

2.整治责任:

责任部门: 县卫生局 分管领导:肖玉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炳洪

责任股室: 县卫生局监察室 责 任 人:肖煊民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郑英贤

县财政局社保股 责 任 人:刘 凯

县医保站 责 任 人:马顺建

简丽华

配合部门: 县监察局 分管领导:曾笃松

县审计局 分管领导:谢鹏飞

县物价局 分管领导:罗荣华

配合股室: 县监察局纠风室 责 任 人:王胜高

县审计局评审股 责 任 人:阮石清

县物价监督检查局 责 任 人:夏富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回县严肃查处套取骗取医疗保险资金行为和新农合基金、医保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和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卫生局农合办,由郑英贤兼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追究的职责。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专门工作检查组,迅速行动,通力合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扎实有序推进。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抓好自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群众举报和抽查暗访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查实、查深、查透,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问题突出的部门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全面解决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和参保群众家中调研,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地开展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全面掌握我县医保工作状况,认真解决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我县医保政策的健康运行。

2. 资助排查总结

填写完助学贷款续贷声明之后,如果一直提交不上去的话,那很可能是因为网络不好的缘故,建议学生检查一下电脑连接的网络,换一个好一点的网络进行连接,然后再重新进行提交。

或者也有可能是续贷声明出了错、未达到规定要求,所以提交不了。比如有部分选项未填写,存在错别字、错误的标点符号,字数太少,字数超标,内容里有空格等等。建议学生再检查一遍声明内容,删除、改正错误的部分后再提交。

当然,还可能是系统错误、操作超时了,学生可以刷新页面,再次登录进去后重新填写续贷声明进行提交。以及有可能是浏览器版本太低、无法兼容导致的,建议学生换个浏览器重新申请。

其实也有可能是键盘不灵,学生可以再点提交按钮看看,如果实在提交不了,可以换台电脑再重新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申请。

3. 学生资助工作问题排查整改

1、域名,解析不正常,过期,或者终止服务,都会导致找不到服务器。这个情况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检查域名以及联系域名注册商确认原因。

2、服务器,空间,环境异常,或者停止了服务,网站自然打不开。

3、这个可以通过重启服务IIS,关闭部分网站,暂停部分插件,等基础排查方式,以及更换服务器环境,等等方式排查。

4、网络原因,如果网络不通,网站也是打不开的。建议采用Tracert(跟踪路由)的方式,查看访问途径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的延时,采用代理访问的方式使用其他线路测试速度。

4. 学校资助排查方案范文模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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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通过重启服务IIS,关闭部分网站,暂停部分插件,等基础排查方式,以及更换服务器环境,等等方式排查。

4.

网络原因,如果网络不通,网站也是打不开的。建议采用Tracert(跟踪路由)的方

5. 学校资助排查方案范文怎么写

将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以下防疫人员进行补助:

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

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雷在发布会上还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 资助排查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X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皖扶组〔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过硬举措,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摸底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各县统一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逐户逐项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帮扶措施落实、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户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全面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及时全面掌握情况。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各县对照20**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组织扶贫、组织、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实行常态化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针对性加大帮扶力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基层干部要定期走访一般农户,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及时落实帮扶联系人,积极开展救助帮扶。

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

  各县在X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按照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建立监测管理系统。

  (二)开展监测预警

  要通过动态跟踪走访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系统预警提示,对返贫致贫风险较大予以红色预警的对象重点关注,针对性完善帮扶措施,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及时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市扶贫办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县及时督促提醒。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

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经市县审核后报省扶贫办备案销号;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标注销号。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实行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

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各县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

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因帮扶工作不力重新调整的,对帮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市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

在市级扶持政策框架基础上,各县进一步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村抓好落实;

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

村级开展实地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统筹安排乡村基层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党员或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县级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

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实施产业扶持。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边缘户的家庭收入。

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边缘户发展生产,对带动边缘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贷款贴息、龙头培育、品牌创建等六次产业政策优先予以申报奖补。

把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作为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必要申报条件。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4.实施就业扶持。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边缘户劳动者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落实《XXX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蚌扶组〔2020〕2号)政策,对因疫情影响未外出务工在本地工商企业就业的边缘人口,凡与企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按实际到岗时间,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300元奖补,连续满6个月的给予600元奖补,连续满1年的给予1000元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边缘人口,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5.开展救助帮扶。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边缘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边缘户给予临时救助。

  6.稳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摸排边缘户家庭子女就学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行多元扶持与资助,保障边缘户家庭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

对唯一住房为危房的,优先实施危房改造,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由各县政府研究确定。

对致贫风险为因大病的边缘户家庭,要确保患大病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帮扶。

实行慢性病卡帮办服务,参照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办证政策,对符合慢性病标准的边缘人口,简化办理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及时鉴定办证。

实行参保延期办理服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边缘人口,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统筹解决边缘户安全饮水问题。

  7.落实资金保障。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由各县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外),保障边缘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实。

各县可选择有条件行政村,利用村级集体收入资金建立乡村救急救难基金试点,加大对边缘人口和其他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防止出现因大病、因大灾等情况致贫。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持续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因村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谋划实施到村到户项目,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80%具备条件的贫困户。

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

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组织好产销对接,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做好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等服务,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因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

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

  深入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落实“四帮四促”举措。

突出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针对性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措施;

广泛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推动贫困劳动者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和贫困户、边缘户本地就业奖补政策,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

主动加强与省外务工地的劳务对接和劳务协作,推广“123工作法”,采取“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等方式,引导帮助在外地有稳定岗位的外出务工困难人员尽快返岗;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人社扶贫“包保”制度,帮助就业扶贫车间解决突出困难问题,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

大力开发防疫消杀、环卫保洁、绿化植树、照料孤残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

  深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地区的长期稳定产销关系。

建立定点帮扶单位、民营企业等与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聚焦搬迁贫困户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扶持项目库、就业需求清单和后续扶持台账。鼓励和引导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搬迁户就近就地就业。

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户参加各类专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快实施后续产业扶持项目,促进搬迁户稳定增收。

进一步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安置点管理,着力提高安置点管理水平,分散安置户纳入迁入地自然村统一管理,持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

  落实《XXX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11号)举措,切实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强化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直接审批制度,将乡镇临时救助直接审批额度由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提高至5倍。

对重大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临时基本生活需要。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改进帮扶方式,推广“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调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

通过“扶贫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

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责任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

各县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导

  市扶贫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

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县,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要约谈相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

  市县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皖扶组〔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过硬举措,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分级防控,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 开展排查摸底

  (一)对脱贫人口进行“再排查”。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乡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再次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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