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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募集与投资(公募公益基金会)

2022-12-29 03:20:16公益话题2

1. 公募公益基金会

善行公益慈善基金会比较靠谱,它是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专项基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是经民政部注册、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指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公募非营利公益组织,是国家4A级基金会。1987年6月10日成立,多次荣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6年,经民政部首批认定为慈善组织。

2. 公募公益基金会牌照

这19个牌照是:

(一)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

1、银行牌照

2、信托牌照

3、金融租赁牌照

4、货币经纪牌照

5、贷款公司牌照

(二)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金融牌照

6、第三方支付牌照

(三)证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

7、基金销售牌照

8、基金销售支付牌照

9、券商牌照

10、公募基金牌照

11、基金子公司牌照

12、期货牌照

(四)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

13、保险牌照

14、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牌照

(五)其他机关审批的金融牌照

15、典当牌照

16、小额贷款公司牌照

17、融资性担保牌照

18、融资租赁牌照

(六)中基协备案登记的金融牌照

19、私募牌照

3. 私募公益慈善基金会

慈善基金,是指具有一定组织性的个人、企业,无偿为弱势群体筹集资金的组织。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

基金会分公募和私募。公募基金肯定是合法的。只要点击该基金公司网站都有说明。私募基金就不好说了。不放心的话可到证监会网站查一下。 慈善机构的合法性可到民政部网站查一下。 如果上述查不到,那就要小心了,严防被骗。  

具体措施可以参照如下:  

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均能在网站“www.chinanpo.gov.cn”中的查询系统中查到;如果是地方性的社会组织,需到当地民政部门查询;但如果是跨行政区域的社会组织,需到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查询。

4. 公募公益基金会有多少家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在法律允许的领域内,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无偿或者以较优惠条件提供服务,从而使服务对象受益的社会组织。

从形态上看,公益性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形式: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和财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运作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动员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未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等。

5. 公益性公募基金

基金会简介

为了更好地将世界和平瓶的形象和文化理念推广到全世界,由各方志愿者共同发起,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于2018年正式成立。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的英文名为“IHWO FOUNDATION”,属于非公募、公益性基金会,现任理事长为“世界和平瓶的全球首倡者”武志国。

世界和平瓶是来自中国的象征世界和平的符号,将其塑造成为世界的流行符号,以及象征世界和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载体,是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的使命。

为了完成这项意义非凡的使命,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方向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文化宣传方面,通过文化交流,文化输出,将世界和平瓶所代表的的中国和平文化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向全球传播。

二、在树立雕塑方面,要在全球500个城市建造500座世界和平瓶巨型雕塑,寓意人类对和平盛世的期盼,对全球早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期盼。这些雕塑将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是中国给予世界的祝福。

三、世界和平瓶的原型瓷瓶已作为中国的国礼被赠予国际政要,成为中国向全世界输出的文化符号之一。截止目前,已有几十个国家政府机构、政要永久收藏了世界和平瓶。未来,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将继续扩大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将世界和平瓶的原型瓷瓶推向世界更大的舞台。

四、在世界各地举办以世界和平瓶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助推世界和平瓶在全世界的推广和传播。

五、通过世界和平瓶的全球推广,为中国企业寻求与全球各地合作的机遇。

截止2019年6月,北京平瓶公益基金会已与国内外46个城市签订了建造世界和平瓶巨型雕塑的协议,部分城市已经建成。在与各国政府机构的交流方面,有效地推动了世界和平瓶文化的传播。在未来的工作中,北京平瓶公益基金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各地政府的合作,加速推进世界和平瓶各项工作在世界各地的落地,并汇聚更多企业参与到这项事业中,寻求更大的发展机遇。

6. 公募公益基金会名录

北京苹果慈善基金会,由今典集团联席董事长王秋杨女士创立,是面向藏区最大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2003年以来,苹果基金会在各方面的公益慈善总投入达一亿五千万。苹果基金会重点投入于当地的教育、医疗、环境、文化等方面。与此同时,在全国开展电影回归大众、扶持当代艺术等公益项目。

7. 中国公募公益基金会

一、首先要先弄清“慈善基金”“慈善基金会”是什么意思。

一字之差,“慈善基金会”与“慈善基金”是不一样的,“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慈善基金”是专项基金,是挂在基金会下面的一个基金。

1.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慈善机构,是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公益慈善的载体,是最大化实现家族传承和社会财富价值的管理工具。

简单来说,基金会是慈善组织,主要是做公益项目的。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腾讯公益基金会。

2.专项基金是指通过国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基金会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的某一项事业的基金。设立在基金会下面的一个基金,专款专用,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基金会的盈利模式?

根据《中国慈善法》,基金会是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以下公益活动:

1)扶贫、济困;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可以通过资产投资增值和活动收费来盈利,但不可以“营利”,也就是不可以分红。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因此,可见,基金会是做公益慈善的,不可以营利的,不可以分红。

三、设立基金会能享受税收优惠?

基金会是慈善组织,可以享受免税服务。捐赠者和捐赠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税前工资10000元,社保公积金1750元,专项扣除2000元,则每月最多抵扣的捐赠额是(10000-1750-2000-5000)*0.3=375元。就是说在这个假设条件下,每月只要捐赠超过375元,就只能抵扣375元。

2)《中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企业的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如:如果当年的年度利润总额是100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额最高则是120万元。如果当年捐赠额低于120万元,则捐赠多少,扣除多少。如果当年捐赠额高于120万元,则扣除120万元,多出的捐赠则结转到下一年再进行税前扣除。

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捐赠额)×25%(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

没捐赠前,需要缴纳1000×25%=250万;捐赠120万后,需要缴纳=(1000-120)×25%=220万元。也就是少缴纳30万。

所以,企业捐赠了120万,然后减税减了30万。对于企业来说,这样避税真的不划算咯。

8. 公募公益基金会申请条件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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