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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益基金(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

2022-11-08 01:20:32公益话题2

1.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

  

1、公益基金,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资助、赞助、捐赠的,用于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金融信托机构接受公益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机构的委托,对各项公益基金进行营运,并将所得收益或约定的款项转移给指定的公益项目或受益人的业务,称“公益基金信托”。  

2、公益基金会是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2.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章程

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公益基金属于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公益基金会是管理捐赠资金的非盈利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构,不是企业、事业单位,也不是其附属机构,而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必需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宗旨,依照基金会章程,建立一套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营机制,基金会的资金 来源主要靠社会捐赠。

3.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申请书

一、需要打印并填写救助基金申请表。二,携带手续证明文件,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无经济支付能力证明。三携带病情相关资料,患者的账期和及临时医嘱入院记录,病程记录,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四、把所有资料整理好后,送制衣医疗救助基金会进行审核,等待结果。

4.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有哪些

上海慈善基金会志愿者之家专项基金是公益性质

5.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申请流程

基金会是200万,如果是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10万,20万也不是不可以。

6.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是什么

社会公益活动有:体育赞助、文化赞助、教育赞助、福利慈善、植树造林等。

1、体育赞助

体育活动拥有广泛的观众,往往也是新闻媒体报道的对象,对公众的吸引力比较大。因此,赞助体育活动,往往是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重要选择。

2、文化赞助

文化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进行文化生活方面的赞助,不仅可以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公众的生活内容,而且可以培养与公众的良好感情,大大提高组织的知名度。

3、教育赞助

常见的赞助方式有:

(1)赞助学校的基本建设。如图书馆、实验楼等的建设,或者为贫困地区建校办学、修缮校舍或场地;

(2)赞助学校专项经费。如专项科研基金和设立奖学金等;

(3)赞助教学用品。如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

4、福利慈善

赞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是指组织通过出资参加社区市政建设,为各种需要社会照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和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等措施。

5、植树造林

植树公益活动,例如“百万森林”。百万森林计划于2009年8月12日在北京正式启动,由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气候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起,分为“生态恢复+自然教育+社区发展”三个模块,通过搭建植树造林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公益,在每个人的心中种下一棵树。

7.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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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接受、分配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是指我市各级红十字会接收的、由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的、有特定用途或指定对象,定向用于包括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业、人道传播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接受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以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为原则,必须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救助工作。

第二章 管理

第四条  接受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时,捐赠人必须出具捐赠函说明捐赠意愿。必要时,可以签署捐赠协议,约定捐赠资金的数量、用途以及协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捐赠函和捐赠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可以接受辖区外和国(境)外企业、团体和个人主动捐赠的,无不正当附加条件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对于无法监管的工程项目捐赠资金,可予以婉言谢绝。

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在接受社会各界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时,必须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捐赠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捐赠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和表彰。

第三章 使用

第七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符合红十字宗旨,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意愿。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市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

(二)红十字人道救助;

(三)红十字博爱助学;

(四)红十字博爱助医;

(五)红十字救护关爱生命;

(六)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救助工作。

第九条  定向救助工作结束后剩余的定向专项捐赠资金,在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后,可转用于红十字会其他人道救助工作,也可转入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

第十条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定向专项捐赠的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可从定向专项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但应在接受捐赠时向捐赠人事前明示,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捐款总额的6%。捐赠人对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有明确要求的,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办理。

第十一条  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项目执行费用)是指管理和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项目聘用人员工资或志愿者补助费、办公用品与设备费、资料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但不得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  使用定向专项捐赠资金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行为,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十三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 监督

第十四条  定向专项捐赠资金接受、分配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必须做到单据齐全、手续齐备,账目清楚、账款相符,严格程序、有凭有据。

第十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捐赠人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的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每年应将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对在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营私舞弊、出具虚假证明、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捐赠资金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可以签合同吗?

北京乐善公益基金会2016年11月3日,经北京民政局批准并注册。

北京乐善公益基金会是由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深人士发起并成立的社会公益组织,基金会成员多数曾为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数字校园专项基金的骨干。多年来在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地开展多个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列的公益活动,受到当地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社会关爱,基金会宗旨:弘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慈善公益事业,凝聚社会力量,播撒爱的种子,传递爱心,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开展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助学助教,扶贫济困,助老爱老,卫生健康等,开展与本会宗旨相符的其他公益与爱心活动。目前重点围绕关爱留守、贫困和残疾儿童,扶贫济困,老年人精神关爱,健康养老助老等方面开展社会性公益活动。

10.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服务委托合同

慈善基金会运作模式

中国的慈善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区别在于是否面向公众募捐。基金会通过募捐获得慈善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在管理基金的过程中,基金会也会面临慈善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安全可靠的投资来实现。

一般情况下,基金会都会通过购买国债、银行存款、股权投资等方式来操作,也有一些基金会通过委托专业的金融公司来理财。通过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会可以更好的在救助残疾孤儿、助学兴教、赈灾救援、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救助方向上有所作为,发挥作用。

11. 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

答:公募基金,要开始运作之前,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有三个月的募集期,募集结束之后会封闭一个月,两个月或者三个月,基金经理会根据自己的策略进行相应的投资股票和债券,形成一个投资组合,投资者购买新发售的基金,需要认购,认购结束之后,封闭期结束就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了,投资者购买基金的时候需要支付认购费,管理费,申购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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