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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概念

2022-10-09 11:06:18孤儿助养2

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服务的概念,志愿服务指的是自愿者们不求回报的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也就是利用自己的时间去做好事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大型公益活动,下面分享志愿服务的概念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志愿服务的概念1

志愿者”(英语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志愿者”)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广而言之,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者的广义概念)

志愿服务的概念2 一、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概念和特征

“志愿者”是指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英文的`表述是Volunteer,在香港、深圳、广州等地通常(把“志愿者”)称为“义工”,在台湾地区称为“志工”,志愿者组织主要是各级志愿者协会和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

“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二、志愿者精神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 奉献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1938年,白求恩大夫放弃优越的物质条件,不远万里从加拿大来到中国,为八路军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帮助创办了军区卫生学校,亲自编写各种教材并讲课。1939年秋,他在抢救伤员时因不幸感染病毒而牺牲。白求恩大夫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中国,这种国际主义精神也是奉献精神的重要体现。

(2) 友爱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3) 互助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志愿者服务是什么

志愿者服务是什么

志愿者服务是什么,在出现一些较为重要或者是较为重大的事情的时候,各地就会出现很多的志愿者前去处理,但是大家还是不清楚什么是志愿者服务,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志愿者服务是什么。

志愿者服务是什么1 一般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或者说,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志愿服务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这一概念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志愿者行为,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和国际的志愿者项目。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提高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它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活动中。许多社会运动,比如在消除文盲,免疫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主要依靠志愿者的帮助。

1、萌芽阶段。 志愿服务起源于十九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英国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而为了反抗宗教迫害从欧洲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们,为了克服面临的困难,相互之间互相帮助,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别人的群体精神,这种精神作为美国人民的美德而保存下来,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各阶层人士成为了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

2、扩展阶段 。十九世纪末及二十世纪初,欧美等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社会福利的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社会工作者去实施之外,也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人员投身于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服务逐渐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

3、规范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不仅进一步规范化,而且扩大成为一种由政府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心不仅在于调整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志愿服务工作逐渐制度化、专业化。

当前,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社会效益好。它们在国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如1998年,美国约有1.09亿成年人参与了志愿者活动,56%~62%的妇女每周奉献3.4个小时、49%的男人每周奉献3.6个小时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是什么2 志愿服务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他人需要,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地贡献个人时间、财物、及其它资源,参与各类服务活动的公益事业。

志愿者是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志愿精神: 我国对志愿精神表述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不仅仅是联合国精神的体现,更是人文精神的最高级表现形式。

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有: 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

志愿服务的功能 :社会动员、社会保障、社会整合、社会教化;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

小总结

志愿服务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

志愿服务是奉献社会。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

志愿服务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暇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

志愿服务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他人以外,也可以培养自己的组织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不同的人对志愿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都不同,但对于志愿服务、志愿精神的核心价值的理解大都有共识――自愿、无偿、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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