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孤儿助养 > 正文内容

慈善事业面临的困难问题

2022-09-19 21:22:14孤儿助养2

一、慈善事业面临的困难问题

发展慈善事业,可以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而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一些问题,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本文从慈善组织法人地位、激励减免税率、慈善组织机制和监督四个方面浅析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对开展慈善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是吸引和组织社会公众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良好形势是开发社会智力和人力资源做大做强慈善事业的有效途径。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级慈善组织要充分认识搞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激发做好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要向公众宣传、普及慈善服务理念启迪公众美心,为组织慈善志愿服务队伍打好思想和舆论基础。

第二、结合实际完善慈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规划。 已经制定了规划尚不够完善的要修订补充。尚末制定规划的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付诸实施。

第二、建章立制,规范服务行为。各级慈善组织和基层单位在组建慈善志愿服务队伍的同时,要建章立制照章行善,遵规服务促进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开展慈善志愿服务工作是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级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慈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活动是件新事物,需要通过试点 探索经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级慈善组织要有明确目标选择对象,安排进行不同类型的慈善志愿服务,工作试点。

从工作思路、队伍组建模式、工作方法以及具体问题协调解决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 及时上报市慈协,以便总结推广促进全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慈善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工作

一定要廉洁自律

不要将利益私有化

我觉得还是真的就是要公平公正公开

三、我国公民慈善捐赠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公益捐赠的整体水平不高,从传统文化的角度看,主要原因是中国人缺少投入公益、慈善捐赠的传统;从政府角度看,中国政府对公益事业的不当介入一方面挤占了公益组织的空间,另一方面对公民捐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负面影响;从公益组织自身角度看,大量公益组织在一般民众中缺乏知名度、美誉度,导致捐赠渠道不畅,从而影响了整体的捐赠水平。

首先,公民的慈善意识不强。民众慈善公益理念尚未形成,很多人觉得慈善与自己无关,没有意识到慈善正成为一种潮流和生活方式;企业捐赠积极性不高。

  其次,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有些慈善机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很大。捐助者和公众普遍认为捐赠接受、发放过程中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工作人员的“贪污、挪用和截留”行为和担心捐赠款物“没有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再次,政府与慈善组织分工不明,对慈善捐赠管理存在越权行为。我国的慈善工作基本是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在救灾和群众生活困难救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民政部门直接承担慈善募捐工作,难免出现浓厚的行政强制色彩,缺乏慈善事业本该有的自愿性、独立性和自发性。

  最后,对公益捐赠进行排行榜。在面对突降的大灾难和一些感动人心的事件时,无数热心人和热心企业都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然而许多媒体对这些热心公益的人和企业列出捐赠排行榜,甚至还对捐赠数量较少的名人和企业进行严厉批评。

四、民间公益组织合法吗

法律分析:当然需要,只有办理登记手续才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法律依据: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五、慈善协会的性质、概念及职能

1、慈善协会的性质和概念:是由从事和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的单位,以及关心热爱慈善公益事业的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依法核准登记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法人。

2、慈善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团结本会成员,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广泛募集慈善资金,大力开展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服务,促进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慈善协会的职能: (一)募集善款。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受海外慈善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慰籍。

(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

(三)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资助困难群众,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多种慈善救助活动及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救助。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开展慈善理论研究,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途径。

(七)开展交流与合作项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加强与各省市区及国外慈善机构的交往与合作,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八)经注册登记所在地民政局批准,兴办与本会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

简单来说 慈善协会就是一个帮助人的社会群体 深奥点我就不知道了 我就感觉慈善协会就是为了帮助弱视群体而诞生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gezy/59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