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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宜居开发区绿色新安顺的征文 100~1500字

2022-09-05 18:01:00孤儿助养2

当今中国,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步伐也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犹如“水泥森林”在城市拔地而起。与此同时,城市规模的扩张、人口对环境压力的加大等,也使得人们在追求财富的同时,开始渴望拥有更加和谐、良好生态的城市居住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构筑南方屏障,建设生态赣州”便成为赣州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理念和重要内容。

一、赣州概况

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省南部,千里赣江第一城。现辖二区、一市、十五个县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国土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人口918.26万人。赣州历史悠久,是一座始建于西汉初年的古城,距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汉唐时期是一座岭北的军事重镇,宋代开始,开通大庾岭古驿道,成为我国东南地区的工商业重镇,一直沿袭到清代。素有“江南宋城”、“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红色故都”、“客家摇篮”、“脐橙之乡”的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城市生态环境竞争力进入全国前20强,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是汉族客家民系的发祥地、主要聚居地之一,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赣州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山青水秀,风景优美,名胜棋布,有着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文资源。

二、构筑生态屏障 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的主体作用

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建设生态赣州重要举措。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历史重任。

近几年来,赣州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按赣州建设成为东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定位,以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把生态赣州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群众性工作,促进城市环境建设由绿化层面向生态层面提升。具体来说,在发展理念方面,坚持生态为重,明确了发展生态林业、人文林业、多效林业和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在服务宗旨方面,更加注重民生,大力推进生态林、景观林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森林生态产品;在功能布局方面,全市按照“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要求,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等,实现了林业工作山上山下并重、农村城市并举的战略转移,开拓了林业建设新领域,提高了林业绿化建设影响力。

近几年来,赣州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国土绿化成效显著、生态建设成绩斐然。自1984年以来,我市先后做出“十年绿化赣南”、“山上再造”、“六大商品林基地”等决策,特别是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做出了“暂停采伐天然阔叶树商品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等战略决策,长防林、珠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陆续在我市全面实施。通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赣州的森林植被得以有效恢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6.2%,活立木蓄积提高到11921.65万立方米,基本消灭了荒山,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林业产业初具规模,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在加大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力度的同时,立足于当地优越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油茶、竹林和花卉苗木、林产工业等产业,2013年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443.31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竞争优势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南康家具产业发展迅速,家具生产企业达6000余家,总产值243亿元,形成了我国中部地区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是全国家具行业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三是林权改革全面推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在全市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适用于市场经济规律的林业产权关系,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调动了林农和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林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底,全市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541个,加入合作社农户达27275户,经营面积达86.15万亩,提高了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提高物种丰富度。全市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等林业自然保护区55处,面积439.79万亩;已建立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达30处、经营面积217.61万亩;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14个,总面积39.22万亩。为动植物生存、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有效地保护了区域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五是《若干意见》的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若干意见》出台后,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主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省林业厅出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林业的实施方案》,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赣州林业特殊的照顾和强有力的支持,覆盖面广、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取得了如下成效:赣州荣获“2013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荣誉称号;齐云山、赣江源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赣州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3个;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赣州章江、会昌湘江、上犹南湖三个国家湿地公园,使赣州市国家湿地公园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7个;争取国家林业局将赣州市列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区和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市;批复同意赣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林业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将联合主办中国中部(南康)家具产业博览会,从而使南康家具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编制完成《中国南方(赣州)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年)》;批复实施了总投资1573万元的赣南苏区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总投资1610万元的兴国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两年来,中央和省级支持赣南的林业项目资金达16.1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赣南林业的振兴发展。

三、加大植树造林 遏制土地荒漠化

赣州风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贡江流域两岸的兴国、于都、赣县、宁都四县,由于土地的沙化,给农业生产以至人民生活和整个经济建设带来极大危害。为有效地解决沙化土地带来的危害,坚持把防沙治沙工作当作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强县富民工程来抓。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沙化防治工作,坚持不懈的开展生态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防林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湿地公园建设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集中资金、技术、劳力,重点治理沙化土地,同时采取了灵活机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开发治理沙化土地。治理中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沙化土地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固定沙地种植了生长快、经济效益好、防沙能力强的杂交竹、黄竹、脐橙、黑李、梨等;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固定沙地种植了枫香、苦楝等生态林,同时加强了封山育林,提高风沙化土地的植被覆盖率;对沙化耕地加强了水利设施建设,改善排灌条件,采用水旱轮作、间作等调整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由于沙化土地的治理既注重了生态效益,又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调动了全社会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各县防沙治沙工作的顺利开展,沙化面积逐年下降。

四、加大城区绿化 营造特色的生态园林景观

近年来,赣州市中心城区加大园林绿化投入,重点实施了“三江六岸”城市规划设计。锦江国际酒店至黄金大桥段新建成一个集防洪治涝、城市交通、旅游观光、娱乐休闲于一体,绵延18公里的章江新区滨江公园,成为中心城区生态式的“黄金外滩”,是中心城区一道靓丽的风景,在章江杨梅渡大桥旁建成杨梅渡公园,沿贡江建成八境公园、龟角尾公园、宋城历史公园;在赣州大桥两头建有和谐钟塔公园和玉虹公园,并在章江新区新建了一座集休闲、景观、生态、蓄洪、排涝于一体的湿地公园――城市中央公园。营造出四季有花、夏季有阴、秋季有彩、冬季有枝的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园林建设格局。还依托城郊丰富的地形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建设了峰山森林公园、通天岩风景名胜区、马祖岩森林公园等风景林地。目前建成区绿地率41.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8平方米。中心城区现有规模公园17个,新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区域比率高达93.37%。赣州中心城区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优势,逐步形成了“古郡与绿韵相辉映,新城与生态共交融”的赣州生态园林绿化特色景观。

五、强化日常监测 创造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

赣州市突出抓好与民生相关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地表水、管网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给市民创造一个水质优良、空气清新的居住环境。一是深化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行水资源质量辖区负责制,把保护水环境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使水环境污染由一家治变为大家治。从2007年起,每年由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书》,要求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并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赣州市地表水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二是严把供水管网水水质检测关。供水部门依据新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监测、检验力度,水质检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水质检测项目及检验频率与供水规模,按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测定项目检测频率的规定实施。监测结果表明,中心城区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的定期检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赣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办法》,同时,环保部门开展了对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治理监管工作,根据检测数据表明,赣州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合格率88.99%。

六、加速配套建设 打造便民利民的基础设施

赣州市把完善城市功能作为城市建设的切入点,加速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努力为市民群众营造便利的宜居环境。主要做了:一是城区污水处理,赣州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16个,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章贡区水西镇白塔,通过第二期工程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达8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达标率85.7%。二是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城区沙河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5年5月正式启用,承担着市区居民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置任务。该垃圾场启用后,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作业技术进行管理和运行,现在中心城区城市垃圾量186835吨,其中无害化处理垃圾量18179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3%。为了满足城市垃圾处理的增长需求,现在正在建设第二垃圾处理厂。三是停车位建设,随着城区交通的发展,中心城区从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共建筑规划配建了各类停车场、因地制宜在城区内辟有社会停车场和合理在中心城区道路划定临时停车泊位三个方面强化汽车停车位的建设,中心城区百辆汽车停车位数为37个。四是公共交通车辆,中心城区积极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新建章江新区公交枢纽中心和公交综合停车场,改善了公交硬件基础条件。完成了中心城区公交候车亭的更新建设和所有公交站牌的统一制作和更换,并对城区公交运营线路网络进行了优化。我市城区公交车辆994辆,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02标台。

今后五年赣州将在“生态赣州”的战略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精神,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21号文件)等政策机遇,按照江西省“绿色崛起”战略部署,秉承苏区精神,以“建屏障、保安全,促产业、惠民生”为目标,依托赣州优越的自然条件、资源特色,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保护好城市现有的山林、水体等自然资源,坚持以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建设城市与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相融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为振兴赣南苏区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着力构筑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今天的赣州,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景更美,赣州正逐渐成为一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宜居和宜创业的生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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