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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失独补助标准?

2024-05-10 22:30:57孤儿助养1

2023湖南失独补偿新标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除明确提高经济扶助标准外,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生活出现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以下补助:

1、补助金

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和省的基础上将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2、医疗报销

对有再生育条件和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养老保障

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安排养老机构的权益,同时优先照顾失独家庭老人。

4、低保扶助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符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条件的,纳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

5、入住养老院

自愿集中供养的,优先安排到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

6、护理补贴

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全额承担。

7、养老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其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8、丧葬免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死亡的,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9、住房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住房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10、创业扶助

在实施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扶贫政策或项目时,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贴息贷款等政策或项目时,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惠,在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时,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倾斜。

11、综合保险

省计生协会为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每年购买一份综合保险,投保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理其他种类的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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