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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户享受哪些政策?

2024-03-01 20:45:31孤儿助养1

一、2021年监测户享受哪些政策?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办理条件

①凡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县市地区规定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

②因病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扣减。

2、办理程序

①申请城乡低保,家庭低保的申请通常情况下是应由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②乡镇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③调查核实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评议。

④乡镇综合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

⑤公示期无异议的,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二)临时救助

1、办理条件

①凡是拥有寿县户口或者在寿县居住的常住人口,均属于临时救助工作对象。

②救助对象的确定,应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困难家庭和人员陷入紧急、危难的困境;依靠自身能力不能脱离困境;不具备其他社会救助项目申请条件或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未能帮助其脱离困境。

2、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户分离家庭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

②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应该要自受理申请当天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对其申请人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在工作工程中要系统了解其监测户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核查突发事件情况及困难程度等。

③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居住地公示2天。

④若是对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一般是需要及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核实后直接审批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教育补助

1、通常情况下针对监测户家庭学生可申领3000-10000元的补助。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统开放期间可随报随审,审核期结束后开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11月21日为公示期,补助资金于12月10日前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及其金额以当地公示为准!)

2、目前,2021年脱贫监测户的认定标准是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人员,而监测户可以享受低保、临时救助等方面的补助。

(教育补助的标准一般是以当地有关政策为主,如雨露计划等)

二、什么是监测户?

监测户是指有可能发展成为贫困户的人群,是被纳入监测户,是被统计的对象。而脱贫监测户指的是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这些脱贫户脱贫的时间还不长,如果已脱贫户自身内生动力发展不足的话,在一定时间内还存在返贫致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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