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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养孩子 孤儿院养孩子到几岁

2023-06-20 05:32:18孤儿助养1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流程?

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还要有收养孩子的能力

我国收养孩子需要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岁。

收养流程。去当地明政局办理中国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

提交收养材料。收养材料包括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的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若被收养人残疾需提供残疾证明。

等待民政局的审核。

审核通过就可以收到收养登记证。

二、临沂孤儿院孩子多大?

福利院的孩子都是弃婴和孤儿,从婴幼儿到10多岁,一般年满18周岁未被领养,就要出福利院自力更生了。但是孩子上大学了,福利院还是会对其进行供养直至毕业。

如果孩子没读大学,福利院会让他在义务教育后学会谋生本领,到18岁后离开福利院自立生活,如果是无生存能力的残疾人则供养终身。

三、孤儿院孩子户口算哪里?

在孤儿院集体的户口里。有人认领后可迁户口,孤儿院孩子户口算哪里?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向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然后再凭户口本办理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幼小,户口可暂不办理,待有人收养后,只需民政部门出具合法收养的证明,即可有收养人持该证明为孩子申报户口。

四、孤儿院的孩子怎么上学?

孤儿院的孩子是正常上学的,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机构承担,对学龄孩子的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评估可以进入附近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便安排到社区普通学校就读;另一类是因身体原因而无法进入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孤残儿童,福利院专门开设了十二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启心学校。

启心学校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全人发展”的社工理念,针对孤残儿童的教育需求,开创性地提出“全人教育”的教育理念:一方面教育服务于全院0到18岁所有孤残儿童,包括早期干预教育、学前教育、学龄期义务教育、学龄期特殊教育、岗位实践教育以及社会融合教育。

五、孤儿院的孩子怎样上学?

由政府财政机构承担,对学龄孩子的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评估可以进入附近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便安排到社区普通学校就读;另一类是因身体原因而无法进入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孤残儿童,福利院专门开设了十二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启心学校。

启心学校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全人发展”的社工理念,针对孤残儿童的教育需求,开创性地提出“全人教育”的教育理念:一方面教育服务于全院0到18岁所有孤残儿童,包括早期干预教育、学前教育、学龄期义务教育、学龄期特殊教育、岗位实践教育以及社会融合教育。

六、怎么把孩子送到孤儿院?

孤儿院顾名思义是孤儿的养育场所。孤儿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有一方存在都不能界定为孤儿。如果忍心想抛弃孩子的话,那就扔掉吧,但要在旁确认孩子被人捡走才能离开现场。当然你要承担事情败露后由此产生不利后果的法律责任。奉劝你,自己的骨肉拼死拼活也要把他养大成人,不要做没有良心的事情。

七、孩子送孤儿院的条件?

1.

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

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八、孤儿院的孩子姓什么?

可能会跟院长,或者原先的性别。被领养后有些也会改姓

九、怀化孤儿院有孩子吗?

怀化孤儿院是怀化市民政局管理下福利单位,专门负责养育孤儿,直至培养成人。怀化孤儿院肯定有孤儿。其经费由财政支付为主,社会人士募捐为辅。日常生活由孤儿福利院专职护理人员和有爱心的志愿者负责。孤儿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十、临沂孤儿院孩子怎么领养?

 1、申请 。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 。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3、办证 。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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