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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领养地震后失去双亲的孤儿?

2022-04-09 13:20:58孤儿助养2

今天看电视说已经有人开始领养了,只要你有领养的条件,你可以打电话去咨询的!~我给你电话和服务条款
成都关于领养四川地震孤儿的手续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服务细则

一、服务事项: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收养登记
二、服务对象:收养关系当事人
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前置条件
(一)被收养人应当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均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收养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服务程序
第一步:收养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亲自到孤儿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或抚养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第二步:收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审核;
第三步:对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证》;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四步: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需提供材料
(一)收养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女的疾病的体检证明。
(二)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组织作监护人的,应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
3、其它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4、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八、承诺时限: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次日起30日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250元/对,省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川民政[1992]民79号
十、承办部门: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民政局

十一、联系电话、地点
锦江区民政局: 86628107 武成大街7号
青羊区民政局: 86631220 斌升街28号
金牛区民政局: 87705104 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2-11
武侯区民政局: 85078362 高升桥东路16号三楼
成华区民政局: 84327036 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82829767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8楼
青白江区民政局:83680280 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龙泉驿区民政局:84859533 文明东街11号三楼
温江区民政局: 82749991 柳城万春东路101号二楼
新都区民政局: 83971084 新都镇宝光大道北段8号
金堂县民政局: 84986484 赵镇玉龙街25号二楼
双流县民政局: 85811511 东升镇藏卫路北四段18号
蒲江县民政局: 88552305 世纪广场民政局大楼
新津县民政局: 82516186 太升东街140号
崇州市民政局: 82278792 唐安东路民政局办公楼
邛崃市民政局: 88798962 临邛镇北环路185号
**市民政局: 83873691 天彭镇金彭西路424号
都江堰市民政局:87290298 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
大邑县民政局: 88225102 晋原镇北街289号
郫县民政局: 87932316 郫县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投诉电话:各区(市)县民政局监督、投诉电话
十三、行政救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或成都市民政局
(二)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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