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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俊先进事迹

2022-10-26 06:53:06孤儿助养2

张明俊,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党支部书记

2002年,34岁的致富能人张明俊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凭着“让乡亲们都过上好日子”的坚定信仰,紧紧抓住西部开发和退耕还林的良好政策机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多种经营发展。短短几年时间,全村经济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全年总收入由2002年的560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3710万元,人均纯收入由1080元猛增到8310元,500多户村民住进了小洋楼,全村组组硬化公路到户率达85%,入学率、通电率、电视电话入户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张明俊从上任至今,组织群众累计投劳2万多个,筹资1100多万元,新修村级公路18.7公里,拓宽改造通组进户公路8公里,硬化公路33公里。新修水窖290口,新建饮水工程8处,实施农网改造15公里。抢抓住陕南移民扶贫搬迁的政策及机遇,规划村庄2处,新建房屋190余户。采取支部加公司联协会,党员加农户,产业加基地等模式,集中治理土地1200亩,流转土地发展核桃1500亩,种植莲菜150亩,带动全村新建和改造板栗、核桃等经济林果园3680亩,扶持发展养殖户30户,帮助380多人解决了就业问题。未从村上领过一分钱,一年5000元的个人工资也全部用作公务开支,另外,每年从自己公司的利润中拿出3%作为村上的办公经费;垫资10多万元修建了村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室,购置了办公用品;个人先后捐资教育、扶贫等公益事业资金达60多万元,为贫困户提供无偿扶助资金30多万元,累计帮扶贫困户200多户,贫困学生50多人。

张明俊事迹得到省市肯定,2004年7月被授予“市级党员致富带头人”和“省级党员致富带头人”; 2006年5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 2008年7月被陕西省委授予“郭孝义式的农村党支部书记” ;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安康市二次党代会代表,安康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汉滨区委组织部将该同志先进事迹被拍摄为《誓让穷山换新颜》专题片,被远程教育全国频道创先争优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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