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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道路竣工验收资料(农村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2022-10-05 02:50:23扶贫行动2

1. 农村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内容可以写上:

1、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经有关各方验收合格(优良)。

2、主体结构及各项功能经检验评定,验收合格(优良)。

3、装饰装修及观感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同意验收。

审查结论:该工程经综合评定为合格(优良)工程。

对施工单位的评定: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控制严谨,施工工期能够基本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总体素质较好。

2. 农村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文模板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一、建筑与结构工程;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三、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

四、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六、 电梯工程文件。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一、建筑竣工图;二、结构竣工图;三、给排水竣工图;四、 采暖竣工图;五、电气竣工图;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 农村道路验收报告模板

路面宽度、顶面高程、中线偏位、横坡、厚度、平整度、抗压强度、压实度等,另加外观检查,如线型是否平顺、接缝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离析、表面是否有杂物等。

4. 农村公路竣工资料范本

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意见填写:经预验收,本工程符合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设计文件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合同要求。本工程预验收合格。萊垍頭條

结论栏填:对本工程结构安全、功能资料进行核查,基本符合要求,对单位工程的主要功能进行抽样检查,其检查结果合格,满足使用功能,同意组织竣工验收。萊垍頭條

5. 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竣工报告应由业主方编写,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

工程竣工报告一般是指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申请核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工程竣工报告应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检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设备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复试情况进行描述。

6. 农村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文样本

1.开工和竣工日期。

2.项目总体完成工程量(注;有设有隐蔽工程)。

3.质量抽鉴报告。

4.投资完成说明(超资有相应的证据资料)。

5.验收组人员簽名。

7. 乡村道路验收报告范本

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通车试运营2年后;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7)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8. 农村道路竣工验收报告范文大全

第一条 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 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 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 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 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 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 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 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十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 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 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

  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 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 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 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 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 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 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 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 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 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建设项目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总评分占70%,建设管理、设计质量、监理工作、施工管理等综合评分的平均值占30%(见附表C表2—表5)。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等级。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合格以上的建设项目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其内容和格式见附录D),由主持验收单位负责印发各有关单位。

  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各标段《工程质量鉴定书》由工程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88)交公路字577号文件颁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同时废止。

9. 农村公路维修验收报告范文

网友:你好!

1、在乡村道路和未修完整匝道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以立案,但一般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负责处理。

2、如果双方买了保险,经安监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如果双方没有买了保险,经安监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肇事责任方负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

4、如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

10. 农村道路维修项目验收报告

个人认为应该给的,就像在医院,也要收挂号费。

我们都应该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有些时候检查一个问题,其中也包含了师傅的经验和技术并且也耽搁了别人的工作或休息时间。

像我自己的车,有些时候就是一个小问题却找了好多修理师傅却都判断不出确切的问题,自己也很烦,还巴不得给钱能把车修好。

像他们师傅没找着问题的,你就是给钱别人也还不会要的。找着问题了,也许他说的修理价格要比别人高一点,但也是能接受的,这其中包含的技术成分就占了很大比例。如果你又不修,转而去了别处,价格或许会省一点。。。其实也 就 省在不用查问题的功夫上了。。

修理换件很简单,关键是要找着问题,要不,自己都能搞定了,还何必去炸师傅...

当然,一般的 小问题,师傅一看或一试就知道的,你就算不修,他也不会收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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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