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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扶贫工作推进(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2-09-30 05:40:27扶贫行动2

1. 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1)推进农产品和服务定向直供直销活动,积极搭建贫困地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适时召开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等对接促销会,鼓励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和直供直销的产销对接关系。

  (2)推动东部帮扶地区协作消费,积极对接东部协作省市组织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事业单位等与我省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积极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鼓励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协会等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

  (4)引导鼓励涉农企业参与建设贫困地区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中心等项目。并依托粮食、肉类、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大力培育壮大本土电商平台,鼓励贫困地区开办线上特色馆和线下体验(服务)店,扩大网上销售规模。

  (5)按照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全面启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工作,构建“中央补贴险种、省级补贴险种、市县补贴险种”相互补充的农产品风险保障体系。

  (6)另外,还将加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培育步伐,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休闲农业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并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

2. 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心得体会

 今天,我们去了清远市连南大麦山镇,进行了一个扶贫活动。我们经过了4个小时的旅程,我们终于来到了清远市大麦山镇,我们来到第一眼就是看见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景优美,还有连绵不断的山峰,这里虽然很美,但是这里的居民生活非常困难,我们去了中学的学生课室参观,然后我们分别去了6个学生的家,发现他们要走很长的路去上学,还有一个同学要走20公里的山路。他们没有钱请人盖房子只好自己盖房子,而且没有瓷砖,家里杯子也没有,用碗了喝水,我看到这些情景,眼泪直往下掉。我还发现一个伯伯一只眼睛瞎了,都没有钱去治疗。然后我们给了一些礼物他们,还有一位学生的愿望是做一名出色的教师,我真希望她的愿望能实现。

  今天我体会了他们的困难,过了一个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以后我更要珍惜开心幸福的生活。

3. 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中国社会扶贫网

中国社会扶贫网构建精准有效的社会扶贫信息的服务网络平台,拓宽了扶贫新渠道,凝聚合力攻坚的新载体,运用“互联网+”新模式全面深入推进了社会扶贫工作。于2017年7月正式上线。

基本介绍

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国务院扶贫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工作平台。通过完善服务功能,打造扶贫产品统一发布门户,为生产经营扶贫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全面准确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开展见效,助力社会各界便捷采购扶贫产品。

中国社会扶贫网是连接贫困户多元化需求和社会爱心资源的精准扶贫平台。通过扶贫对接,实现贫困户需求和社会帮扶资源的精准有效对接。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作用,聚焦扶贫公募,为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公益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发展历程

2017年7月,中国社会扶贫网正式上线。

截至2018年6月22日,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已突破3000万人,其中爱心人士1940万人、贫困人口1029万人以及管理员33.7万人。网站已覆盖31个省区市的380个市州、2900个县市区、27万个行政村,成为许多市县乡村基层社会扶贫工作的有效抓手。

核心理念

中国社会扶贫网将以“数据驱动扶贫”为核心理念,以全国建档立卡数据库为基石,与教育部、卫计委、国资委等相关部委数据库进行连接,加快建立扶贫征信体系,衔接发改委主导的“信用中国”项目,不断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协同建立贫困地区物流、商业流、智力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生态圈,实现贫困地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4. 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是

新疆。

河南派去了大批援疆干部,比如,2020年12月29日上午,新疆哈密市南湖乡红山村,瓜农王邓浩的小院里热闹极了。2020年,河南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累计帮助哈密市销售农副产品53455吨,有力地保障了当地群众增产增收。

5. 单位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公司给员工发放扶贫产品是目前消费扶贫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目前国家非常的重视扶贫工作,一些贫困户的农产品等因为滞销卖不出去,产生不了效益因此贫困户贫困加剧,因此一些单位购买了扶贫户的扶贫产品之后,一方面是解决了扶贫户自销产品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给单位的员工创造了一定的福利

6. 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根据江西省扶贫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扶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经市场经营主体申请,乡镇扶贫工作站初审,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联合复审,现将奉新县陶仙波尔山羊专业合作社(羊)、奉新县福强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猕猴桃)、奉新县岗上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等3家市场经营主体扶贫农产品申报认定《江西省扶贫农产品目录》公示如下:

产品

名称

所属品类

生产单位

带贫成效

认定

单位

禽畜肉蛋

奉新县陶仙波尔山羊专业合作社(赤田镇赤田村)

帮扶带动66户贫困户

奉新县

扶贫办

猕猴桃

新鲜水果

奉新县福强果树农民专业合作社(赤岸镇城下村)

帮扶带动35户贫困户

奉新县

扶贫办

大米

米面粮油

奉新县岗上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干洲镇岗上村)

帮扶带动25户贫困户

奉新县

扶贫办

7. 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以促进为重点

1.

扶贫新风尚,济困正能量,践行同步走,携手奔小康。

2.

雪中送炭大爱无疆,多彩社会同步小康。

3.

扶贫开发展风采,美丽贵州赢未来。

4.

关爱贫困人群,扶贫你我同行。

8. 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消费扶贫作为扶贫方式之一,指的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相比“直接给钱”式的扶贫,消费扶贫更能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促进扶贫的质量和效率,社会效果也更好。

9. 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

坚持“消费扶贫行动就是专门销售扶贫产品”的基本原则,消费扶贫专柜必须销售规范认定的扶贫产品30%,销售数据实时与全国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直连直报,接受扶贫、协作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和欺诈行为。【消费扶贫专柜运营商申请条件和流程】 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自愿向国务院扶贫办提交书面申请和实施方案,专柜布放规模一般不低于5万台。申请企业应具有与实施方案相匹配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实力。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对企业申请及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消费扶贫专柜可以找谁合作?广州易购消费扶贫柜专业生产厂家,交货速度快,海量现货,研发生产一体,系统数据可以对接社会扶贫网!重力感应方案,单门、双门,风冷、直冷,多种型号可选,交货速度快。100台内2天可交,专柜数据可以对接国务院扶贫办,运营挣钱方案免费提供!

10. 基层消费扶贫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X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皖扶组〔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过硬举措,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摸底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各县统一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逐户逐项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帮扶措施落实、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户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全面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及时全面掌握情况。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各县对照20**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组织扶贫、组织、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实行常态化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针对性加大帮扶力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基层干部要定期走访一般农户,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及时落实帮扶联系人,积极开展救助帮扶。

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

  各县在X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按照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建立监测管理系统。

  (二)开展监测预警

  要通过动态跟踪走访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系统预警提示,对返贫致贫风险较大予以红色预警的对象重点关注,针对性完善帮扶措施,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及时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市扶贫办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县及时督促提醒。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

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经市县审核后报省扶贫办备案销号;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标注销号。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实行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

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各县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

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因帮扶工作不力重新调整的,对帮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市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

在市级扶持政策框架基础上,各县进一步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村抓好落实;

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

村级开展实地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统筹安排乡村基层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党员或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县级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

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实施产业扶持。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边缘户的家庭收入。

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边缘户发展生产,对带动边缘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贷款贴息、龙头培育、品牌创建等六次产业政策优先予以申报奖补。

把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作为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必要申报条件。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4.实施就业扶持。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边缘户劳动者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落实《XXX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蚌扶组〔2020〕2号)政策,对因疫情影响未外出务工在本地工商企业就业的边缘人口,凡与企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按实际到岗时间,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300元奖补,连续满6个月的给予600元奖补,连续满1年的给予1000元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边缘人口,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5.开展救助帮扶。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边缘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边缘户给予临时救助。

  6.稳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摸排边缘户家庭子女就学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行多元扶持与资助,保障边缘户家庭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

对唯一住房为危房的,优先实施危房改造,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由各县政府研究确定。

对致贫风险为因大病的边缘户家庭,要确保患大病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帮扶。

实行慢性病卡帮办服务,参照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办证政策,对符合慢性病标准的边缘人口,简化办理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及时鉴定办证。

实行参保延期办理服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边缘人口,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统筹解决边缘户安全饮水问题。

  7.落实资金保障。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由各县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外),保障边缘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实。

各县可选择有条件行政村,利用村级集体收入资金建立乡村救急救难基金试点,加大对边缘人口和其他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防止出现因大病、因大灾等情况致贫。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持续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因村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谋划实施到村到户项目,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80%具备条件的贫困户。

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

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组织好产销对接,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做好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等服务,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因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

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

  深入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落实“四帮四促”举措。

突出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针对性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措施;

广泛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推动贫困劳动者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和贫困户、边缘户本地就业奖补政策,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

主动加强与省外务工地的劳务对接和劳务协作,推广“123工作法”,采取“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等方式,引导帮助在外地有稳定岗位的外出务工困难人员尽快返岗;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人社扶贫“包保”制度,帮助就业扶贫车间解决突出困难问题,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

大力开发防疫消杀、环卫保洁、绿化植树、照料孤残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

  深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地区的长期稳定产销关系。

建立定点帮扶单位、民营企业等与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聚焦搬迁贫困户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扶持项目库、就业需求清单和后续扶持台账。鼓励和引导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搬迁户就近就地就业。

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户参加各类专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快实施后续产业扶持项目,促进搬迁户稳定增收。

进一步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安置点管理,着力提高安置点管理水平,分散安置户纳入迁入地自然村统一管理,持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

  落实《XXX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11号)举措,切实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强化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直接审批制度,将乡镇临时救助直接审批额度由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提高至5倍。

对重大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临时基本生活需要。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改进帮扶方式,推广“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调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

通过“扶贫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

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责任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

各县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导

  市扶贫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

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县,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要约谈相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

  市县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皖扶组〔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过硬举措,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分级防控,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 开展排查摸底

  (一)对脱贫人口进行“再排查”。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乡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再次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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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