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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农村信用社脱贫攻坚)

2022-09-26 23:20:36扶贫行动2

农村信用社脱贫攻坚

山东省联社带领全省农商银行聚焦“一个对接”、关注“两个重点”、强化“三项服务”、依托“四个带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截至3月末,全省农商银行累计发放扶贫贷款217亿元,惠及10万贫困人口增收。

聚焦“一个对接”,深入开展精准扶贫

今年以来,山东省联社确定六个方面23项工作措施,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对接合作,获取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主体,做到贷款精准投放、有效投放。对脱贫的困难户,脱贫不脱政策,继续给予帮扶。各农商银行以贫困户清单为基础,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摸排、建档立卡,明确落实帮扶举措。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贫困户或是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稳妥推进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减轻贫困户负担,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目前已办理延长还款期限55户、2230万元。

关注“两个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山东省联社带领全省农商银行坚决扛起脱贫攻坚责任,紧紧围绕省委确立的“4个2”深度贫困地区(菏泽和临沂2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黄河滩区“两个重点”,各级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带头落实,持续跟进,统筹做好各项扶贫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实行差别化信贷管理,引导各农商银行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新增信贷资金对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4个2”地区进行重点支持。截至3月末,累计向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103.2亿元。二是持续助推滩区迁建工作。省联社创新采取“双降、一提、一优先”的优惠信贷政策,对滩区贫困户降低贷款执行利率、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优先办理、优先审批,确保滩区人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截至3月末,全省农商银行系统发放滩区迁建贷款17.1亿元。

强化“三项服务”,进一步提升扶贫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阳光信贷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扶贫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贷时限。二是强化信贷产品创新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全省农商银行积极探索内生式、可持续的精准扶贫模式,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宜商则商”思路,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支持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提档升级。三是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加强基础金融服务建设。指导辖内农商银行加大农金通、ATM、智慧柜员机等机具的布放力度,做好未脱贫人口存取款、转账汇款、生活缴费、社保存取等基础金融服务。加大与品牌电商企业的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农用物资下乡渠道。大力推行干部挂职服务,选派4538名优秀员工到乡镇、村居挂职,主动参与乡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人力、智力支持。

依托“四个带动”,帮助贫困人员就业增收

一是依托产业带动。产业扶贫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就业是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山东农商银行注重“内源式产业造血”,将信贷支持经营主体、产业链等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先由农商银行对经营主体进行信贷支持,“贷”动企业,再由企业带动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脱贫。

二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积极探索“金融+农业特色基地+贫困户”“金融+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主动对接辖内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贷款担保等方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参与生产,实现就业增收,努力构建银行、政府、市场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新格局。

三是依托产业链带动。山东省联社积极推广链条式扶贫,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带贫脱贫能力,支持贫困户持续、稳定纳入产业发展链条。

四是依托“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带动。省联社指导辖内各农商银行及时了解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客户资金需求,重点关注已脱贫户、新致贫户、返贫户、贷款到期户等客户,充分利用“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脱贫攻坚期内,坚持脱贫不脱政策,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我眼中的脱贫攻坚农村信用社

答:信用社深耕乡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信用社来至农村,深耕乡村,服务三农,是农民的贴心人和好帮手,信用社是50年代为支持农业农村而设立的金融机构,70余年来一直扎根农村,为农业农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改革开放信用社仍坚持农业第一线,发放支农贷款,支持种养业,第三产业贷款,为农村农民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贡献。


农村信用社脱贫攻坚汇报

因为信用社是扶贫新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在每个乡镇都设有营业网点。包括偏远乡镇。为了更好的便民,不让老百姓多跑冤枉路。所以一般针对农村脱贫扶贫资金都会走信用社的渠道,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老百姓。这也体现了我们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农村信用社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扶贫攻坚,党心所向,民心所依。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金融扶贫兴产业,精准扶贫强基础。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扶贫攻坚致富幸福

聚力扶贫攻坚,推进民生工程

扶贫济困,积德行善

瞄准扶贫开发对象,全面落实扶贫政策。

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良好氛围推动共同富裕


信用社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作为最基层的村支书,有幸参这次轮训感很荣幸机会难得,来之前抱着认真学习!通过听取上党课书记讲给书记听,内容丰富鼓舞人心,受益匪浅。

通过现场的观摩,发现有很多有利于我们哪里开展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也让我们开拓了视野。

我会将这次学习精神传达到,支村两委党组干部。


农村信用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决定,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达州市分行做到“四个不减”、抓好“四个坚持”、推进“五个衔接”,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加大对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防止出现返贫现象。

  二是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要装满中国粮。该分行全行上下立足全局、提高站位,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立行之本、发展之基。继续围绕传统粮油持续发力,及时足额供应粮油储备、增储、轮换和最低收购等政策性信贷资金;大力支持全产业链发展,拓展支持领域,延长支持链条,积极支持粮食生产、精深加工,树牢“粮食银行”品牌形象;积极推进中储粮直属库在达州落地,持续推进粮食企业一县一企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尽早落地并向全市各县进行推广。

  三是全力服务农业现代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该分行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结合地方实际,依托现代农业园区、高端农机装备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教育”、特色生态旅游、特色农业资源、特色“文化资源”等持续发力。

  四是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建设。该分行大力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加大对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好农村路”、沿边抵边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县域范围的城镇化建设,合规稳健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

  五是全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该分行精准对接区域发展规划,主动向地方政府沟通汇报,提前介入、精心谋划,围绕长江经济带、川渝双城经济圈和达州市“一区一城两枢纽两高地”,突出支持长江大保护项目,重点抢抓政府主导的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农村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项目。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建设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保证信贷资金平安高效运行,打造良好信用环境的重要举措。

对增强农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实现乡村振兴开辟了一个新的重要途径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

1. 申请人到乡镇扶贫部门的领取借款推荐表;


2. 用户拿着借款推荐表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


3. 农村信用社在接到用户的申请后,会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级,并且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核定出贷款的信用额度,然后颁发《贷款证》给用户;


4. 申请人获得贷款证后,持贷款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


5. 农村信用社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贷款用途及贷款额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要在信用社柜台签订贷款合同,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必须采取柜面放贷的方式办理,并且需要在借款借据上加盖精准扶贫的标识,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信用社进行放款;


6. 获得贷款资金后用户按时进行还款即可。


农行 脱贫攻坚

农行有扶贫贴息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为扶持重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而设立的政策性很强的贷款。 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持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保证扶贫贴息贷款真正用于国家重点扶持地区的扶贫项目,中国农业银行主要在与扶贫部门共同确定的贷款项目库范围内挑选项目。发放贷款前,我行要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的认可。 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扶贫贴息贷款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101-500万元的项目,由地(市)一级认定;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其中,超过去1亿元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详询当地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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